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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敏树《亡弟云松事状》

(2023-08-07 17:08:47)
    亡弟讳庭树,字云松,别自号半圃,巴陵县学生。以道光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卒,年三十。明年二月初五日,葬于近里彭仙塘祖茔之旁。妻李氏,子昌煊。女二人,适本县何氏、郭氏。孙期坛、期埏。(已去世的老弟讳庭树,字云松,另外自号半圃,岳阳县学生。在道光十六年(1836)十一月二十六日去世,年龄三十岁。第二年二月初五日,葬在吴伏一附近彭仙塘祖坟山的旁边。他妻子是李氏,儿子昌煊。女儿二人,嫁在本县何氏、郭氏。孙子期坛、期埏。)
  先君子研田公,行善于家乡,有上元梅郎中曾亮为表墓。子三人,长先兄石林先生,讳友树,附贡生。次即敏树。亡弟季也,为三叔父宗海公后。先兄出前母氏,年最长。而吾母为先君之继室,生敏树,又最晚。弟少敏树二岁。兄弟三人虽异出,年相差,至相笃爱。弟名后三叔父母,皆已前卒,实无所为异产别居者。及先兄卒,母氏念诸侄与余兄弟年相若,且指众或难处,乃命析产半以畀四侄,而敏与弟共其半焉,乡人惊为义事。(我父亲研田公,在家乡行善,有上元梅曾亮郎中为他写表墓。父亲有子三人,已去世的长兄石林先生,讳友树,附贡生。次子就是敏树我。去世的弟弟排行第三,是三叔父宗海公的后人。去世的长兄为前母所生,年纪最长。而我母亲是父亲的继室,生下敏树,又最晚。老弟小敏树二岁。兄弟三人虽然是异母所生,年龄相差也大,互相最为厚爱。老弟挂名三叔之后认他们做父母,其实那时他们已经都去世了,实在没有为分家另居的。到长兄去世,母亲想着各位侄子与我们兄弟年纪差不多大,并且人多有时候难于相处,就叫剖析一半家产用来给四个侄儿,而敏树我和弟弟共另外一半,乡人惊叹为讲道义的事。)
  敏树颇好书,不解家人生计,弟独任之,纤毫不以相关。及有所欲物,或他有所费,无多少,则无不得者。弟又绝有干才,处置毕,惟相与怡怡母亲之侧。又从余读书为文字。喜艺花木,辟小园,为楼临之,可三里外望洞庭,花树绕楼下,两人读且卧其中,名楼曰听雨,取韦苏诗语也。当时兄弟相顾以为此乐可长有,人世间他可喜事,即不如志亦不足为有无矣。(敏树很喜欢读书,不大懂打理家人生计的事情,老弟一个人承任此事,丝毫不用来麻烦我。到有所需要购买的物件,或者其他方面的用费,无论多少,则没有不得到的。老弟又极有办事的本领,事情处理完毕,只和悦相伴着母亲坐在一侧。老弟又喜欢跟着我读书写文章。他喜种植花木,开发建设了一个小园,在小园旁边建造了一座楼,从楼上往下观赏小园,还可以远望三里外的洞庭湖,花树绕着楼下,两人在楼上读书并且睡在楼上,给楼取名叫听雨楼,取自唐代诗人韦应物诗语“山馆夜听雨”。当时兄弟互相照应以为这种乐趣可以长期拥有,人世间其他可喜的事,就不如志趣相投也满足不了需要为家计的丰和薄。)及余丙申会试归,而弟已病,则急为延医远地,又相从就医长沙,日夜守视之,疾竟不起。敏树盖自是丧精失魄,茫然视天地,独哭荒山中,凡三四年而仅能自活也。惟时先母七旬望八之年,孤侄才二龄,而又当强其所不能以治米盐牛豕田谷之务。往时所欲学而为者,中遂废弃。春官试亦不能上,而意气消耗,终已不可复振,凡以余弟之故。呜呼!非敏树之有性情,能厚于其同气而然也,惟余弟之贤而早死,所以困余者,岂非其命也夫!(到我丙申(1836)会试完了回家,老弟已经病倒,就急忙为他去远地请名医,又跟随他去长沙就医,日夜守候着他,他的病竟然不得痊愈。敏树我从这时起就丧魂失魄,茫然无措地看着天地,一个人独自在荒山中哭泣,这样子共有三四年而仅勉强活着。只这时母亲正在快到八十岁的年龄上,孤侄才有二岁,而又正是勉强他所不能够用来处理柴米油盐牛猪田谷的事务。过去所想要学习想要为之奋斗的事,中途就废弃了。礼部的考试也不能参加,而意气消散损耗,最终已经不可以重新振奋,这都因为我弟早亡的缘故。唉!不是敏树我有本性,能重视我们兄弟关系而这样,只因为我弟的贤良而早死,所以困绕我的,难道不是我们的命运吗!)
