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10.2专案组《紧急情况汇报》
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您们辛苦了!
关于我们三馆公司因涉嫌湘西的非法集资案,于今年4月21日至23日已经开庭审理。在连续三天的庭审活动中,我认为两位公诉人对本案的基本事实根本没有澄清,一直偏听某些人的一面之词而产生了重大误解。因在法庭上没有给我机会辩解,故导致法庭庭审难以分清是非,将会严重影响公正判决。因此,我特向您们上级领导书写此信汇报我的思想,以利本案能有一个客观公正的判处结果。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汇报。
一、我对李江书记和10.2专案组领导始终都充满信心。
1、我对专案组最初成立时所作出的决策信心百倍。湘西非法集资案已在全国闻名,当时因吉首福大房产公司老板(吴国军、吴国强兄弟二人)集资数额巨大,无款给民众退本付息,故资金链断裂,导致吉首发生打砸抢堵铁路等恶性群体性闹事事件。因此引起了中央、国务院、湖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及时委派李江书记、徐宪平副省长亲临湘西现场指挥,立即采取一系列办法、措施和决策,维护了湘西的社会稳定,平息了事态发展。特别是及时成立10.2专案组,对各参与集资的企业负责人进行统一关押,立案查处,措施果断,决策英明,我举双手赞成!
“严厉打击湘西非法集资”和“依法整治湘西集资行为”是10.2专案组专门制定的办法和措施。对非法集资企业有资产资金转移、隐匿的,有行贿受贿的要严厉打击!对没有将资产资金转移或隐匿,又没有行贿受贿的企业要依法整治、依法保护,要给企业一次机会,让企业自行化解风险、平稳着陆。因此,我认为我们三馆公司不应是打击对象。所以我一直对专案组充满信心。尽管本案公诉机关已作出了起诉书,但我总认为是因公诉人与我接触太少,缺少相互沟通。对诸多方面的事实认识有误,便导致李江书记等专案组领导一直都听不到真实情况的汇报。故对我们至今无法作出正确的决策。
2、我被采取强制措施以后,全力配合专案组的侦查工作。
2008年10月2日晚,专案组对湘西非法集资参会的22家企业,在吉首市政府开会时实行统一监控,全部关押,不久分别异地关押,由异地公检法办案审查。对此,我坚决拥护,积极配合。自我关押的那天起至我被逮捕前一天止,期间我都积极主动向办案人员讲清三馆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产状况及其资金去向。为了更进一步说明清楚,我还专门自行书写了几百页的自述材料。因此,我和三馆公司的所有问题都在被逮捕之前全部说明清楚了。尔后再无新的问题出现(可以查阅案卷笔录便知)。后来,逮捕时,只因定我“集资诈骗罪”,我无法接受,难以理解,于是我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在后来的提审当中,我发现办案人员从没有问到过新的问题,而总是问一些与本案无关的事情。例如:询问我们公司为什么要到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庆典大会?三馆公司在浏阳赤马湖搞员工培训花费了多少钱?在三馆公司成立之前我承包了哪些建筑工程等等。我心里感到很纳闷。我说:“你们定我的罪名是‘集资诈骗罪’,为什么总是问些与本案无关的事情,而不问一些与诈骗有关的事情。法律有规定,我有权拒绝回答。”于是为此发生过争吵。但后经双方解释,达成了共识。(即公安找我提审,由我当面向其所提问题进行解释。但不签字不盖手印。)检察院未提审,因他们不清楚基本情况,于是第一、二次我都很配合,并很耐烦地作了详细笔录。但在第三次的问话中,我又发现不对劲,仍然只能听到前述那些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于是我对检察官说:“我好不容易盼望你们来提审,但每次来总是听不到你们问一些与集资诈骗有关方面的问题,让我们辩解。而偏偏问一些与本案无关的事情。”这样双方又发生了争吵。后经与其协商,我说:“你们究竟还有些什么问题要问我,请求一次性书面写出来,由我自行书写笔录,我负责把你们所写的问题一一辩解清楚。”接着,本案公诉人雷检察官认为我讲得有道理,而且法律也有规定可以自行书写笔录,他就一连写了五个问题,要我自行书写,我立即表示同意。那天刚好是09年9月底,雷说:“过完国庆假期上班来取,抓紧写好。”后来我就雷写的五个问题,一连写了30多页的辩解意见,自这份材料取走以后,检察院再也没有来提审过我,但在往后的几个月里,检察院不但没有给我免予起诉,反而以集资诈骗罪向法院起诉,我收到起诉书后心里当时非常气愤!当时我心里一下想起了许多事情。公诉人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原认为公诉人仅只有那五个问题没弄清楚,由我认真解释完以后就会搞清楚了,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事,我就要求继续写出来,由我解释,雷说:“到时候如果还有需要问你的事情,我们再来找你,现在没什么要问的。”当时我心里还担心是不是领导误会我的态度不好,是不是中途我给李江书记写的那封长信(58页)他本人没有收到?那封信是专门汇报我的思想和三馆公司的全面情况,我认为李江书记只要亲自阅完了那封长信后,对我就不会产生误会。因为我一直从心底里钦佩和支持配合10.2专案组的专项行动。如不能解释清楚,李江书记则只听到某些办案人员的一面之词,误认为我是不听招呼,专给政府作对的顽固分子。这样真是有口难言,有理难辩啊!
