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对“用语文的方式教语文”的理解
(2025-08-20 18: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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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对“用语文的方式教语文”的理解
刘恩樵
据我所知,“用语文的方式教语文”,这应该是黄厚江老师提出的吧。反正,我回想一下,我是从黄厚江老师或著作中、或文章中、或讲座中得知这句话的,从而也接受了这个理念,或曰语文教学的策略与原则。且努力地一直践行着。
假如确定“用语文的方式教语文”就是黄厚江老师提出的观点,那我猜想黄老师提出这个观点的出发点应该是这样的:既是对语文教学规律的一种精要而朴素的表达,更是带有纠偏、匡正与警醒的意思,也就是针对当下一些语文课不是“用语文的方式”教语文的纠偏、匡正与警醒。就像我们提“大语文”,其实语文本身就“大”,加上一个“大”字意在纠正把语文整“小”的做法;也像我们提“大单元”,其实,单元早就存在,只是我们没有按照单元教学的思路来教,所以,“单元”前加个“大”字意在引导教师重视单元教学(当然,“大”字的含义还不止这一层意思)。仿照“用语文的方式教语文”的句式,我们也可以这样说:“用单元教学的方式教单元”,这就是在警醒我们,“教单元要按照单元教学的要求来讲,不能教材编排的是单元,而我们无视单元,完全采用单篇独立教学的方式。”在当下的语文教学中,提出“用语文的方式教语文”对于纠偏、匡正与警醒一些“用非语文的方式教语文”是有一定现实意义的。
那么,现在的关键在于哪里呢?关键在于什么是“语文的方式”呢?对于这个问题,我想,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第一是宏观的层面。“语文的方式”就是符合语文教与学的基本规律的方式,符合语文教与学的基本规律的方式应该就是“语文的方式”。2022年版语文课标中说:“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学科的基本特点,语文课程也引导学生热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通过积极的语言实践,积累语言经验,体会语言文字的特点和运用规律,培养语言文字能力,同时发展思维能力,提升思维品质,形成自觉的审美意识,培养高雅的审美情趣,积淀丰富的文化底蕴,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与认识,全面提升核心素养。”按照这样的理念与要求来落实语文教与学,就是符合语文教与学规律的教学,就是“用语文的方式教语文”了。概括来说,“用语文的方式教语文”核心是回归语文课程的本质,强调通过语言文字自身的规律和特性来开展教学,让学生在语言实践中掌握语文能力,提升语文素养。
第二个层面是微观层面的。也就是说,什么样的具体的“语文的方式”就是“通用语言文字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通过积极的语言实践,积累语言经验,体会语言文字的特点和运用规律,培养语言文字能力,同时发展思维能力、审美情趣与积淀丰富的文化底蕴”的呢?我想,可以从以下几点来实施落实:
一是聚焦语言本身。不把语文简化为知识点的堆砌(如孤立记生字、背语法规则),而是引导学生在阅读、品味、运用语言的过程中理解其内涵。比如分析一篇散文时,不只总结主题思想,大谈思想,大谈道德,总之就是大谈虽然跟语文有关联,但不是从语言体悟品味来感受的内容。要知道,语文课是要学习如何积累与运用语言表达思想,而不是直接获得思想,更要关注作者如何用精准的词语、独特的句式等语表达的艺术来表达情感。
二是重视实践体验。通过朗读、仿写、辩论、写作等语言实践活动,让学生在运用中学习。例如,学习诗歌时,不是仅讲解修辞,而是让学生通过朗诵感受韵律,尝试自己创作小诗。像这类朗读、仿写、辩论、写作(创作)等,都是具体的“语文的方式”。
三是挖掘文本价值。引导学生体会语言文字背后的情感、思想和文化,比如从文言文的字里行间理解古人的智慧,从现代文的细节中感受生活的温度,等等。
总体来说,“语文的方式”就是要抓住“语言的缰绳”,让学生在“学语言、用语言”的过程中,自然掌握语文知识、提升语文能力与语文核心素养,而不是脱离语言实践空谈人文(思想、情感、文化,甚或历史、道法、地理……),出现“肥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的情况。
以上从宏观与微观层面简要说说我对“用语文的方式教语文”的理解。
不过,对“用语文的方式教语文”的理解还是取决于对“语文的方式”的理解,对“语文的方式”理解不同,会影响对这个观点的理解与实现。
如果说,你认为“用语文的方式教语文”是非常有道理的,是完全对的,那是因为你是面对语文教与学整体规律的来理解这句话的。比如讲,你是建立在对语文教学“综合性、实践性”性的基础上来理解这句话,你是建立在“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的基础上来理解这句话,你又是建立在“通过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通过积极的语言实践,积累语言经验,体会语言文字的特点和运用规律,培养语言文字能力,同时发展思维能力,提升思维品质,形成自觉的审美意识,培养高雅的审美情趣,积淀丰富的文化底蕴”的基础上来理解这句话,等等,这样来理解,那么,“用语文的方式教语文”就是非常正确的。
如果,仅仅建立在具体而微的方法上,如,就是朗读、仿写、辩论、写作(创作)等等的方法上来理解的话,那么,对“用语文的方式教语文”也就是理解到三分之二而已,还不够深入,只是停留在表层理解上,停留在技术层面的理解上。
如果你理解“用语文的方式教语文”而仅仅局限于狭窄的“语文的方式”或抽象的“语文的方式”,忽略大量课外的语文学习实践活动,如整本书阅读、跨学科学习,忽略“学为中心”的教学思想与策略,或者因此而排斥新课标提出的“情境”“任务”等理念,抑或排斥新技术(如AI智能)对语文教学的价值,等等,那么你只能算理解了这句话的一半,甚至一半都不到,属于“片面的思维”了。
总之,“用语文的方式教语文”是对语文教学朴素而深刻的表达,需要我们全面地理解,不断地摸索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