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年丧子生活苦
(2013-11-11 0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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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亲子教育 |
分类: 亲子教育 |
事例描述
李大妈和王大爷是文革时期结的婚,现如今已经60岁,膝下有一独子,高考落榜后死活不愿复读,无奈,老李夫妇托亲戚的关系在镇上的国营企业给儿子找了份库管的工作,这份工作轻松,又没什么技术含量,薪水领的也还可以,关键是国营单位退休以后有退休金。后来认识同厂的李芳,婚后生了个女儿,今年刚上初中。虽说不是什么富裕的生活,但在村里人看来倒还幸福温馨。人有旦夕祸福,一天晚上,儿子下班骑摩托车回家,在路上跟一辆卡车迎面相撞,当场死亡。李大妈听到后一下子昏死过去。醒来仍是接受不了“白发人送黑发人”
“过来人”支招
儿子出意外身亡,公婆没有生活来源,儿媳是否还要继续赡养原来的公婆?一直以来这都是颇具争议的话题,在大家看来儿媳似乎也没义务赡养原来的公婆,但是在道德层面大家还是希望能够继续赡养。在我身边也有这样的事件,我一小学女同学跟其婆婆的关系很好,丈夫得病去世后,她没有改嫁,和公婆还有女儿住在一起,平时她不仅用心操持家务劳动,下地干活,还尽全力打工赚钱维持家用和女儿的上学费用,非常辛苦,村里的人都很感动。电视上也经常报道儿媳带着婆婆改嫁的事例。尽管这些都是个别现象,但也并不是不可提倡的。
心理师和你聊
法律上规定,改嫁儿媳在没有获得遗产的情况下没有义务赡养原来的公婆,但是案例中的李芳情况不一样,她不仅掌握丈夫生前的全部积蓄,还把事故赔偿收入囊中,这样还不赡养原来的公婆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其实这种情况确实有点复杂,但我们可以采取一下做法:
第一,李大妈和王大爷在获得事故赔偿的时候就要协商好继承比例,将自己应得的那份拿过来自己支配这样不仅心安理得,也比较自由,同时还可以减少日后的很多纠纷。
第二,李芳丈夫虽然过世,但毕竟李芳自己没改嫁,而且还拿着丈夫的积蓄和全部赔偿金,这里面是有李大妈和王大爷的一份的,既然不想赡养老人,就要将这些钱给了公婆,而不能独吞,否则,在法律和道德上都是不合理也是不允许的。
第三,李大妈和王大爷可以借助村委会等外界力量的帮助,老两口可以向政府求助,国家有很多关于保护农村孤寡老人的政策,比如可以申请低保户、可以申请入住养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