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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台仙馆笔记》卷二:张永祺黄某妻

(2023-07-05 10:18:25)
  张永祺,南雄州人。娶何氏,生子甫一岁,挈之如母家。其姨女适某氏者亦至,有女亦一岁,与张子貌酷似,乍视之莫辨也。及何归,则呱呱者已为某氏女矣,盖母家戏易之博一笑也。何命婢往易之,及至家,仍某氏女也。又命媪往易之,至何家,谛视,则实张氏子,而非某氏女。何氏之母曰:“此事本由嬉戏而起,乃已易子而归,仍见为女,及携女来易,又见为子,此必有异矣。”乃自携其女之子至张家还之,且曰:“事诚可异,勿播扬也。”嗣是两家子女时时互易,莫知其所以然。后招姨女来,分宅居之,始已。或曰,此殆狐魅播弄以为戏也。
      黄某,不知何许人,父商于羊城,遂家焉。妻何氏,父在时所聘父执女也。黄不能自立,父死,遂入于下流,数年尽亡其赀,至无以存活。何曰:“相偕俱死,与君何益。有一策可两全,君意如何?”黄曰:“苟不为门户羞,任卿所为。”何曰:“妾姑母有子妇,早寡,欲得一人为伴侣。君如肯舍妾,彼譬如买婢,数十金不吝也。”黄从之。何商于姑,归告黄曰:“姑始以离人夫妇,执不可,妾力言之乃可。然须郎亲笔一纸书为券,免日后有违言,姑当以五十金润笔也。”黄欣然书券。何持去,遂不归。有知其事者,曰:“何女盖效买臣妻故事,所言[B220]也。”
《汉书》卷六十四上《朱买臣传》——
朱买臣字翁子,吴人也。家贫,好读书,不治产业,常艾薪樵,卖以给食,担束薪,行且诵书。其妻亦负戴相随,数止买臣毋歌呕道中。买臣愈益疾歌,妻羞之,求去。买臣笑曰:「我年五十当富贵,今已四十馀矣。女苦日久,待我富贵报女功。」妻恚怒曰:「如公等,终饿死沟中耳,何能富贵?」买臣不能留,即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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