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信念与道德发展
(2017-02-10 21: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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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文化 |
分类: 段鑫星译著 |
尽管青少年的宗教观点一定程度上受个人认知发展的影响,但主要还是从所处文化中习得。什么是道德发展?青少年的道德信念在多大程度上受到其文化信念的影响?各地青少年认知进程结果之一的道德信念在多大程度上具有共同之处?
总体上讲,研究青少年道德发展的学者通常将其植根于普遍的认知进程。这一点在该领域的两位著名学者让·皮亚杰(Jean Piaget)和劳伦斯·科尔伯格(Lawrence Kohlberg)的理论中得以体现。但是,他们的理论最近受到强调文化信念在道德发展中重要性的学者们的挑战。我们首先来看皮亚杰和科尔伯格的理论,然后关注包括近期文化在内的其他观点。
皮亚杰通过多种不同途径形成了自己关于道德发展的理论。他通过观察儿童做游戏(例如弹子游戏)了解他们如何探讨规则。他和儿童做游戏并通过提问(例如:规则可以改变吗?规则是如何形成的?)研究儿童如何解释规则的来历和对违反规则的处罚。另外,他还提出假设情况以了解儿童用何种判断确定一种行为的对错,假设情况包括撒谎、偷窃、惩罚等。
根据该理论,皮亚杰得出这样的结论:儿童基于自己的认知发展通过两种途径推断道德的意义。4至7岁儿童的道德他律(Heteronomous morality)符合前运算阶段。道德规律被视为具有神圣、固定的特性。他们相信权威是按年龄大小传递的(父母的权威最高),规则只能由年龄比自己大的人改变。10至12岁青少年的道德自律(Autonomous morality)符合形式运算阶段,他们逐渐认识到作为社会惯例的道德规则可以在人们认为它需要改变的时候改变(7至10岁的孩子在道德他律和道德自律上有一个过渡期,这一点因人而异)。
处于道德自律阶段的青少年的道德思想开始复杂化,他们开始考虑人们做事的动机,而不是只盯着结果。例如,不小心打碎一叠盘子不比偷盘子时打碎一个盘子所犯的错误严重。
皮亚杰对儿童游戏规则的研究显示了道德发展因同龄人之间的影响而提升。皮亚杰认为,同龄人的平等地位可以使他们讨论分歧,彼此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这个过程能引导他们了解游戏规则,进而领悟道德要义。根据皮亚杰的理论,父母在推动儿童道德发展上的影响不如同龄人的影响大,因为父母强大的力量和权威使他们无法与孩子平等地探讨和协商。
劳伦斯·科尔伯格(1958)受到皮亚杰的启发,他把道德发展的范围从青春期扩展到成人期。和皮亚杰一样,他认为道德发展立足于认知发展,道德思想的改变可以从认知能力的发展中得到预示,不需要考虑文化因素的影响。他也通过提出假设的道德情况指出某种行为的对错及原因。
科尔伯格一项研究的被试是72名来自芝加哥地区的男孩,他们来自中产阶级家庭和工薪家庭,年龄分布是10岁、13岁和16岁(科尔伯格,1958)。他给男孩们设置一些虚构的两难问题,每个两难问题的设计都是为了测试被试的道德判断。下面是一个例子:
二战中,一个城市经常遭到敌军轰炸,每个市民被指定了一处遭到轰炸后前去救援的地点。一个名叫迪辛的人被指定负责一处消防车营地,此地临近他的工作地点但远离住处。一天,该市遭到猛烈轰炸,迪辛立即赶去救援,但是当他看到整个城市都在着火时,就担心家里的情况。尽管家里也有人负责救援,他还是决定先回家看看。请问这种做法对吗?为什么?(Kohlberg, 1958, pp.372-373)
在每个访谈中,被试被问及三个两难问题。在科尔伯格看来,判断人们道德发展的水平并不在于他们对某种行为的是非判断,而是取决于他们如何解释自己的结论。科尔伯格(1976)提出道德认知发展阶段论,将道德发展划分为三水平六阶段,如下:
水平一:前契约道德(Preconventional reasoning)。处于该水平的人的道德判断是考虑可能来自外部的处罚和奖励。判断标准就是避免处罚和获得奖励。
·阶段一:惩罚和服从定向——遵守规则以避免来自权威人士的惩罚。
·阶段二:天真的快乐主义——满足个体的需要或赢得奖励,兼顾他人利益。
水平二:契约道德(Conventional reasoning)。处于该水平的人的道德判断不再像水平一那样以自我为中心,而是迎合他人的道德期望。判断标准就是顺从传统和权威人士制定的规则。
·阶段三:“好孩子”定向——强调对他人的照顾和忠诚。判断标准就是迎合他人对你的角色期望,例如成为一个“好丈夫”或“好女孩”。
·阶段四:维护法律和秩序的道德——判断涉及到诸如社会秩序、法律、公平之类的概念。提倡遵守社会规则和法律以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
水平三:后契约(或原则性)道德(Postconventional reasoning)。处于该水平人的道德判断基于个人的独立判断而非他人的观点。判断标准取决于个人对客观、普遍原则的理解,而非个人(见水平一)和团体(见水平2)的主观臆断。
·阶段五:社会契约定向——重视社会规则和法律,但是当规则阻碍自由公正实现的时候也注重对其的质疑与变更。
·阶段六:良心的个人原则——在普遍原则的基础上形成了独立的道德规范。当法律和社会习俗与普遍原则发生冲突时,人们倾向于违反法律和习俗而非普遍原则。
科尔伯格对初始样本跟踪了20年(Colby et al.,1983),每三、四年对他们进行一次访谈。科尔伯格和同事们还针对青春期和成人初显期的道德判断展开了其他研究,研究结果在许多方面证实了科尔伯格的道德认知发展阶段论。
·道德判断阶段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提高。10岁的青少年大多处于第二阶段或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之间的过渡期;13岁的青少年大多处于第二阶段与第三阶段之间的过渡期;16至18岁的青少年大多处于第三阶段与第四阶段之间的过渡期;20至22岁的青少年有90%的人处于第三阶段、第四阶段或两者之间的过渡期。但是,当被试到了20多岁直至30岁,只有少数人进入第五阶段,无人达到第六阶段(Colby et al., 1983)。科尔伯格最终从编码系统中删除了第六阶段(科尔伯格,1986)。
·道德发展的进程是可以预期的,因为被试按阶段发展,不会跳过其中某个阶段。被试很少会倒退到较低的阶段,除了少数例外,其余被试都处在同一阶段或向更高的阶段过渡。
科尔伯格和同事的研究还发现道德发展与社会阶层、智力及教育水平有关。中产阶层背景男孩的道德阶段高于工薪阶层背景的男孩;智商较高的男孩的道德阶段高于智商较低的男孩(Weinreich, 1974),接受过大学教育的男孩的道德阶段高于没有接受过大学教育的男孩(Mason & Gibbs, 1993)。
科尔伯格和同事的研究也包括对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的跨文化研究,例如对土耳其、日本、台湾、肯尼亚、以色列、印度的研究(Snarey, 1985)。这类研究大多针对青春期和成人初显期的道德发展。结果一般都证实了科尔伯格的假设,即道德发展随年龄的增长按阶段发展。在美国针对其他文化的长期研究中,也极少发现阶段遗漏和阶段跳跃的例子。不过,与美国相比,其他文化中出现的可能更小(De Mey et al., 1999; Kohlberg, 1981; Snarey, 1985)。
这是否意味着非西方文化中的人的道德判断比西方人的水平低呢?是否是教育水平不同的原因(Kohlberg, 1986)?非西方文化中第五阶段的缺失是否反映了科尔伯格的分类系统存在文化偏见,是一种迎合西方世俗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分类呢(Shweder, Mahapatra & Miller, 1990)?这些问题成为一些争论的源头,随着下面章节对文化观念的概述我们将会看到更多的细节。
