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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昂孙《网庐漫墨》:藉妻女以为夤缘

(2023-09-21 09:02:58)
  嵊县金某,传者讳其名,皮匠也,为豪族王氏司阍。娶妇某,有姿色,通于王之子。金知之,惧王势,不得逞,怒而责其妇。妇笑曰:“子真盲人哉。如为尔子孙万世计者,毋怒我,我当为尔谋。”金嗒然曰:“咦,子试言之。”妇曰:“彼奇货也,纵余与之欢,得万金或不难。今尚非其时,子第伪为不知可也。”又数月,金请于妇曰:“时至乎否?”曰“至矣。尔明日扬言入城执业去,必三日始归,夜半时,打门入,无论若何要求,必得遂。”金如其言去,妇乃招王子来,至三更时,皮匠归矣。金既入门,见王,故作欲杀状,王哀求不已,妇阴为之曰:“彼贪财,子力能为也。”王乃许以三千金,不允,益以五千金,又不允,乃增至万金。署券已,纵之去,金谓妇曰:“嗣后当绝彼。”妇笑曰:“子又来矣。子爱财,我之所爱者却不在财,得陇望蜀,独不虑署券者以勒写罪乎?非我妇人口,一场空欢喜耳。”金无可奈何,遂远商于沪,不问中事。今则开设茶号钱庄等,已累累钜万矣。其乡人有老年者,犹谓人曰:“我的皮鞋,乃金大人之大作也。”余载此事,因记余邑有韩姓者,绸商也,其起家事,与金某相类,而宦途中又有藉妻女以为夤缘者,则无廉耻之尤甚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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