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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未央》涉嫌抄袭,版权维护之难令人深思

(2016-11-23 20:22:08)
《锦绣未央》涉嫌抄袭,版权维护之难令人深思

据新浪娱乐报道,近日,电视剧《锦绣未央》正在热播中,小说原著及作者秦简却被曝出抄袭200多本小说,众多编剧、作者纷纷发声,号召抵制抄袭。对此,编剧余飞近日发起了众筹反抄袭,宣布资助网络作家起诉《锦绣未央》作者秦简。此事在微博上也引起广泛讨论,其中有一位微博ID@言情小说抄袭举报处的博主,更是将《锦绣未央》与被抄袭的作品进行详细比对,赫然发现抄袭痕迹竟高达209本书,多为整章复制,全书294章仅9章未抄袭。其中不乏名家名作,比如江南的《缥缈录》、琼瑶的《梅花烙》、温瑞安的《逆水寒》等。通过心灵手巧的网友制作的文稿比对显示,抄袭文和被抄袭文的相同部分几乎一字不改,几乎令人目瞪口呆,由此也不得不被网友开玩笑说:“这不是抄袭,是复制粘贴。”该条微博转发数目前已达到7000条,点赞超过2000次。

据了解《锦绣未央》(原名《庶女有毒》)在2013年就被曝抄袭,但当时发表的网站潇湘书院选择处罚了反对抄袭的作者。这一处置行为并未得到认可,反而惹怒了众多作者和读者。就在众人以为这件事已经告一段落,2015年《锦绣未央》的电视剧开始了宣传活动,再度引发巨大争议。如今,电视剧热播,抄袭事件已迅速从网文圈发酵到了整个网络,不少编剧、作者都发声抵制《锦绣未央》在众多反对声中,微博ID名网络文学那些事儿的网友发现《庶女有毒》(即《锦锈未央》)已被潇湘书院删除,秦简也被潇湘屏蔽,随即追问是否明显太迟

著名编剧汪海林近日发布一条微博,指责业内频繁将有抄袭嫌疑的作品改编成影视剧,表示“抵制抄袭,从我们编剧自己做起”。汪海林称:“开始不相信,我认为一个人不可能精力过剩到抄200本书,但是这个编剧(秦简)做到了。”既然抄袭为业界也已违法,又为什么在抄袭事件爆发后好几年没有形成实质性诉讼?汪海林指出,原因是涉及到的几十位作者,“有一个费用的问题,基本的著作权诉讼费用一般是十万元左右,我们国家又不接受集体的诉讼,作者们必须自诉,但他们负担不起。”由此可见,目前《著作权法》的不完善和维护知识产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的模糊纰漏从而助长了如今小说、影视剧抄袭现象的频频发生,而诉讼费用的高昂也无意中羁绊了原作者维护自己知识产权的意志,除了有影响、有闲钱又难以忍气吞声的作者,大多只能哑巴之黄连,忍气吞声不了了之了。

 其实,早在2014年,著名悬疑作家周浩晖就状告过于正剧《美人制造》涉嫌抄袭自己的小说《邪恶催眠师》,而涉嫌抄袭部分的撰笔人正是秦简无疑。《易经》有云: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于正工作室之所以会招徕这样的“抄袭圣手”而惊天下,大概是跟于正自己身上潜伏着的抄袭之风的感召有关吧。(于正的《宫锁连城》被告抄袭琼瑶剧,时于正败诉,赔500万,此事轩然大波,于正因此荣获“于抄抄”雅号)周浩晖当时状告抄袭案最后以败诉告终,法院仅判定借鉴,非抄袭。这个结果令原作者沮丧,也令大众扼腕,“借鉴”和“抄袭”在文学上是两个完全不同意义的词汇,而且前者偏向褒义,后者全是贬义,在法律上来说,这两个词的意义就非常模糊了,何为借鉴?何又为抄袭?不仅法律上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线,而且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涉及文字的东西只要不是太过明显,是很难下绝对的定论。不过像《锦绣未央》这种竟然被曝出几乎是整章整章的复制粘贴,如果还不能认定是抄袭的话,那就真的是有失公理了。周浩晖的败诉虽为一件憾事,不过也反映了中国写作者对于版权意识维护的觉醒和提升正在与日俱增,而大众对于涉嫌抄袭之作不依不挠“斤斤计较”的死磕精神也反映了大众对著作产权维护的重视性,相信不久的将来,有关知识产权著作方面的法律法规会不断健全完善,以此才能树立一股公平公正诚实之风气,也才能给更多的原创作者提供踏实的创作空间以期创造更多真正优秀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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