2022年11月总第358期:提升市域政府科技治理能力的路径研究/韩梦娟张丽丽
(2023-01-05 09:29:49)| 分类: 社会管理 |
提升市域政府科技治理能力的路径研究
韩梦娟
张丽丽
摘要:新发展阶段下,实现市域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科技支撑。市域政府在科技治理的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效,与此同时也存在着相关制度体系不健全、算法决策和信息泄露的风险、人才缺乏和外部环境的不成熟等实践症结。因此,需要从制度体系、主客体要件和外部环境上进行优化,从而提升市域政府科技治理能力,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的新需要。
关键词:新发展阶段;市域政府;科技治理;路径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561/j.cnki.zggqgl.2022.11.016
科技治理是全面落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推力,也是实现市域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随着科技治理融入到城市生活,人民群众对生活品质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需要有效提升新发展阶段市域政府科技治理能力。
一、科技治理推动了市域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市域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离不开科技支撑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数据要素资源的日益丰富和大数据处理分析技术的不断改进,社会主体之间的关系也呈现出网络化和复杂化的特征。因此,数据驱动的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在经济社会不同领域内陆续涌现[1],科技治理与社会治理的现代融合共同构建了新时期的一种新型智能化治理新模式[2]。各级政府也及时利用数字信息的优势,通过打造数字政府、建设智慧城市等实践有效地推动了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转型。因此,提升市域政府科技治理能力不仅是国家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在实践中进一步推动了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效满足了新时期人民群众的需要。
(二)科技治理提升了市域政府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从科技支撑市域政府治理的实践经验中可以看到,一方面,现代科技通过技术手段的迭代创新,借助于即时的通信技术和应用软件,打破了市域空间中的时空壁垒,有效地调动了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实现了协同式治理。另一方面,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技术本身的强大功能,填补了市域治理中的“信息鸿沟”[3],有效破解了信息碎片化的问题[4]。从而大大提升了市域政府的数字治理能力,实现了精准化治理。因此,在新时期,尤其是在“十四五”时期,市域治理能力的提升离不开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科技的有效支撑。
二、新时期市域科技创新治理能力的实践症候
(一)尚未建立完善的市域政府科技治理相关制度体系
数据驱动的市域科技创新模式客观上对国家科技治理模式形成了一种倒逼,各地市域政府也开展了一些数据驱动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的相关探索。天津市滨海新区等地的智慧城市建设和治理数字化的具体实践就是从市域角度出发,构建了市域治理的数据网络平台。它的核心是要协调各方主体为了特定的目标而统一行动,克服碎片化治理,实现整体性治理,但是在实践中,仍然存在制度出台落后于技术创新的问题。一是现有制度体系不够健全。科技创新治理各领域主体至今相对独立,缺乏相应的统筹协调。主要表现在政府与企业、科研机构、创新服务机构等之间的合作缺少相应的制度保障,未能在制度层面协调好各方利益。二是市域政府科技治理是基层治理体系中人类理性与技术理性、法律逻辑与计算逻辑交互的结果[5],但实践中两者并不能有效地统一。尤其当技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导致不同社会地位的治理主体所拥有的信息资源不对称,技术普及的速度与科技治理的要求存在差距时,就会产生一些弱势治理主体。三是缺乏有效的制度评估体系。市域政府的科技治理首先依赖于智能化的技术构建,治理主体的参与和沟通也是通过数据的交流形成的技术性沟通,这就决定了目前有关的制度评估是从技术层面进行的一种有关治理效能评价。但市域政府治理本身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治理效能的评估也需要各方治理主体的积极参与。
