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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3〕1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2024〕2号)规定,经我校审核,现将符合我校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综合能力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疑议,可向学校、各区招考办或市招考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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