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会人文的快乐[1]
·孙周兴·
学生时代我也写过诗,办过刊。那是30多年前,我在浙江大学读地质学专业,但没兴趣,只好天天写诗。天天写诗当然是不可能写好诗的,因为那是为写而写了。记得我还跟诗友们办过一个叫“雕塑者”的诗社,影响不小。当时浙大没有文科专业,我们写诗的都是学理工的,而且校园里诗人奇多。那年代,仿佛不写诗不行。
当时我想,学文科的学生该有多幸福呢。现在我依然会想,文科学子是有福的。
不过人经常对身边的幸福不关注,而喜欢寄望于远方,寄情于他者。这也正常,是人的本性使然,是所谓“生活在别处”。
然而,自觉的人文学习者却应该明白个中道理,能够体悟人文之乐。人文也者,无非说与写。人跟猪不一样,人是说和写的动物。古希腊大哲亚里士多德就给人下过一个本质定义:人是说话(逻各斯)的动物。说与写总归是人之为人的基本行为,这就是说,人生在世若要有点基本功夫,那就是说和写的功夫。说写功夫了得者,就是成功者。
这是真的。我院有文学和哲学两个人文专业,这两门基本的学问,依我看它们原初的样子是修辞和雄辩,或者说,文学和哲学分别有修辞和雄辩的起源。修辞就是把话说好听了,雄辩则是用道理去说服他人。
要把话说好听了,有两种可能性,一是美化,赋予通常无意义的事物以形象的意义,这大概就是文学和艺术要做的事体;二是欺骗,编织谎言和制造假象,以谋取某种好处和利益。后者当然是我们正经文学家们所不齿的。
至于讲道理的雄辩,大约是哲学之所长。哲人最讲道理,而且要讲大道理。非哲人固然也要讲道理,但通常讲不来大道理,只知道小道理,一些细末枝节的理。这就可能形成一种情况:只要哲人使出一二招,非哲人就会崩溃。以理服人,以大道理去说服他人,这是作为雄辩术的哲学的本事。
以上两条,文学的美化生活和哲学的以理服人,如果做好了该有多好呀?而且我们必须认为,做这两件事是快乐的。
因此我也想说:体悟人文的快乐,是人文学子的第一要务。
2014年9月4日于同济
[1] 为同济人文学院学生刊物《舟子》写的“卷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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