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克夫妇对青少年违法行为的长期追踪研究
(2017-11-10 19: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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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文化 |
分类: 段鑫星译著 |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历史研究可追溯至20世纪初,那些早前从事违法犯罪男孩长成了男人,由此我们可以获得他们成年后生活的信息。在众多研究中由谢尔顿和格鲁克(Sheldon & Eleanor Glueck)夫妇进行的研究最为重要和具有信息价值,他们对波士顿地理违法和没有违法的男孩(从他们青少年起至30岁早期)进行了跟踪调查。该研究对有关青少年违法行为提供了丰富的信息,并暗示了成人发展中的违法行为。
格鲁克夫妇的研究始于20世纪40年代初,研究对象是一千名波士顿男孩,年龄跨度为10~17岁,其中500人为违法青少年,另500人为非违法青少年(Glueck & Glueck, 1950)。违法男孩居住在劳教所,非违法男孩就读于公立学校,这些学生并不是随机选择产生的,而是从多个方面与违法男孩进行比较后确定的。如年龄、种族、智商,邻里社会经济地位。格鲁克夫妇选择使用这一方法是因为他们想证实两个组群的差别并且由此前的特征所决定的。两个群体的男孩都成长于这样的家庭和邻里环境:贫困,四周充斥着违法犯罪事件。
格鲁克夫妇的研究持续了18年,他们的研究团队对男孩分三个不同时间段收集数据:青春期(10至17岁),成人初显期(21至28岁)和成年早期(28至35岁)。每一时段都收集了大量信息。在青春期,信息来自男孩自身,以及他们的父母、老师、社会工作者以及地区警察。在后面的两个时期信息来自年轻男性,他们的家人以及雇主,邻居和司法系官员及社会福利机构。92%的参与者在三个时期后仍有些在接受调查。
这一研究收集了大量信息,在此只能对研究信条进行大致的讲述(Glueck & Glueck, 1950, 1968; Sanpson & Laub, 1994)。简言之,格鲁克夫妇发现违法行为的关键在于内在因素和家庭环境的相互作用。就“内在因素”而言,是指生物性倾向。他们发现的与违法行为相关的因素是:体形,性格。违法青少年男孩与非违法青少年相比更易拥有体育新体形,这是指身体粗壮,有肌肉而又不是圆润(肥胖体质)或高瘦的体形。同样违法青少年在儿童时代有着糟糕的性格。那是指他们的父母经常在他们的婴儿期和儿童期,他们经常哭泣,当烦躁时很难平静,而且饮食和睡眠缺乏规律。
至于家庭环境方面,违法男孩容易来自父母一方或双方忽视他们或是对他们充满敌意的家庭。在违法青少年的家庭父母的行为准则常常不是过于宽容就是毫无一致性,两者的交替忽视了惩罚的存在。这对学者来说是一个熟悉的研究结果,但格鲁克夫妇首次系统的建立教养方式和青春期发生结果之间的关系。
但这些男孩就如20多岁和30岁早期时会出现怎样的“结果”?对很多方面而言,他们青年期的行为极大地预测了他们今后的发展。至25岁,500名违法行为群体的男孩又7人因为杀人而被捕,100人成为抢劫犯,172人行窃,225盗窃,还有大量其他违法行为(Wilson & Herrnstein, 1985)。这些比例是非违法群体犯罪率的5倍。然而,青春期违法行为并不反应于预测犯罪。在成年早期,那些青少年违法者酗酒率是非违法青少年的4倍,失业率是7倍,离婚率是3倍,很多人都没有完成高中学业(Sanpson & Laub, 1990)。
总之,青春期的违法者形象是一条严重未来问题的强烈预测器。然而。并不是所有的青少年违法者会在成年遇到各种困难。对那些没有困难的人而言,工作稳定,喜爱自己的配偶是摆脱成年期问题的最好预测因素(Sanpson & Laub, 1990)。收入的预测性不强,但稳定的工作就截然不同了。与之相似,只是结果始不能意味着在成年期摆脱了麻烦,但与配偶情感密切就有极为不同。
人们从多方面的角度对格鲁克夫妇的研究提出了批评。极为严厉的批评是对男孩和他们的环境收集数据的人,对男孩违法者或非违法者的身份是知晓的。这意味着对男孩父母进行访谈或对男孩进行心理访谈的研究者事先知道男孩是否属于违法人群或非违法人群。由于研究结论主要以访谈为基础,而不是以问卷或客观测试为基础,研究的解释可能因研究者事先知晓男孩的背景而发生偏差。然而,格鲁克夫妇提出的结论有着很好的测试时间基础,所以他们的研究仍是社会学研究的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