(二)存在一定的算法决策偏差和信息泄露的风险
科技治理需要以数据联通和信息高度共享为特征。数据的优势在科技治理中得到了成功的应用,事实上,科技治理也越来越依赖数据和算法。信息社会中,数据和算法成为科技治理的主要生产要素,其中数据是基础,而算法则相当于基层治理话语权和规制权,即基于数据和算法的建模化基层治理模式[6]。相对于传统的治理体系而言,科技治理体系则依赖于技术,按照一定的算法规则,或是设定好的算法模式对大数据进行处理,进而做出最优决策的过程。因此,它具有传统依赖于经验的决策模式所不可比拟的优势,但是这也容易带来一些问题。比如,一旦输入的数据发生错误,或者数据测量本身存在一些问题,甚至一些算法规则本身的制定偏离了中立原则等,这使得科技治理方式进行决策时产生一些算法偏见或者问题,进而降低了决策的信度和效度,这都属于科技治理体系中可能存在的算法决策的偏差问题。与此同时,科技治理需要依赖于数据的共享,但是从目前来看,现有的技术还没有达到信息绝对安全的水准。也就是说,在具体的软件应用当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个人信息和设备信息,包括社交、出行、办公等,这就对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造成潜在的安全风险。另外,一些不法分子侵害社会公众隐私权的手段也趋向隐秘化,进一步加剧了信息泄露的风险。在实践中,如何遵循法治原则对这些信息侵权行为明确责任、予以法律制裁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如何平衡数据共享和信息安全的关系考验了市域政府的科技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缺乏科技创新治理的人才培育和优质环境建设
市域政府科技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离不开内部人才建设,也离不开外部环境的优化。从目前的实践看,两者都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方面,市域政府科技治理中存在着人才结构失衡的问题。市域政府科技治理离不开科技创新治理人才,但高端科技研发人才和治理人才却相对缺乏,而地方政府在进行科技创新治理过程中最需要的是既懂技术又懂治理的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良好的科技治理水平离不开优质的治理环境。市域政府的科技治理能力需要以提升多种创新主体的治理绩效为基础,这就需要发挥政府部门“元”治理的功能,即减少政府部门对科技创新活动的微观干预,更加注重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商业模式和投资渠道,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和创新环境的建设和管理,尤其是加大对具有战略性和基础性地位研发机构的支持,鼓励其为政府治理提供更为优质的科技服务和科技支撑。
三、提升市域科技治理能力的路径探析
(一)体制优化:构建多层级市域政府科技治理体系
1.重视顶层设计,提升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重视市域政府科技治理体系的标准化建设,即制定统一的标准性要求、统一整合政策,保证做到治理过程的全流程监督和管理,以办法清单、流程图表、数据资料的方式细化科技创新文件指导内容,进而实现市域范围内科技治理的规范性和可靠性。
2.创新政府的科技创新管理职能与机构设置,突出向数字政府管理职能创新转变。这就需要在制度体系中明确各个主体的分工,尤其是要加强政府科技创新管理职能,发挥其统筹协调的重要作用。并围绕科技创新职能转变的需要,优化政府内部机构,细化政府科技创新管理平台,尤其是建立沟通紧密、协调有力的科技治理沟通平台,以实现统一领导、统筹协调、职责分工明确的科技治理体系。
3.加强市域政府科技治理体系的法制化保障。虽然我国已经形成了部分关于科技创新的法律法规,但仍不够完善,新时期增强市域政府科技治理能力需要建设预支相匹配的创新治理法律法规,通过立法的形式约束和保障各行为主体的行为界限,尤其是围绕着科技成果转化、新兴科技事务与科技创新治理高度相关的领域,依法对各创新要素实施全方位的管理,注重修订完善有利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教基础设施、产业技术创新发展的准入规则,才能为更多的创新实践提供更为平等、优质的环境,真正提升市域科技治理的能力和效能。
(二)要件优化:重新激活市域政府科技治理的主体性要件
1.市域政府科技治理是根基于信息技术的治理新模式,新兴技术发展是催生和促进科技治理的核心要素之一。比如,在市域科技治理中应用较多的智慧社会实践中,就是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在智能安防、智慧决策、综治平台、物业管理、社区公共服务等方面形成了丰富的治理实践,但在面对现实情境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因此需要重新激活信息要素的活力。一方面,要推进数据信息的标准化建设,提升科技治理资源配置及创新协同的速度、力度及其精准度,从而为市域政府科技治理能力注入更为连续、稳定和可持续的创新型要素。另一方面,要处理好数据信息共享与风险的矛盾。数据信息资源的共享是市域政府部门创新治理的关键环节,信息资源的不对称会导致创新资源配置的低效问题。但与此同时,数据信息的共享也带来泄露的风险。这就需要对数据建设平台本身进行有效监管,最大程度减少数据“结节”,降低数据风险。在保证数据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信息和数据的无障碍交流、点对点的对接和有效运用,更好地推动市域政府科技治理与科技的深度融合。
