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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的各类学校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执行期满后,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答:事业单位新聘用的各类学校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执行期满后,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标准。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初中毕业生执行1级薪级工资标准,高中、中专毕业生执行2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专科毕业生执行5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执行7级薪级工资标准,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9级薪级工资标准。获得硕士学位和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明确岗位前执行初期工资,明确岗位后,薪级工资分别执行11级和14级薪级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