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向封锁区间开行路用列车的规定
一、列车调度员同意施工请示后,须向有关车站、司机和施工负责人发布封锁区间及向封锁区间进入列车的调度命令。列车进入区间的凭证为调度命令,该命令中应写明列车进入及返回车次、限制速度、施工地段、停车地点、多列进入时前(后)方是否有列车及到达车站的时刻等。
二、两个及其以上的单位需由两端站向同一封锁区间进入路用列车时,列车进入区间前,各施工单位须事先派人分别在列车停车地点做好防护工作,两列车在区间作业须保持不少于30米的安全距离。
三、向同一封锁区间进入路用列车,原则上一端站应合并一列进入区间,在施工地段分开进行作业,施工完毕再合并一列返回车站。车站需将调度命令分别抄给出发和返回的牵引动力司机。若需分别开行时,第一列开出1000米和时间间隔6min后,才能续发第二列,进入区间的列车在到达区间停车地点前,中途不得停车,遇特殊情况停车时,须对列车进行防护。
四、路用列车到达调度命令指定的区间停车后,根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按调车办法进入施工地段。
五、路用列车在区间作业时,禁止机车摘离车列。
六、暴风雨雪、降雾时,两端站向封锁区间只准许分别开行一列路用列车(事故救援、抢险除外)。
七、路用列车返回车站时,按进站信号机显示的信号或人工引导手信号进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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