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Valediction:Forbidding Morning 张尔谦撰文
(2012-11-08 14:43:35)
标签:
杂谈 |
背景:《别离辞:节哀》属于约翰·多恩早期的诗作。这首诗是1611年他随罗伯特·特鲁里爵士出使巴黎时,在临行前赠给他所爱女子的。据沃尔顿所写的传记,此诗是赠给他的妻子安妮·多恩的(当时她正怀着第十个孩子,结果仍产一死胎)。
中外写别离的诗可谓不胜枚举,大体离不了一个情字。但多恩的这首诗重在述理,关于别离多恩有自己的理解。多恩在与妻子别离时,并无缠满悱恻,期期艾艾,字里行间给我们展现的是一种坦然,我称之为平凡中的伟大。
诗的开头是这样写的:As
至于为何诗人在与妻子的别离时会有这样一种豁达坦然的姿态?诗人在下面为我们讲述了原因。“So
在这里诗人也提及到世俗男女爱情的别离,他说“Of
在诗的后三节,诗人把两个人的灵魂比作一副两脚规。这里我先要声明一下,诗人说灵魂分成两个,比作圆规,圆规是有两个脚,但它终属一个东西,因为它两个脚是连在一块的。即使如此,我感觉诗人的这个比喻非常的巧妙。妻子是定脚,“我”是另一脚。只要你坚定,不管我去天涯海角,我都是围着你转的,你是我的中心。你的坚定带来的是我圆圈的准,这里的圆圈代表着爱情的圆满,头和尾的连接象征着爱情的善始善终。
别离并不是一种痛苦,灵魂的相知可以超越时空的局限。与其说是写别离,不如说是借别离表达爱情如何经久永存。多恩给我们的答案是精神的相知,双方灵魂的交会才能使爱情历久弥新。
后记:关于多恩,我只是对此人略有了解,其实了解也谈不上,只是看了有一些他的简介。多恩的这首诗写于1611年,距离他入基督教还有四年,这段时间应该是他思想很活跃的时期。另外从他妻子生第十个孩子来看,他们夫妻应当是非常恩爱,尽管他年轻时有很多风流韵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