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做市商模式到底是什么?对投资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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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做市商模式到底是什么?对投资人的影响?
一、做市交易是什么?
做市商制度是一种以做市商为中介的证券交易制度。做市商向市场提供双向报价,投资者根据报价选择是否与做市商成交,传统做市商制度下,投资者委托不直接配对成交。
简单点来说:做市商制度是指投资者之间不能直接进行交易,通过中间人(即做市商)来交易的一种模式,执行方式是做市商在开盘后不断地进行报价。
举个例子:
村里的张三想买一坛酒,但张三不认识卖酒的李四,于是我跟张三说,我有很多酒,你要买多少我就卖你多少,以后你找我买就行了。李四想卖一坛酒,但李四不认识想买酒的张三,于是我跟李四说,我有的是钱,你想卖多少酒,直接卖给我就行了。但是酒成交的价格是由我通过大家对酒的交易需求等因素来确定。(这里的我就是做市商)
再比如A想以8.1元的价格购买甲公司股票,B想以7.9元的价格卖出甲公司股票,这时有做市商报了甲公司股票8元一股,于是卖股票的人B会以7.9元把股票卖给做市商,然后做市商以8.1元再把股票卖给A。于是买卖双方达成了交易,做市商也从中赚到了价差收益(8.1-7.9)。
其实,做市交易就是做市商需要履行不断向买卖双方持续报价的义务。一般是每5分钟必须有一次报价,并且每次买卖价差不能超过5%。市场上买卖双方都可以与做市商进行交易,做市商作为市场上唯一的交易对手方存在。
意思就是,购买者之间不能成交,做市商之间也不能成交。只有购买者与做市商才可以成交。
做市商制度下证券价格的产生就是通过做市商不断地报价来实现的均衡。普通投资者不一定要报价,但如果一旦注册成为做市商,那么按照合约要求做市商就必须报价,如果不报价就算违法了。用“撮合”一次来描述做市商制度不是很合理,做市商只是一个降低你寻找交易对手的成本的角色,做市商自己从中也获利。竞价制度下才是真正的“撮合”,投资者下单,有买单有卖单,由计算机来撮合单子成交。
二、做市商如何盈利?
1、做市商如何获得做市股份?
要进行交易在最开始时就需要有一定的初始库存,做市商的初始库存一般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1)股东在挂牌前转让;
(2)股票发行;
(3)在新三板买入;
(4)其他合法的方式。
目前来看,比较多的是通过股票发行,即定向增发的方式,拿到挂牌公司的股票,进行做市。
2、做市商的利润来源
一部分是买卖价差的盈利,另一部分是持有存货(持有股票)价格上涨的盈利。
在初期,做市商的利润主要来自做市股票价格上涨带来的收益,即所谓库存股票的升值。但当价格上涨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做市商的利润主要来源就变为买卖价差。而买卖价差不能超过5%,所以只有交易量越来越大,达到一定规模,做市商才能赚取更高的利润。
图为前10大新三板做市商:
http://s3/mw690/00392Cqezy7bvujjicG72&690
3、做市商制度的优势
(1)做市商能够获取较多的做市报价信息。做市商可以看到别人的底牌,给自己决策做参考依据。
(2)做市商在做市转让撮合时间内实行T+0回转交易。做市商做市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降低了做市商的做市资金压力,而投资者是T+1模式,即第二天才能卖出。
继续上文的例子:张三,李四,王老五都想买酒,他们都找到了我,因为我曾经跟他们说,我这里有的是酒,他们要买多少,我就卖给他们多少,他们无须再去市场上寻找其他卖家,一般情况下我因为具有资金优势,有足够的存货可以满足双方的需求(可以满足即时成交)。不会出现供不应求或者供过于求的现象。(我就相当于做市商,充分体现了(1)(2)的优势)
(3)做市商盘后交易。每个转让日的15:00至15:30,做市商之间可以采用成交确认申报方式调剂库存,做市商当日从其他做市商处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每天半个小时,做市商之间可以交易,调解各自手中的头寸,这类似于银行间调整头寸。
4、做市商制度对投资人的影响
做市商制度实行前,投资人存在介入新三板的渠道窄、风险大、竞争性弱等问题。做市商制度对投资人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做市商的持续报价使得投资者有了更多的交易对手,增加普通投资者的投资渠道;
(2)做市商利用专业知识对股票进行准确估值,有助于提升投资活动的安全性,保护投资者利益;
(3)为了获得市场竞争力,做市商之间缩小报价差异等竞争策略对投资人非常有利。
做市商制度使得新三板市场赋予理性和竞争力,使得买方市场、卖方市场和中介机构三者之间的关系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做市制度下,如何保护投资者利益?
(1)禁止内幕交易,同时也是证券法规定;
(2)做市业务隔离制度。做市交易业务部门必须与其他部门相互隔离,例如不能用投A股的人员同时投新三板,必须另设单独的团队。
做市商制度是舶来品,其制度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还需监管部门和市场主体共同发展和完善这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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