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思如何守护法院人的安危
(2025-03-05 16: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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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思如何守护法院人的安危
曹璐
王佳佳,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2024年8月7日,因依法公正办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惨遭当事人报复杀害,年仅37岁。2025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河南省委联合召开表彰大会,追授王佳佳同志“全国模范法官”“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近年来,针对法院法官、书记员、法院工作人员的威胁、伤害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司法秩序和司法公信力,加强对他们的安全保护已刻不容缓。在法院里工作的无论是法官、书记员还是普通工作人员,他们都肩负着维护司法公正、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但如何能够保障他们的正常工作秩序甚至人身安全?需要我们深入的思索。下面我尝试着从法律立法和制度建设两方面,为守护我们的法律人提供一些小建议,希望能有所帮助。
首先,从立法层面来看,虽然我国已出台了《法官法》等相关法律,对法院工作人员的权益保护有所提及,但仍存在细化程度不足、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制定专门的《法院工作人员安全保护法》,明确保护对象不仅包括法官,还应涵盖书记员、法警等所有法院工作人员,以及他们的近亲属。同时,进一步细化对侵害法院工作人员安全行为的界定和惩处标准,如对于威胁、侮辱、诽谤等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刑事处罚,而不仅仅是教育、训诫等较轻的措施。
其次,在制度建设方面,首先要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法院应借助信息化手段,对案件当事人的背景、情绪状态、过往行为等进行综合分析,提前评估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并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其次,完善应急处置制度。法院要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遇到突发安全事件时,能够迅速反应,有效应对。再者,设立专门的法院工作人员安全保护机构,整合法院法警、公安机关等多方力量,形成安保合力。此外,还应建立法院工作人员个人信息隔离制度,加强对其个人信息的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导致安全风险。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立法和制度的完善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落实和执行。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为法院工作人员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让他们能够安心履职,更好地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