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方希
人生在世,有谁没有炫耀过呢?就算一个人实在没有什么硬件软件可以炫耀的,也可能向别人炫耀他的孩子,虽然那是另一个生命,但好歹身上有他的基因。一个普通中国人也可能会对一个美国人炫耀自己祖国漫长的历史,我们会说,喏,这个碑立起来的时候,“五月花号”还没有开到普利茅斯港呢—虽然我们连碑上的字也不见得能认全,但这并不妨碍拥有笃定的优越感,好似五千年文明也有我们的份儿似的。
炫耀表面上有两种,一种是刻意的,炫耀者的自得不加掩饰,一种是假装不经意地透露出一点惊人的信息,貌似轻描淡写地在鬓边插上一枝富贵牡丹,理由只是和桌布的颜色很相配。这两种炫耀,其实是一样的,刻意是炫耀的必备,不刻意装得越像,越制造出空间还很大、脚步还迈得很保守的假象。这无非是,同一个炫耀,不同的调调。
1899年,托斯丹·韦伯伦的著作《有闲阶级论》中提出“炫耀型消费”,大概是现阶段中国人最熟悉的。韦老师发明的这个词,用学术范儿的话说,指的是“以表现财富或收入为目的而花费于商品或劳务的消费行为”,翻译成不那么精确的大白话就是,为了显示自己有钱的花钱行为。韦老师进一步解释说,炫耀型消费者的作为是为了维护或者获取其社会地位。
韦伯伦老师的学术研究说明了两个问题,一、任何社会都会有郭美美的同道,只是炫耀的介质和犯傻的程度不同而已;二、炫耀财富要么为了维护社会地位,也就是俗话说的倒驴不倒架,要么是为了获取社会地位,挤进或者自以为挤进原本他不属于的社会阶层。荣国府的王熙凤老师说:“外面看着轰轰烈烈,殊不知大有大的艰难去处,说与人也未必信。”我猜王老师跟刘姥姥说完第一句话就后悔了,接下来本来顺嘴就要说“里头早空了,只是要护着这个架子,银子雪似的花出去”。王家姑娘机警,吞掉了这三句,话接下来还是那么顺。郭美美家里没有这么个老架子,树小墙新画不古,“玛莎”“爱马”当尘土,看来只有“挤进”社会阶层这一种可能了。这个阶层看起来没有获得社会普遍尊重的意思,且不去管它,也许是其他人嫉妒也说不定。
文人炫耀起来,比郭美美含蓄得多。“我的那篇文章,据说署里的大领导看了之后,认为只有我说到了点儿上,正要求其他副处级以上的干部阅读。”必须承认,该文人说起这段话的模样非常可人,满脸飞眉毛。可惜我们一路出差,同一版本听了四五次,未免有些审美疲劳。文人更含蓄一点的炫耀是掉书袋,磕头碰脸的全是阅读障碍,读者自卑心起时,作者正独自飘飘欲仙。不管读者的自卑是否来自于自己读书太少,这种炫耀的难度太大,一般人下不起这趟工夫,在所有的炫耀行为中,这种可以称之为“苦逼型”炫耀,今天已有断流之虞。
有成就的人通常容易被当成炫耀的道具:“嗨,他呀?!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住在一个院子里,熟极了。他那时候追一个女孩没追上,后来女孩跟了我。什么?当然不是我现在的老婆了!我早把她甩了。”这位炫耀者通过女孩这个跳板,借偷梁换柱、移形换位之法,一方面以爆料方式打击对手,一方面显出自己的高明,深悉声东击西无端牛气之无上妙法。
最不上品的一种炫耀,便是声称和某某的孙子、某副省长的侄子关系甚佳。不管那个孙子是否真孙子,声称者欲做某某孙子而不得,宁肯做某某真孙子的灰孙子,实在惹人怜爱。若说是上街要饭的,都还是凭力气和拉下脸吃饭,这位脸都不要,也不知道灰孙子能不能当上,才是名利场里打肿脸都充不上胖子的苦人儿。
韦老师作为社会学者,只提出了炫耀型消费,他要到今天的中国来,就知道消费不算什么,咱们这儿有诸多社会学现象,一言以蔽之:炫耀型生存。其实炫耀如果当真扎根于人性深处的话,本身也没什么可怕。只是自己炫耀的时候,稍微顾忌一下别人的胃口,别把炫耀的层级一下子拉到踝骨,不至于把遮羞布提到膝盖上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也就算功德无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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