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第十二篇·告子章句下》所就三,所去三
(2022-04-17 07:45:40)君子直道事人,就是只贡献价值,不贪图权位
陈子曰:“古之君子,何如则仕?”孟子曰:“所就三,所去三。迎之致敬以有礼,言将行其言也,则就之;礼貌未衰,言弗行也,则去之。其次,虽未行其言也,迎之致敬以有礼,则就之;(陈子说:“古代的君子要怎样才出去做官?”孟子说:“就职的情况有三种,离职的情况也有三种。礼貌而恭敬地来迎接,他有所建言,就将实行他说的,这样便就职。礼遇容色虽未衰减,但其建言已不实行了,这样便离开。其次,虽然没有实行他的建言,还是礼貌而恭敬地来迎接,也便就职。)礼貌衰,则去之。其下,朝不食,夕不食,饥饿不能出门户。君闻之,曰:‘吾大者不能行其道,又不能从其言也。使饥饿于我土地,吾耻之。’周之,亦可受也,免死而已矣。”(礼遇容色已经衰减,这样便离开。最下等的是,早上没饭吃,晚上也没饭吃,饿极了连房门也走不出。君主知道了,说:‘我从大的方面说不能实行他的学说,〔从小的方面说〕又不能听从他的建言,让他饥肠辘辘地待在我国土地上,我引以为耻。’于是周济他,这也可以接受,不过免于一死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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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子,是孟子的弟子陈臻,他问:“古代的君子要怎样才出来做官呢?”陈臻的意思是,如果急于升官发财,枉道事人,同流合污,苟且以求功名,固然不可。但是,不参与政事,以隐居为高,那就不能经世济民,也不是君子之道。那么,怎样把握这个度呢?
孟子说:“出仕有三种情况,离开也有三种情况。
“第一等的是,如果国君对他有礼貌恭敬地来迎接,虚怀以听,又打算切实地施行他的主张,那就做官。如果虽然还保持礼貌,但是并不按他说的话做,就离开。
“不过,要君主马上对你言听计从,也不容易啊!其次一等的,就观察一下,在刚刚就职的时候,虽然意见还未被采纳,但是迎送礼貌还很周到,就继续留任,也不轻易放弃。但是,如果礼貌也衰减了,那就自己知趣离开。
“最后一等呢,其君既不能用,也不能敬,那君子没有收入来源,在家里早饭晚饭都没得吃,饿得出不了门。国君知道后说:‘哎呀,我上不能行其道,下不能听其言,还让他在我的土地上挨饿,这是我的耻辱啊!’于是呢,派人送东西来周济他。这时候也可以接受,只是免死而已。”
孟子说的态度,就是他所说孔子“圣之时者”的态度。君子处世,可以仕,可以不仕,只看道理如何,遭际如何。如果可以,就做官,不会绝人逃世。如果不可以,就离开,也不枉道事人。孔子在鲁国做司寇,那是国君既能对他礼敬,又能施行他的主张。后来,齐国送来女乐离间他们君臣,国君对他疏远了,祭祀之后没有送祭肉来,他马上就离开了。
到卫国的时候,卫灵公也还没有用他,但恭敬地迎接,给他和鲁国一样的俸禄,他就留下来了。但是,后来卫灵公、南子夫妇带着他一起招摇过市,他发现卫灵公拿他当好德尊贤的门面摆设,并且耻于这种食客待遇,就离开了。
君子不枉道事人,因为他出仕是为了行道,不是为了利禄。若是为了利禄,则免不了枉道事人,同流合污,搞人身依附,搞拉帮结派,一拉帮结派,就会将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所谓“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要想免于祸患,就不能跟人“混”,一定要保持自己的独立人格和独立价值。你认我的独立人格和独立价值,我就为国效力,要我加入利益集团,我就退而去之。
还是在卫国的时候,权臣王孙贾点醒孔子说:“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译成白话文就是:“请教老师:‘与其祭宗庙,不如祭灶王爷’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啊?”这个“请教”,是暗示孔子:你与其巴结国君,不如阿附权臣。言下之意,你不如跟我站队,和我联手。
孔子假装没听懂,回答说:“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这话不对,如果获罪于天,向哪尊神祷告都没用!
为了功名利禄,参与权斗站队,就是获罪于天。站队押宝押错了,就灰飞烟灭。押对了,也不过是暂时免祸。因为你必须每一次都押对,押错一次就完蛋。谁能每次都押对呢?所以君子直道事人,就是只贡献价值,不贪图权位;只侍奉君王,不攀附权臣。以道事君,不可则去,这就是儒家明哲保身之道。明哲保身的保身,首先不是免于祸患,而是保证自己不要同流合污,保持身体的清白。只有不同流合污,才能免于祸患;只有不贪图权位利禄,才能不同流合污;只有安贫乐道,才能不贪图权位。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人人都知道这个道理,但只有真正乐道之人,才能做到。能安贫乐道,也能富而不骄,因为志向高远,轻财好义,求仁得仁,这就是君子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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