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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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花硜头历史沿革
赤花硜头——广东省惠州府陸豐縣吉康都所属,地处螺河中游西岸。因硁头岭背有处(1981年建成樟河水电站的拦水坝)约十丈河段的河床为花岗岩石结构,怪石嶙峋,形似中间有丈把宽排洪口的天然拦河坝,河面狭小、石多滩险,螺河经此骤然落差,激流漩涡、奔腾咆哮,当地人称为“硜”(即水撞击石头之声如同敲击石头的刚劲有力的击石声),又称:赤花硜。村在硁的前头故得名硁头,又称:赤花硜头。且以螺河为界,分为东硜和硜头(西硁)。
海陆丰历史源远流长。早在5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先民们就在如今的海陆丰沿海一带聚集生息,历夏、商、周至春秋战国为百越地,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平定南越,海陆丰属南海郡之博罗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汉平南越,始置海丰县,陆丰属东官郡海丰县。熙宁年间(1068~1077年),据王安石保甲法,海丰设八都保(后简称“都”),即兴贤都、石塘都、金锡都、杨安都、坊廓都、石帆都、吉康都、龙溪都。
清雍正九年(1731年),析吉康、石帆、坊廓三都置陆丰县,隶属惠州府。赤花屯、宋塘、硁头、杨家庄、溪东、属吉康都二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海丰、陆丰属广东省人民政府东江行政专员公署管辖。1952年3月改属粤东行政公署;1956年1月,隶属惠阳专区;1959年3月22日,经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6次会议通过,海丰、陆丰划归汕头专区,1983年12月22日,国务院以(83)国函字 269号文批准,海丰、陆丰划归惠阳地区管辖。
1988年1月7日,国务院《关于广东省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设立汕尾市(地级),辖市城区和海丰、陆丰、陆河三县。
1988年1月7日,国务院《关于广东省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设立陆河县,以陆丰县的河田、河口、新田、螺溪、水唇、上护、南万、东坑8个乡镇及吉康林场的行政区域为陆河县行政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廣東省惠州府陸豐縣吉康都赤花硜头属陆丰县河田区硜头乡,硜头乡辖:一村(杨岭)、二村(硜头)、三村(赤花屯、宋塘)、四村(溪东)。
1958年公社化时硜头乡划分为“洋岭大队(杨岭)” 、“硁二大队(硜头)”、“硁三大队(赤花屯、宋塘、溪东)”。硁二大队址设在上屋埔,硁三大队址设在埔子里。1961年对社队规模调整时,硁二大队与硁三大队合并为广东省汕头地区陆丰县河田公社硁头生产大队,硁头大队址设在原硁三大队埔子里。
1974年1月从河田公社析出上护公社,1974年1月硁头大队一分为三:调整为硁二大队(硜头)、硁头大队(赤花屯、宋塘)、溪东大队(溪东)。只是由于原硁头大队址设在原硁三大队埔子里,原硁三被称作硜头,而千百年来的硜头被更名为硜二。
1999年硁二改称硁二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上护镇硁二村委位于上护镇东面,与硁头、洋岭、樟河等村毗邻。辖6个村民小组:寨下、岭背、散乡、上屋、陂子头、山下。全村总户数650余户,现有人口3800多人,耕地面积1600亩,是上护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四个先行点之一。村委基础设施较完善,村集体收入每年有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