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成中英:朱子的“理”与孔子的“知”

(2014-05-30 11:28:18)
标签:

易经

儒家

文化

分类: 历史

提要:真理指的是基于差别的大度包含,是力求整合的创造过程。真理是和谐的创造。最大的真理是最大的和谐的创造。更多内容请阅读现代新儒家代表人物成中英《创造和谐》

 

对朱子的“理”与孔子的“知”的我的看法是,朱子的“理”的概念,当然有其创意。但是这并不表示在朱子之前,没有“理”的意识。也不表示“理”的观念之发挥与重视,并使其成为哲学的思想核心,是代表儒家哲学的反对或是歧出。

相反的,我们可以把“理”的思想看成是儒家思想上一个新层面的建构,一个具有延伸性的发展。说到“理”的思想的延伸性,我们可以推出:“理”的思想的重点并不在于它是一个结构而非存在。其思想的重点是认知“理”是“知”的对象,“知”是“理”的活动。在先秦的孔、孟之学中,“理”的思想并不重要,亦不明显,但是“知”的观念却很突出。如果我们检查《论语》中孔子的言行,我们可以知道孔子谈“知”的部分很多,他甚至肯定人若非“生而知之”,就是“学而知之”,“知”是学的目标,也是生命的重要活动。所以,人不但要知人,而且还要知己、知理、知言、知量、知道、知性、知天命,然后才能不惑,所谓“知者不惑”是也。所以,“知”是一种意识状态,也是一种生命状态,甚至可以说是一种人格的境界。所以孔子说:“君子不可小知而可大受也,小人不可大受而可小知也。”(《论语·卫灵公》第十五)。其实大受就是一种大知,就是知道承担一个时代的使命,接受历史文化生命的一个负担。所以“知”就是“理”的一个主观表现,“理”则是“知”的一个客观对象,是对“知”的对象的一种反省,所以可以说“理”就是“知”的客观性的自觉。既“知”就必定有“理”,所“知”就可以从“理”的角度来肯定。这就是“理”的一个最主要的意思——“理”就是“知”的客观性。

“理”还有一层意思,那就是:“理”是对于分别性事物的认识。世界上的事物品类繁多,我们可以从整体来认识,亦可以从部分来认识。如果从部分来认识,我们就必须要分辨“不同之事具有不同之性”,这就是“理”的分殊性的思想。所以,“理”是基于对客观事物之不同性质,及对客观事物之特殊性的辨识才有的。对不同客观事物之特殊性的辨识,是一种知的现象,也可以说是哲学思考之一进步。

先秦孔、盂哲学强调“知”的主体性与“知”的全体性,但就“知”的整个逻辑结构来看,我们也不能忽视“知”的客观性与“知”的特殊性,所以才有“理”的思想之发生,所以“理”的思想是就“知”的内在需要而发生的,并非偶然的事实。这可反映出儒家思想的内在逻辑。说到先秦思想中“知”的主体性与全体性,在《孟子》中也有很多印证。尤其孟子说到所谓的“知性”是知人存在的全体与主体,所以必须以体现心性的功夫(尽心与尽性)来发挥一个人的心与性为前提。当你能认识及把握一己的心性之主体,你就可以体认天理,体认生命的全体性,也就是所谓知天。所以孟子有“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者则知天矣”(《尽心》上)的话。但是孟子也并非只有全体性及主体性的“知”的观念,他也有特殊性的、分辨性的“知”的观念。譬如他说见知、闻知、知言之知,皆含有特殊性与分别性之意味在内。他说的“知物”与“不知物”中更是有特殊性与分辨性在内。孟子说到知言时,认定“诚辞知其所蔽,淫辞知其所陷,邪辞知其所离,遁辞知其所穷”(《公孙丑》上),见辞之失而知其正理,闻言之偏而知其整体。这种知可以说是特殊性的、分辨性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孟子之“知”中亦含有理的成分在内,因为有其特殊性与分辨性。综言之,知人、知己、知天、知性、知命、知道,是有其主体性与全体性的,知内、知物、知轻重、知言是有其客观性、特殊性的。

所以这是跟“理”有关系的。《大学》、《中庸》中所谈的“知”,所谓知止、知本、“成物”之知、“知天地之化育”之知,这些知都是整体性的、主体性的。但这也不表示说,《大学》、《中庸》中没有分辨性与客体性之知。《大学》中也谈到:好学近乎知、知远、知近、知微、知显,这类知自然含有客体性、差异性、分辨性与特殊性,所以才有《中庸》里面所说的博学、审问、慎思、明辨这些肯定。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