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出租车内禁止放屁为那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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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加坡《联合晚报》炒的最火热的一则新闻是关于,出租车(德士)内的一则禁令,“车内严禁放屁!”。“禁止”乘客放屁惹了争议!以往在德士内见到张贴“不准抽烟”、“不准进食”、“不准带榴梿”等告示,但严禁乘客在德士内放屁还是头一遭。新加坡乘客怒指德士司机如此做法不尊重乘客。德士公司已做出道歉和撤销禁令。
其实无独有偶,泰国也有类似的禁令。曼谷出租车也有的贴着各种禁止标识,包括禁止乘客携带刀枪、从事性活动、携带宠物、携带酒水、携带榴莲和吸烟,“禁止放屁”的标识亦在其中。倒没听说泰国民众有什么意见。由此可见,世人盛传新加坡人不懂民主,不知人权,纯粹是谬传。
先不说这条禁令肯定不是法律,只从流传广泛与否,就知道这连约定俗成的规则都算不上。不过,却又有一点点涉及道德范畴。在人前放屁有点不尊重其他人,所以那些人前放屁的人才自觉尴尬。
在德士内放屁和在人多的电梯内放屁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在密闭空间内散播难闻气味。如同酒店和车内,机舱内不许携带榴莲一样。既然公共空间不允许携带榴莲,道理上,也可以禁止放屁。假设禁止乘客放屁就是不尊重乘客的人权,那么乘客在车内放屁是不是不尊重司机的表现呢。
既然其他禁令都能被广泛认可,那为什么禁止放屁不能被认可,反而引起这么大反感呢。我想,那是因为,其他禁令,在克制的情况下,不会引起身体不适。而放屁一项,如果坚持的时间长些,或会带来一些身体上的不适感。因此此条禁令还涉及到“要不要人性化考量。”
左思右想,其实像这种问题,最好还是去考验人的道德水准,文明程度。让乘客自觉去遵守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