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法师绘制的观音菩萨法身像

标签:
弘一法师绘制的观音菩萨法身像 |
分类: 淮东古寺法堂 |
弘一法师绘制的观音菩萨法身像
附:弘一大师简介
弘一大师(公元1880-1942年),与印光大师、虚云大师、太虚大师并称为“民国四大高僧”。
浙江平湖人,俗姓李,名广侯,号叔同。又名成蹊,字惜霜。性情倜傥恬醇,于诗文词赋之外,尤好书画,篆刻,书法颇得汉魏六朝之秘。二十六岁东渡日本,入上野美术专门学校,并研究音乐,创组春柳剧社,为我国新剧运动之先驱。回国后,任教于天津工业专门学堂。后赴上海主持太平洋报笔政,藉书画文字以宣传革命。旋应浙江第一师范学校之聘,主持图画、音乐等科系七载,介绍西洋戏剧、音乐、绘画,开风气之先。
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三十九岁,将一切书籍字画等物赠人,又将平生所雕金石封于西冷印社石壁之中。刊字于壁曰“印藏”。遂出家于杭州大慈寺,投了悟为师。未久即于杭州灵隐寺受具足戒。法名演音,号弘一。慨叹僧界之所以往往为世所诟病者,以不守戒律之故,乃发愿毕生精研戒法。初学有部之律,后则专弘南山律宗。操行至苦,恒跣足芒鞋,孑然一担,云游各处,讲经弘法。
弘一律师住锡闽南十有四载,除三衣破衲一钵以外,一肩梵典,了无余物。晚年刺血书写佛经,重法轻身,不遗余力。
民国十六年,去函杭州主政诸君,止息“灭佛”之议。民国二十五年,闭关于鼓浪屿日光岩,并向海外请藏经万余卷。随后,闭关于永春普济寺、泉州福林寺。晚年自号晚晴老人,又号二一老人。民国三十一年十月,示寂于晋江温陵养老院,世寿六十三,僧腊二十四。
师生前最推崇印光大师,效其不收徒众,不主寺刹,惟以书写佛语警句给人结缘。其清纯恬淡可知。律师在当时僧界影响极大。他的著作中最著名者有《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戒本羯磨随讲别录》、《四分含注戒本讲义》、《南山道祖略谱》及《弥陀义疏撷录》等书行于世。
弘一大师的一生充满了传奇色彩,63个流年,在俗39年,在佛24年,为世人留下了咀嚼不尽的精神财富。赵朴初先生评价说:
深悲早现茶花女,胜愿终成苦行僧。
无尽奇珍供世眼,一轮圆月耀天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