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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西酒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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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梦影》:昔人云:“妇人识字,多致诲淫。”

(2018-04-05 07: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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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原文】
  昔人云:“妇人识字,多致诲淫。”予谓此非识字之过也。盖识字则非无闻之人,其淫也,人易得而知耳。
  【原评】
  张竹坡曰:此名士持身,不可不加谨也。
  李若金曰:贞者识字愈贞,淫者不识字亦淫。
  【译文】
  前人曾经说:“妇女认识字,大多会导致荡。”我认为这不是识字的过错。大概识字的人并不是没有名声的人,假如她们的银荡,别人很快就会知道的。
  【评析】
  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一直有一种观念就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女人一直是作为男人的附属品出现的,她们所担任的角色只是待字闺中,而不能抛头露面。由于妇女地位的低下,她们是更不能与男子平起平坐的;而读书识字,也成了男人的专利,于是女子识字,则被认为是淫秽的开始,这种言论显然是一种荒谬的理论。从“予谓此非识字之过也”可看出作者对这一说法并不认可。
  但是,在他看来,女子识字者可谓是屈指可数,自是社会的佼佼者,也就是说是社会的名人。对于名人,人们自然就会格外关注她们的所有,其中包括她们的隐私,也分外容易被人们当作一件大事来论说。但其实,淫秽不分性别的,淫也都是极个别极鲜见的,所以,称“女子识字,多致诲淫”,只是对女子的偏见,对女人的一种亵渎,并不能成立。作为封建士夫,作者能为女子识字辩护,是难能可贵。但是,从名人非名人角度看,他没有认清这是社会制度所导致的,这是他的肤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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