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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对上市公司董事会报告中“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有明确要求:
光明乳业2013年董事会报告“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列表显示,黑龙江光明优幼营养品有限公司2013年净利润-8388万元,相当于光明乳业2013年净利润的-20.7%,下属子公司发生如此重大亏损,光明乳业显然应该对亏损原因作深入分析,然而,其董事会报告中仅表示:“黑龙江光明优幼营养品有限公司2013年净利润下降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减少、期间费用增加。”个人认为:“营业收入减少、期间费用增加”仅仅是表面现象,显然不足以解释其为何发生大幅亏损,其深层次原因是什么?营业收入为什么会下降、期间费用为什么会增加?未来扭亏前景如何?其董事会报告则惜墨如金、只字未提。
根据光明乳业披露的信息,2013年末黑龙江光明优幼营养品有限公司净资产为-13262万元,而2013年该子公司亏损额-8388万元,这表明,该子公司早在2013年之前就已经严重资不抵债,然而,光明乳业2013年以前历年董事会报告“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列表中都没有这家子公司的任何信息。
根据光明乳业披露的子公司净资产数据,有多家子公司已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状态,其历年财报中对子公司发生巨额亏损的原因也未作深入分析,这些都表明,光明乳业的相关信息披露欠透明。
根据笔者前文分析,2008年光明乳业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子公司亏损额26421.5万元,这些亏损额在此后长达五年的时间里大部分未能得到弥补,表明其部分子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财报披露的信息亦显示,部分子公司已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状态。光明乳业有必要深入分析其下属子公司亏损的原因及其未来盈利前景,对于确实扭亏无望的下属子公司应及时进行清理,或破产或转让股权,而不是任由其持续亏损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