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晚,我从广场散完步回家,途径小区的院子,看见一男一女正在一旁燃放孔明灯,我不由得停下了脚步,只见一个女子双手举起孔明灯,而另外一个男子手拿打火机伸进灯内迅速地点燃蜡烛,很快,灯内的火就熊熊燃烧起来,这时,女子已经把双手放开,孔明灯晃晃悠悠地开始上升,由于小区空间逼仄,在升到三层楼高时,挨近了住户家阳台的雨棚边缘,这时,大家的心都悬心起来,好在,它只是轻轻砬了一下,就又弹开了,又慢慢往上飞、往上飞......终于,飞出了高楼。而在这一男一女燃放孔明灯的时候,小区的保安正地大声地制止,但他们却充耳不闻,依然我行我素,即便这只孔明灯后来如他们所愿顺利地燃放,飞上了天,并没有造成任何的灾祸,但这只能说明是一种幸运,其实,孔明灯的燃放有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在很多场合,这样的行为是被禁止的。
先来摘抄几则新闻:2007年10月4日晚9时许,浙江金华市双溪西路某宿舍二楼,阳台雨篷上突然掉下来一盏燃烧着的孔明灯,幸好居民及时灭火,仅仅烧坏了雨篷。同月,一只孔明灯飘进了温州市市中心一栋高层住宅16楼一户人家,引燃了窗帘,幸被及时扑灭。还是10月,一盏孔明灯被刮进了永康市望春小区一户人家的阳台,把晒着的衣服点燃;2007年,温州和重庆两市,就由于孔明灯的影响,民航飞机被迫改变航向,紧急避让……
每逢过年过节,都会看到有许多青年男女凑在一起,燃放孔明灯。特别是在广场上,人流如炽,跳坝坝舞的大妈们的扰民行为暂且不说,年轻人的“无所顾忌”也不甘寂寞地前赴后继了。贩卖孔明灯的小商小贩从来不考虑什么叫作“公共道德”,他们只知道这种叫做“孔明灯”的玩意儿很受青年男女喜爱,他们会争先恐后地购买。然后撑开灯体、点燃蜡烛、待热气充满灯内、双手向着天空托举,这种古典而唯美、清新而雅致的古老的天灯便会缓缓升上夜空,接着他们合上手掌,向它许下一个浪漫的心愿,最后再缓缓睁开眼睛,仰头遥望变成点点星子似的孔明灯,内心便充满无尽幸福、温馨与满足。
孔明灯是浪漫的。但孔明在当初发明孔明灯的时候却并不是为着浪漫才发明它的。当时孔明被司马懿困于平阳,为了求救和脱险,孔明才发明了这种灯,用于传递信号,等待援军。浪漫是后来人才赋予它的含义。准确地说,是现代人。或者再准确一点,是现代社会正处于热恋状态中的男男女女。因为除此之外,一些上了年纪的人,除非是故作浪漫,否则是决然不会掏钱买这玩意儿的。花冤枉钱买一包火飞上天,这不是吃饱了撑着就是闲得蛋疼!所以要说孔明灯不放的话完全是合情合理的。
青年男女为了浪漫是全然不计后果的。他们的“公德意识”和小商小贩们不相上下。小商小贩们是为了赚钱,而青年男女们则是为了赚取虚无缥缈的浪漫。虽异曲而同工。当然,这也和部分为了煽情和炒作的电影电视剧的影响不无关系。如果没有影视剧的影响,这些青年男女们也不会争相恐后买孔明灯来放了。
孔明灯的危害我就不用详细解说了,开头的几则新闻摘录我想已经足够可以引起大家的重视和警惕了。因为总的来说,无论你在哪个地方放孔明灯都有可能带来不可逆料的隐患(除非你在莽莽沙漠中),而孔明灯的浪漫与之危害相比,简直是微不足道、不值一提的。
其实,浪漫的方式多种多样,不一定非要去放这种安全隐患层出不穷的玩意儿。如果你真的爱他(她),就给他(她)一些真实的东西,那样的话,便胜过人间无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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