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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味与品位(《读者欣赏》2011年第10期)

(2012-09-05 0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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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欣赏》

生活休闲

杂谈

文/方希

    在文化男女中,我曾不止一次地听过一种聪明的反驳:我的绯闻对象怎么能是他/她呢?你可以怀疑我的道德,但不能质疑我的品位。这确实是一句刻薄话,且此种贬低他人以烘托自己的刻薄方式,相当没品。也许第一个发明它的刻薄鬼还算有些才华,之后不断重复和回味的家伙们,则实在不值得交往—盖其既无能又无耻也。
    “回味”在今天的意味早已变化,它的变体是怀旧。刚过30的人已经开始了,希瑞、奥特曼、七龙珠这堆对“70后”没啥意义的文字组合,是“80后”的怀旧标记。据说现在连“90后”都已经有轰轰烈烈的怀旧“趴踢”(party)了,让各种健在的“40后”到“70后”情何以堪?这些连旧都谈不上的记忆,让年轻人们反复歌咏,无非是因为,在回味中,过去已经升华,不再是具体的建筑、具体的动画片、具体的饭菜,其中的滋味,因为回味而变成一枚精心做旧的新鲜标签,在这个仓皇的世界上,别在胸口,特别利于感慨。在这个意义上,没有人不钟爱古玩,尤其是做一个古来玩,是惆怅青春的一种过法。
    我还记得第一回吃猪大肠的场景。原先我实在不能理解,那样一个身体部位,那样一种不可能完全彻底清洁的东西,怎么可能进到嘴里去成为食物。邻居阿姨有一回夹了一筷子卤大肠给我,我护着碗,坚决拒绝。阿姨生气了:“吃不死你!你就嚼两口,真难吃你就吐了。”我当真吃了一口,别说,肥糯可人,醇香满颊。从此之后,我便破了这个戒。时隔多年,我才觉得,邻居阿姨给我吃的那一口,既是第一口,也是最美的一口,之后吃的每一口,我都在借以寻找当年的味道。一道菜成为习惯,甚至嗜好,也许总有一次惊艳的出场,之后不断在新的菜中复习当初的美味。嗜好的养成,不过如此。

    这和很多人的恋爱嗜好很相似,我周围不少人,他们找女朋友或者男朋友的标准,无非是跟第一任女友和男友的相似程度。当你指出这一点时,便犯了他们的大忌。他们会极力反驳,非常愤怒,会认为你神经过敏,或者别有居心。我认为这非常符合上述猪大肠型审美,他们和第一任的分手,首先是一桩未完成的事件,他们需要通过其他手段变相弥补当初的缺憾;其次,第一任中的各种美好,需要某些相似来还魂。
    我对这种一辈子坚持过一种“活在回味中”的生活深表敬意,也深感遗憾。事实上,现在想起来,阿姨给的那一口卤大肠,怎么也到不了天下至味的地步,而我吃过的那么多,也并不可能都不如这一口好吃。不过我忽略了它们各自的特色,我期望的只是找到和第一口相似的味道。不知这一点偏差,埋没了多少精美细致的不同,我原本只应把它们当成一盘前无古人的菜而已,但却把第一口当成了一个标杆。若说只是一口吃的还罢了,就算吃的品位不到,对生活也不至于有太大的影响,但如果用这种回味方式找另一半,问题会严重得多。这里埋着一种惰性,准备在未完成的关系中的某处转着弯儿满足,在秘而不闻处暗地找补,对于一个不知情的回味道具,多少有点不公平。
    回味过去,最好的方式是回忆录,不过但凡是回忆录,便没有几个人的能淡定,粉饰自己和忽略难看的过去是本能的选择。张岱的《陶庵梦忆》是个例外。曾经的诗书富家子,到家贫如洗常至断炊的境地,回味起当年的繁华胜景,依然能清简、精绝、超然,既没有“老子祖上也阔过”的腐臭,也没有“衣香鬓影全不见”的悲苦。当时是美的,还是美,美到戛然而止,文便无需敷衍至今。
    周作人说:“对于‘现在’,大家总有点不满足,而且此身在情境之中,总是有点迷惘似的,没有玩味的余暇,所以人多有逃离现世的倾向,觉得只有梦想或是回忆是最甜美的世界。”他说出了人把回味当做生活的缘由,确实,“即使是昨夜的事情也要比今日的有趣,这不一定是由于什么保守,实在是因为这些过去才经得起我们慢慢地抚摩赏玩”。不过这抚摩赏玩的品位,确也有高下之别。人回味过去的态度,折射了今天的教养和观念。一种不甚诚恳的回味,棱角分明,以割破今天的生活为己任,是自伤的最佳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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