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交通安全电动车生活李巍 |
分类: 趣味生活 |
一个多月前,接到在安徽一所医院工作的同学的求助,希望能帮他从北京找到几位医术很好的专家,协助他们完成对一对年幼的姐妹的救助。同学在电话里向我描述了那一对姐妹的遭遇,让我非常揪心,赶紧联系了几位在京的医生朋友,大家都愿意利用自己的医学技术或在经济上帮助那两个可怜的孩子。
我先期委托一位朋友前往安徽探望两个正在接受治疗的孩子,了解两姐妹的相关情况,以便安排各位医生前往救治或者接两个孩子来北京治疗。受我委托前去的朋友是位女士,到了那儿了解完情况,回电话给我的时候哭了,她描述两个孩子的现状的时候只用了一个字:惨。
两个小姐妹一个十一岁,妹妹七岁,因为交通意外受了重伤,除了接受反复的外科治疗手术之外,康复之后还要进行植皮整形等手术来修复在事故中被损毁的外貌。如此繁复的外科手术对年幼的小女孩来说已经是难以想象的煎熬,更让人心痛的是姐妹俩都在这起事故中永远地失去了双腿。
我说这件事并非要揭开小姐妹的伤疤,也不是寻求救助,小姐妹已经在很多好心人的帮助下得到了救治,身体很快就能康复,但这次事故带给她们的影响恐怕一辈子都忘不掉。后来我们几个朋友在一起说起这件事情,除了叹息和同情之外,更多的是忧虑。小姐妹虽然在事故中受到了极大伤害,但那起事故却是由于姐妹俩违章造成的——尚未成年的姐姐骑电动车带着妹妹超速横穿马路时与正常行驶的汽车相撞引发意外。
今天说起这件事,是因为这几天的新闻中报道说一辆电动车撞上大客车导致客车坠河造成十几个人死亡。有看新闻习惯的人恐怕都不陌生这样的报道,几乎每天新闻里都会出现有电动车引发的事故的报道,电动车已经成为引发交通事故尤其是伤亡事故的最主要诱因,有的省市每天都能发生几百起这样的事故。
我记得曾经关于电动车的存废问题有过一次争论,后来不了了之,电动车禁令没有出来,相关的生产标准恐怕也形同虚设,如今电动车越来越多,由其引发的事故屡见不鲜。经常开车或坐公交车的人最能了解为什么电动车会频频引发交通事故——电动车仗着小巧轻便,任何时候任何路段都不受约束地穿来钻去,超速、载人、抢道、闯灯这些常见的引发交通意外的行为在骑电动车的人身上几乎是家常便饭,电动车大摇大摆占用机动车道来去穿梭却对前后车辆不管不顾的大有人在,几乎所有违反交通规则行为都非常集中地出现在驾驶电动车的人身上,而由电动车引发的事故在各类交通意外中也高居前列。
我记得去年看过一段视频,一家三口骑电动车违章行驶撞到大货车,当场全部死亡。当现场图片出现在网络上的时候,看到的人骂声一片,纷纷指责大货车司机,却鲜有人去想引发悲剧的真正原因。一家三口殒命街头固然值得同情,倘若不是骑电动车时违规载人,倘若没有超速,倘若没有闯灯,悲剧还会是悲剧吗?
先前曾有的电动车去留的问题当然要研究和讨论,因为相对汽车造成的拥堵和污染,电动车似乎更符合大环境的需要:它低碳、环保、节约、轻便,这些似乎都符合社会正在提倡的文明和现代理念,所以就有了推广的理由和存在的必要。另一方面,大多数人都是养不起汽车的寻常百姓,城市也绝对无法承受家家户户都有汽车,每个人又都享有拥有机动车的平等权利。从多数人的角度和利益出发,电动车同样有存在的必要和理由,所以一刀切地禁止电动车似乎不合情理。但如果任由电动车依照现状发展下去,悲剧会不断上演,对公共交通的影响和损害也显而易见。
前些天我和朋友约好见面,他整整晚到两个多小时,因为有辆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与汽车发生刮蹭,电动车损坏,车主拒绝将车移开,并且阻止其他人报警求助,造成道路拥堵两个多小时。
有一次我在朝阳区的一条不很宽的路上开车,前方是一位骑电动车的男子,慢悠悠走在路中间。我耐心等他让路,但他明知后面有车却显然没有让路的意思,待到我忍不住了连续打喇叭,他仍然自顾自慢悠悠往前骑。我的后面车子渐渐多了,喇叭声此起彼伏,我终于忍不住停下车来,上前请他往路边让一让,谁知道他非但不听,反而停下车来不走了,还冲我不住叫嚣:“你着急就从我身上压过去,你敢吗?告诉你,就算我故意撞你,撞死了你还得赔我命钱!知道吗?王法就这么规定的……”我无可奈何,后来还是另一位脾气火爆的私家车司机冲过来,提起那人的电动车扔到路边,吓住了那个耍赖的人,大家才得以通行。
电动车越来越多,电动车违章屡见不鲜,对电动车违章不管不问,虽有违章处罚制度却又不执行或处罚太轻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比如违章罚20元),这让电动车驾驶人没有顾忌;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引发交通事故之后承担的责任与机动车相去甚远,正如我前面说到的那个人的看法,就算是他故意撞了别人的汽车,别人也得赔他命钱,这让电动车驾驶人胆大,这些都在客观上纵容了电动车驾驶者。违章处罚的目的是震慑和警醒,当法规执行不力或有法不依,必定会纵容这种行为愈演愈烈。电动车越来越多,引发的事故越来越多,都是非死即伤的大事故,谁之过?
电动车正在铺天盖地地进入寻常百姓家,驾驶员没有准入门槛,骑车的大部分是处在社会下层的市民或村民,交通安全意识不强,某些方面素质不高,同时还有侥幸心理,对交通法规要么不知要么不惧,加上此类违章无处不在,更多人盲目从众,违章如此之多也就不难理解了。我记得国家对电动车设计时速有规定,作为非机动车,其时速不允许超过20公里,但事实上几乎所有的电动车时速都在四五十公里以上,是不折不扣的机动车,但同时其制动性能差,车身轻而不稳,对驾驶机动车的人又没有特别要求,这些都导致了电动车频频引发事故,并且因为超速和车体轻,碰撞后果都很严重。
电动车是不折不扣的马路杀手,行人害怕,司机害怕,唯独骑电动车的不怕。从现实情况考虑,一纸法令禁止电动车恐怕不现实也不科学,但也不能听之任之。法律的空白、处罚力度的不足、对驾驶员没有准入要求、驾驶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都是助长电动车成为马路杀手的原因,即便不禁止电动车,是不是应该出台政策制度来制约电动车的肆无忌惮呢?
其实,真正治理电动车或许并不难,不禁止,不鼓励,但一定要做的事情有3件:第一,电动车划入机动车或视为与机动车同等,驾驶电动车需要像摩托车一样考驾照,电动车必须登记上牌;第二,加大对电动车的约束和治理,加强电子监管,电动车违章就罚款,严重违章罚分,分数不足则不予通过年度审查,不能上路行驶;第三,加强针对知识结构和文化层次较低的人群进行必要的交通法律普及,强化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