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公需”那些事
(2022-05-03 16:55:38)
随着国家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工作的实施与推进,近两年教育领域也掀起了普学公需课的学习实践活动。公需课,顾名思义,就是公共所需的课程。既然是公共所需的课程,就涉及学习的科目,即公需科目。从概念的意涵理解,公需科目指国家、省市统一要求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应该掌握的通用知识和技能(英语、计算机按原规定执行,不列入登记范围)。通过公需课的学习,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理论、技术、信息等方面的知识,是基本的目标。既然已经上升到国家层面,而且成为全民性的教育学习活动,为了保证此项学习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较好的效果,围绕该项专题学习活动,各级各类政府分别出台了相关的文件以指导和规范此次教育学习活动。根据相关文件的指导意见要求,公需科目由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确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任务是使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本职工作不断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技能、新信息、新知识,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从此项教育学习活动应达成的目标和学习的内容看,不论是出发点,还是欲达成的目标对国家、社会,乃至个人都大有裨益。之所以这样定性,源于其丰富的课程设置和多样性的知识疆域的拓展。同时,因为本次教育学习的对象是“全体专业技术人员”,一个方面涉及的面广,一方面对于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养的提升也大有帮助。另外,因为采取的是线上学习的方式,而且周期持续的比较长,这样学习者能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学习做出安排和规划。从这个层面看,此次全国性、全覆盖的的理论学习活动是大有必要的。
很显然,经过理论层面的分析,我们分明能够发现这种共识性的公需课的线上学习不论对个人,还是对集体都有积极的意义。但是,当理论的东西回归到现实,经过现实的推定,并具体实施时,才真正发现“理想很丰满,现实太骨感”不仅仅是文学的书写与表达,对残酷的现实还是具有切中肯綮的揭示意义的。诚然,顶层设计的初衷是好的,但是一进入现实的场域,接受俗务的测评时,美好的畅想都很难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之所以出现设想与实际的背离,源于复杂的生活情境的挤压。就该项工程覆盖的面而言,按照文件的要求,应该波及全国各地、各行各业,因为其划定的学习主体是“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试想,虽然都有共同的职业属性——专业技术人员,但是由于从事的工作属性不同,从业的环境与条件不同,能够学习,或学习的需求也就不同。像那些风餐露宿,在茫茫戈壁荒漠的室外工作者,因为实地工作的属性决定了他们很难有一个安静的满足学习的场所,如果一刀切地硬性要求,很难达到预期的目标。
终身学习是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品质,但是对于职业人来说,其最基本的要扮演三重角色——生活之人、工作之人和社会之人。既然如此,不同的角色应承担不同的责任、处理不同的事情。一个人的时间和精力毕竟有限,当他们把自己应尽之责履行完,24小时已经所剩无几,他们基本上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学习。一旦主动学习变成了强制性学习,性质就发生了变异,这样的学习结果很难实现双赢。再者,术业有专攻,这是职业人所追求的目标。既然是专攻,职业人在完成手头的工作之余,把闲余的时间用在本业知识理论的学习上,这种自主性的充电发挥的作用会更大。按照实利与功利的标准审视,即时的有用性是一种普世性的做事原则,在此原则的框定下,在时间和精力有限的情况下,教育学习的东西与职业人所操之业尽可能地接近当是普遍性的认同。可是,从每次所提供的学习的科目看,虽然供选择的很多,但是很难达到各司所需的要求。很多学习的内容与自己从事的职业关联性不大,这样很难调动学习者学习的积极性。这样的结果就是,很多人为了完成学习任务,拿到结业证书,获得需要的晋级加薪的学分,只能想方设法用最便捷的学习方式进行。至于通过学习获得了多少新知,增长了多少见识,拓宽了多大眼界,只能是“得失寸心知”了。
“需”是需要的意思,其指涉的对象是不同的。但是从开展教育学习的本意看,其更多关注的学习者,是以学习者收获的多少、成长的多少为衡量指标的。可是,现实情况与预想结果却发生了严重的背离。不无夸张地说,通过这种形式的学习,学习者真正收到理想效果者寥寥无几。之所以得出这样的定论,不是凭空臆想,而是以实际为依据。因为时间要求过长,一般都需要2000多分钟,很少有人能够认认真真地聆听专家专业性的讲授;因为忙于生活和工作,没有谁有完整的时间认真学习,很多都是视频打开,你说你的,我忙我的,两不干涉;因为学习的内容很多与从事的工作关联性不大,很少有人愿意花时间在上面,有空闲宁愿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因为考查的形式是开放的,而且资源可以共享,这样考试就没有了挑战性......不错,这种敷衍塞责的态度既是对教育学习的不负责,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但是,为了生计、为了生活,在实用和功利至上的生存境遇下,采取这种态度也是迫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尽管学习的结果与预期相悖,但过程的耕耘者——授课老师不会在意这些。对他们来说,领了任务,按照要求完成自己该做的事情,拿到自己该拿到的辛苦费,就两清了,其他的与自己没有任何的关系。
“公需”从一定意义上理解,用“共需”可能更为恰当。此中的“共”既指学习者,也指向教学者,还指向负责此次教育活动的主管部门。从整个过程和最终的结果看,每一个相关方的“需要”都得以实现——管理者通过提供平台和资源,帮助学习者完成了学习任务,算是自己的行政有所为;学习者通过学习,完成学习任务、通过考试拿到证书和学时;教学者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获得了应有的报酬:一箭三雕,皆大欢喜。
静言思之,这项近乎全民性的学习活动真正收到的实效如何,确实是一个值得反思的问题。一件事情、一项工程,既然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就应该把实际功效放置到首位。如果只是为了一种形式,表面上热热闹闹,结果却凄凄惨惨,这样的事情还是尽量少做,甚至不做为好。公需学习,要达成所愿,应戒除普遍撒网的求大求全的思维。划片设计,因业定学,短小精悍,惟其如此,才会见实效、有所获。在社会分工日益精细化的时代,全知全能型的人才固然亟需,但时代的大环境很难造就这样的人才。既然这样,还是化整为零,因业制宜、因材施教、“对症下药”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