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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近日报道,一项权威机构调查显示,中国每年有220万青少年死于因室内污染所引发的呼吸系统疾病!室内污染与环境污染是全球范围内普遍存在的问题,在发展中国家往往问题更为突出,早已引起环境保护工作者和医务工作者的高度重视,但是人们努力的目标,在于通过改善环境状况,通过科普宣传干预人们的行为方式,进而促进民众的健康状况,而从未意识到室内污染导致大规模人群死亡的现实威胁。
报道认定室内污染物主要是甲醛、苯、氨和氡。实际上,由于越来越多高新技术被广泛采用,越来越多的化学品不断进入到我们的生活空间,污染物不仅于此。现实的存在至少还要包括电场磁场、氮氧化物、家用清洁剂、杀虫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等。
居室装修目前几乎已经涉及到每一个家庭,但是室内污染因素的存在,并不等于死亡率的攀升。
从宏观层面分析,人均期望寿命可以反映出一个国家社会生活质量的高低,其中一定无法剔除室内污染的影响。据报道,2007年中国男性平均寿命为70岁、女性为74岁,人均寿命平均72岁。2009年9月8日,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居民人均期望寿命为七十三岁,目前中国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
从微观层面分析,我们经常在门诊接诊因为居室装修或办公室装修后,产生某种不适的就诊者。在临床实践中,不排除室内污染物超标会给就诊者的健康带来某些方面的危害和影响,但是大体上是处于一种亚健康状态或一过性影响,极少能够达到化学品中毒的程度。再从作为医学科研结果的文献报道上找找看,室内污染物致死患者究竟在哪里?个案报道的缺失,使得年均死亡220万人,而且是青少年死亡的论据极不可信。
现实状况下的居室污染物为何不会致死?关键在于化学品致人中毒乃至死亡存在显著的剂量-反应关系。人们在论证室内污染物危害健康时,举证最多的论据是污染因素超“标”。这个“标”,通常指的是卫生标准。卫生标准是人为制订,是根据健康要求对生产、生活环境中化学的、物理的及生物的有害因素所制订的卫生学容许限量值,是根据环境中有害物质和机体间的剂量-反应关系,考虑到敏感人群和接触时间而确定的一个对人体健康不会产生直接或间接有害影响的“相对安全浓度”。
“相对安全浓度”侧重于考虑对于人群的保护力度达到何等要求,不同的卫生标准,对人群的保护力度有所不同。目前已经颁布实施的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正是考虑到其保护对象涉及男女老幼,涉及健康个体与病患人群,其保护力度显著高于用于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标准。也就是说,在安全系数设定上,已经有了充分的考虑,因此超标即中毒的可能被最大限度减少。
我国环境保护部门在2002年11月颁布《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甲醛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为0.10mg/ m3;而国家的甲醛职业卫生标准最高容许浓度为0.5mg/m3),由于保护对象不同,具有5倍的差异。
应对室内污染,我们应当采取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一方面要认真对待化学品可能给我们造成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应当认识到,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类的生活环境被各种各样的化学品所充斥,人类目前不可能生活在没有化学品的环境中。绝大多数室内污染物,在现有剂量条件下,对人的不利影响是有限的。夸大室内污染给人们造成的伤害,实际上还会导致人们心理上、经济上的额外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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