任何忽视科尔伯格的理论对青少年道德发展的重要性的观点都是站不住脚的,这不仅因为科尔伯格及同事的多产,还在于他提出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鼓励了更多的学者进行研究(e.g., Rest, 1986; Walker, 1984,1989)。但是,他的理论同样遭到了各种批判,这些批判大致分为两类:性别批判和文化批判。
性别偏见
你是否注意到科尔伯格的早期研究样本全是男性,后来才扩展到女性?他最初研究发现,相同年龄的女孩比男孩的道德阶段低。这促使他以前的一个学生卡罗尔·吉利根(Carol Gilligan)提出反对意见。卡罗尔·吉利根认为科尔伯格的理论存在对女性的偏见和轻视女性的视角,他认为女性本来就不同于男性的道德判断视角。
根据吉利根(1982)的观点,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偏好于公正取向(Justice orientation)。这种取向的道德判断强调对公平、平等、正义等抽象原则的遵守。例如,在前面提到的那个两难问题中,一个持公正取向的人会关注迪辛先回家救援是否公正。吉利根认为男性比女性更倾向于公正取向,结果就是在科尔伯格的理论系统中出现男性比女性的道德阶段“更高级”的论断。
但是,吉利根认为,公正取向并不是道德判断的惟一法定基础。她将公正取向和“关怀取向”(Care orientation)进行比较,“关怀取向”指以关注人际关系作为道德判断的基础。例如,在前面提到的两难问题中,持关怀取向的人会关注迪辛与家庭及团体的关系,迪辛可能更重视满足个体情感的需要而非遵循抽象的原则。吉利根认为女性一般倾向于关怀取向,而科尔伯格却认为在道德判断方面关怀取向低于公正取向。
吉利根注意到,处于青春期早期的女孩开始认识到自己对亲密关系的关注得不到男性主导社会的认同,结果就会使她们“失去自己的声音”,也就是说,她们开始怀疑自己想法的合理性(Gilligan, Lyons & Hanmer, 1990)。吉利根批判了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和其他几个关于人类发展的著名理论,认为弗洛伊德、皮亚杰和埃里克森的理论都强调男性取向的独立,忽视个体道德健康的完善,轻视女性的关怀取向。
吉利根的性别批判从1982年提出伊始就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相关的研究。研究在很大程度上都支持吉利根的观点,即男性和女性在道德判断方面存在不同的倾向(Galotti, 1989; Galotti, Kozberg & Farmer, 1991; Skoe & Gooden, 1993)。例如,当青少年被问及个人道德难题时,女孩的回答比男孩更多地涉及人际关系(Galotti, 1989; Skoe & Gooden, 1993)。但是,当问及更普通的事项时,他们在运用关系取向上并无差异(Pratt, Skoe & Arnold, 2004)。
另外,没有证据证明吉利根所说的科尔伯格的系统偏向男性这一观点。为了更深入地检测吉利根的观点,劳伦斯·沃克(1984,1989)分析了108个曾经运用科尔伯格的理论的研究,并通过各种数据来检测男性和女性在道德阶段上是否存在整体上的差别,结果显示,科尔伯格研究系统中的男性和女性不存在明显的差异。
科尔伯格(1986)本人对吉利根的批判作了回应,反驳了吉利根认为他的理论排斥或轻视关怀取向的说法。他辩驳道,对公正的关注也包含考虑他人的幸福和需要。不过,科尔伯格还是于20世纪80年代修订了编码系统,部分程度上作为对吉利根批判的回应(Colby & Kohlberg, 1987; Kohlberg, Boyd & Levine, 1990)。研究道德发展的学者逐渐认识到即使道德判断中存在性别差异,这种差异也并非是互相排斥的,在道德判断中,男性和女性都运用了公正取向和关怀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