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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板桥家书:潍县署中寄舍弟墨(谈改建家屋事)

(2023-06-18 09:05:47)
  家屋改建,既买宅旁馀地,终必举行,而余之主张缓图者,因仕途中人蓄姬妾,置田产,更进而大兴土木,建筑高堂华厦,行道者见之,必窃窃私语曰:郑某一介寒上,侥幸成名,得为百里侯,谁谓狂士作官,要名不要钱,苟不搜括地皮,艳妾华厦,何而来?殊不知我每年笔润,就最近十年平均计算,最少年有三干金,则总数已有三万。我家仅有典产田三百亩,每亩典价二十干,约值钱六千千,合之绝产田八十亩,不过万金耳。故尚馀润资二万金,整备改建家园,以为归田娱乐之地,犹恐招摇耳目,惹启悠悠众口,以贪名污我。我纵不能只饮民间一杯水,不取民间一文钱,以清廉自矢(自誓。立志不移。),然贪赃枉法,则我岂敢!
       我弟所绘之建筑草图,与我意见稍有不同。余意门向不宜更动,在我弟以为宅相不旺丁,特请堪舆家谈少岚相宅,主张更正门向,而余则根据耿堪舆之言,门向堂基,均仍旧贯。宅后走路,现已无存,亦不必再事更张。只须将新购地筑墙牵连,辟作园林,亭台楼阁,位置得宜,并须凿地为池,堆石作山,栽花种竹,如是布置。正屋不改作,需费较省,愚兄不主张改动正屋者,保存风水也。余生于斯宅,长于斯宅,得为百里侯,则宅相决无坏处。至于不旺丁口,自宅后种竹,余已得一子,无复他求。且焉单建园林,少搜人口实。余决意如此,特将园林草图寄归,劳吾弟雇匠照图施工。一切费用,在田租项下支付可也。
哥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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