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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台仙馆笔记》卷二:食人

(2023-08-01 09:50:32)
 英吉利国有帆船名夭仙尼,于同治十三年四月中开往亚甸。行六十余日,舟中失火,救之不得。舟师乃放小艇三,纵人逃命,登小艇者凡三十一人。行数日,一艇独后,望前两艇不复见。所赍粮食俱尽,死者二人,尚存六人,惟饮〈卤咸〉水度日,中有一人创议曰:“同死无益,苟一死而五人得生,是亦杀身成仁也。”乃相议以人为粮,削木为筹,掣得最短者任众杀食。已而创议之人掣得最短之筹。时有同载之水手名阿加士藐剌者,自以饮卤水多,恐不能活,愿代之死,而掣得短筹者执不可。乃杀而饮其血,食其肉,五人者遂不死。越数月,英国又有一大火轮船于亚非利加洲之南失火。二人逃小艇中,随风漂荡,数日不得崖岸,饥甚,竟食其同伴者以延残喘。观此二事,亦见航海之险矣。按晋杨泉《物理论》,汉末有管秋阳与弟及伴一人避乱俱行。天雨粮绝,谓其弟曰:“今不食伴,则三人俱死。”乃与弟共杀之,得粮达舍。后遇赦无罪。孔文举论此,以食之为是。梁元帝《金楼子》则以文举之论为悖逆之言。夫弱肉强食,禽兽之事,使饥而相食,则人何以异于禽兽乎?(为什么牺牲的一定是仆人,而不是他们兄弟之一呢?孔文举先生——就是七岁让梨的孔融,说出了一番大道理:“好朋友吃好朋友是不对的,比如管仲就不能把鲍叔做成干粮。这个仆人不是他们兄弟的好朋友,只是一个会说话的鸟兽,所以他们吃掉仆人,就好比是狗咬死了一只狸猫,或者狸猫咬死了一只鹦鹉。”
       三国时代的末期,东吴的会稽出了一位名叫杨泉的哲学家,常年隐居于山林,不求闻达,倒是醉心于著述,在他的《物理论》中记载了这样一段:
“汉末有管秋阳者,与弟及伴一人避乱俱行,天雨雪粮绝,谓其弟曰:‘今不食伴,则三人俱死。’乃与弟共杀之,得粮达舍,后遇赦无罪。此人可谓善士乎?孔文举曰:“管秋阳爱先人遗体,食伴无嫌也。”荀侍中难曰:“秋阳贪生杀生,岂不罪邪?”文举曰:“此伴非会友也。若管仲啖鲍叔,贡禹食王阳,此则不可。向所杀者,犹鸟兽而能言耳。今有犬啮一狸,狸啮一鹦武,何足怪也?昔重耳恋齐女而欲食狐偃,叔敖怒楚师而欲食伍参,贤哲之忿,犹欲啖人,而况遭穷者乎?”
孔文举就是孔融,我们小学课本中学过的那位让梨的达人。荀侍中,就是曹操那位著名的军师、“吾之子房”荀彧的堂兄荀悦。荀悦认为吃人总是不好滴,所以管秋阳兄弟因为贪生而杀人吃人,这是大大地罪过。
然而孔让梨同学则认为,被吃的那位小伙伴只是路人(会友),不是啥真正滴好朋友(比如管仲和鲍叔牙那种、或者贡禹和王阳那种),杀了小伙伴就像杀了一只会说话的禽兽罢了,就和狗饿了要吃一只狸子,狸子饿了去啃一只鹦鹉一样,用不着大惊小怪,木有关系啦。
接着举例说当年晋文公重耳逃到齐国之后被齐桓公嫁以宗族美女并厚待,乐不思晋,为了让他重新回到为人民服务、实现晋国伟大复兴的道路上来,狐偃把晋文公灌醉了打包送走,结果晋文公气得要吃狐偃;而楚晋争霸交战时,孙叔敖和伍参观点对立一主和一主战,孙叔敖说如果楚军败了就吃伍参的肉,伍参说如果败了我的肉在晋军那里你当然吃不到。连晋文公和孙叔敖这样的圣贤急了都想吃人,何况是饿极了的管秋阳兄弟呢?
这当然历史上灌醉晋文公送离齐国的是赵衰,晋文公真的吃的人肉是介子推腿上的肉,狐偃只是在晋文公饿得不行乞讨时被农民扔土块侮辱因而想要用鞭子抽人劝阻的那一个。孔让梨同学为了让自己的例子更有说服力,故意把三件人和事混淆了。介子推泪目(┬_┬)……
这件事未必是杨泉造谣,无独有偶,在南朝梁元帝萧绎的《金楼子·立言》里也记载了孔让梨同学一本正经讨论吃人的事:
“三人同行,两人聪俊,一人底下;饥年无食,谓宜食底下者,譬犹蒸一猩猩、煮一鹦鹉耳。”
让梨同学认为人饿起来的时候,聪明的人(聪俊者)可以把愚蠢的人(底下者)吃掉,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就和吃一只猩猩或者鹦鹉差不多。
让梨同学严肃认真地讨论吃人的事,其实未必是吃饱了梨子撑着没事干。他担任青州刺史的时候被河北的袁绍攻打,虽然在城破之时努力表现了“凭几读书,谈笑自若”的名士风范,但其实还是把老婆孩子都丢了,自己一个人跑路。
他所管辖的青州一带军民死伤无数,战乱加上大灾荒,基本上已经到了人吃人的地步了。让梨同学从北海一路逃跑到许昌,一路之上极其狼狈,梨子固然是没有得吃,饭估计也吃不饱。所以他深刻讨论一下吃人问题的可行性是很有理由的,不仅有理论上的学术研究意义而且还有现实中的实践指导意义。如果不是遇到救命的曹军的话,谁知道孔刺史是吃人的那一个还是被吃的那一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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