2.市域政府科技治理能力提升的关键要素就是人才要素,尤其是新时代的创新型人才。新时代创新型人才既包括传统的研发人才,也包括科技治理人才,尤其是两者结合的复合型人才是新时期市域政府进行科技创新治理的重要主体性力量。因此,需要进一步优化人才引进政策,形成科学、合理的人才引进和培育路径。可以进一步加强“官用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在创新型企业和高校等主要人才培育基地中引用优质人才。也可以通过与创新型企业和高校的人才合作,共同参与到市域政府的治理体系之中,更好地发挥人才的主体性优势。同时,还要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人才素养和团队意识,重视科技创新工作者基本职业道德的规范化以及各科技创新型主体之间的合作共赢,并对其进行定期化考核,包括科研进展、科研成果转化情况等,并对人才队伍中存在道德失范的问题要严厉查处,最大程度上消除其恶劣的影响。
(三)环境优化:打造优质的市域科技治理环境
1.打造优质的外部环境就是要坚持守正创新,营造公平开放的创新氛围。一方面,要从制度上着手,对当前科技创新领域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比如一些领域科技发展滞后,科技资源配置分散、低效、重复,基础研究投入不够,人才流失,高校、科研机构唯论文、唯职称等,通过制定合理的制度导向和激励举措,形成更为合理化的科技治理环境。另一方面,营造公平开放的创新环境还在于在精神层面进行挖掘。科技创新必须具有科学精神,这就需要在全社会,尤其是科研领域梳理和弘扬科学精神,追求真理,崇尚创新,让科学精神成为社会共识,也让科学精神内化于心,成为约束自身行为的准则。此外,科技创新也并非单打独斗,需要全社会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只有坚持共识,相互合作,才能形成合力,营造良好的科技治理的优质环境,也才能激发其真正的潜能。
2.打造优质的市域科技治理环境还体现在“以人为本”的价值追求上。事实上,提升市域政府科技治理能力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只要充分挖掘科技治理的价值,尤其是注重多元主体和技术互构的协同关系,才是一种高质量的智慧治理[7]。因此,打造优质的市域科技治理环境就是要坚持以人为中心,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始终,推动技术理性与价值体系的相互融合,才能提升治理的凝聚力,充分调动治理主体的积极性。具体来说,就是要在与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相关的领域中引入科技治理时,要倾听民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作用,调动群众参与城市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还要坚持把“提高人民获得感”作为检验市域政府科技治理成效的标准,只有如此才能真正提升市域政府科技治理的能力和价值维度。
参考文献:
[1]蔡跃洲. 数字经济的国家治理机制——数据驱动的科技创新视角[J].
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39-49.
[2]《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M].
人民出版社,2019:88.
[3]陈潭,王鹏. 信息鸿沟与数字乡村建设的实践症候[J]. 电子政务,2020(12):2-12.
[4]温丙存. 科技支撑社会治理实践的路径:技术与赋能——基于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的经验研究[J].
治理现代化研究,2021(4):70-78.
[5]张成岗,阿柔娜. 智慧治理的内涵及其发展趋势[J]. 国家治理,2020(1):3-8.
[6]马长山. 智慧社会的治理难题及其消解[J].求是学刊,2019(5):91—98.
[7]王张华,颜佳华.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变革:内在机理与实践样态[J]. 学习论坛,2020(11).
基金项目:2021年河北省科技厅课题“新发展阶段下提升市域政府科技治理能力的路径研究”(编号:21557616D)的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
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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