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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8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2022〕2号)规定,经我校审核,现将符合我校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综合能力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可点击放大查看)
考生或家长如有疑议,须于5月26日前向各区招考办或市招考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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