  初弟为叔父后,有遗资钱千贯,弟所当独得。而不愿有私财,乃以创为族人义学之塾,尚有余,病时顾我,愿以积置义田,缮族人之贫者。及弟死,余检其籍,则所与假贷,皆姻戚,不能促偿,而籍首自注所以放息将为义田之语。余读之痛,而不知所为。(当初,老弟去叔父家做继子,有遗产钱千贯,老弟理所应当一人独得。然而他不愿有私财,于是拿这钱为族人创办义学书塾,还有剩余,生病时他看着我说,愿意拿这剩余的钱置买义田,整治族人中的穷人。到老弟死时,我去检查他的簿记,那他所给予的借贷,都是亲戚,不能催促他们偿还,而在簿记的开头自己所加的注释说之所以放息,将以息钱作为购买义田本钱的话语。我读了后心痛得很,而不知道要做什么。)先是义塾因旧有公田,稍增益之以起其事,乃还族人田,而自专其费。而弟所欲为义田缮族人者,至今未能就也。弟之葬也,余未为志,其地域已隘,而余终当相就,欲别择地而自营圹偕焉。近经兵乱不暇,而弟子孙又颇宜善,以葬家之说,意未可迁易之,遂定于此。呜呼!亦余之命也夫!(先头是义塾因为过去有公田,稍微增加一点用来开始做这事,老弟就归还了族人田,而独自一人专门负责这费用。而老弟所想要购买义田整治族中穷人的,到现在没能达成目标。老弟的墓地,我没为他写墓志,这里的地域已经狭隘,而我最终应当主动亲近,想要另外选择一块地方而和老弟一块做两个墓穴。近来经过洪贼兵乱没有空暇,而老弟的子孙又很应当向善,拿风水家的说法,想不可变换墓地,于是仍定在此地。唉!也是我的命啊!)
  咸丰丁巳之春,寓家长沙。遇孙芝房侍读,与言吾弟为人,及余兄弟不幸早相失所以为憾者。侍读文章高世,顷年罹其两弟之戚,盖能以类怜余而知其情者,因请表于亡弟之墓,而为之状如此。谨状。(咸丰丁巳(1857)之春,我家搬到了长沙。遇到了孙芝房侍读,与他说到我弟的为人,以及我们兄弟不幸过早错过所以为遗憾的事。孙芝房侍读文章高超卓绝,近年遭遇他两个弟弟去世的悲戚,所以能够用类同的感情可怜我而知道我们的家事,因此请他表于亡弟的坟墓,而为我亡弟写下这样的文章。恭敬地状陈。)
[2]附贡生:贡生名目之一。科举制中,生员一般隶属本府、州、县学,若考选升入京师国子监读书,称为贡生。[3]前母:即大母,庶子称父亲的嫡配妻子。[4]诸侄:此指作者大哥的儿子们。[5]指:手指。[6]畀(bì):给,付与。[7]怡怡(yí):和悦貌。[8]艺:种植。[9]韦苏州:唐代诗人韦应物,曾官苏州刺史。韦诗中有“山馆夜听雨”的句子。[10]丙申:即道光十六年。[11]起:病愈。[12]春宫:即礼部的通称。[13]性情:旧指本性。[14]同气:指兄弟。蚤:通“早”。[15]遗资:遗产。[16]义田:旧时某些地主置田产,取其租入,救济族人。义学也同此类,免费收读族人子弟。[17]公田:封建时代同宗族集资的田产,所收入用为宗族公益事务,如祭祀、办学等。[18]葬家:此指选择葬地的风水家。[19]丁巳:咸丰七年(1857)。[20]孙芝房:孙鼎臣,字子余,号芝房。官翰林院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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