二、三馆公司的融资行为与别的集资企业是有明显区别的。
1、三馆公司不是第一个带头集资的企业,至少在张昌政后面8年才开始融资;
2、三馆公司融资金额从表面上看起来有34个多亿,排到第二(荣昌公司金孟贤数额有36个多亿,排列第一)。但三馆公司已还掉了26个多亿,只欠8.2个亿尚未归还。但我们的资产有23.8个亿,完全具有足够的偿还能力。另外,我们的开发项目有45万平方米,相当于整个企业房地产项目面积总和的一半,如果按此比例分摊,我公司的融资金额就不算太大,有比较才有鉴别,再者我们公司的融资款,除了给老百姓退本付息外,其余全部用于开发三馆项目上。
3、三馆公司是按州、市两级政府的指示成立的,三馆项目是州、市政府共同确定的重点项目,在整个项目建设当中,政府财政困难,无款投入,银行银根紧缩未能贷款分文,但工程又不能停工。在这种情况下,三馆公司只好发动员工,动员自己的亲戚朋友,积极参与三馆项目投资,自觉自愿地接受以年回报20%(即月利率1.67%)签订协议,并且这些协议全部经过吉首市公证处依法公正,应该合法有效。另外在我们与投资者双方签订这种协议之前,首先交给了政府指挥部审查,经默许和认可后,才去公证处予以公证,我们公司才收款的。
4、三馆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帐目以及资金去向经过办案人员、鉴定人员长达一年多时间的清查清理,没有发现我和三馆公司有问题,既没有资产资金转移或隐匿,也没有行贿受贿行为;既没有采取集资诈骗方法,也没有非法占有之目的。因此,三馆公司是一个很规范很清白的公司,如果查证我和三馆公司存在上述问题,我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三馆公司没有带头涨息。利息上涨是市场原因造成的。由于集资企业多,相互攀比,恶意竞争,导致我们迫于无奈才跟风才上涨的,为了证明利息不是我们公司带头上涨的这一事实,我们专门还接受了客户意见,按照客户要求先后拿出近100万元交由客户去别的集资企业存款,得到其他公司开出的集资单据确实涨息的证据以后,我们才开会研究同别的公司一样涨息,否则就会出现挤兑现象。那些在外单位的存款单据,原来保管在我的办公室,办案人员在抄家时应该都拿走了,有据可查,而且那些单据已交给州、市长及指挥部人员审查核实过,他们都能证明集资利息上涨不是三馆公司带头的。因此公诉人指控我公司带头涨息与事实不符,是完全错误的。
6、三馆公司主动带头召开客户大会,规范吉首融资行为。
2008年8月份,三馆公司为了规范吉首融资行为,专门租用了州民族影剧院演艺大厅召开投资客户大会,在会上我宣布三条决议:一是从现在起三馆公司对外融资的利息,一律降至三分以内;二是从09年5月份起,三馆公司一律停止对外融资;三是至09年年底,三馆公司还清所有的融资款。当我宣读三条决议时,每宣读一条,台下欢呼声、掌声连遍,纷纷拍手叫好,表示坚决支持和拥护。如果不是福大公司资金链断裂导致打砸抢事件发生,我们公司已按承诺于去年年底兑现完毕,还清了所有融资款项。因此公诉人指控我公司08年8月份资金链断裂不是事实,其指控是完全错误的。
7、积极支持政府工作组各项工作。
2008年9月3日,吉首市政府成立了20多个工作组进驻集资企业开展清查清理工作。我公司立即配合工作组开展工作。一是安排财务人员协助冻结所有银行帐户、封存票据和帐本;二是配合清理支付利息本金的明细帐目;三是派专人协助清理资产,特别是对州外的企业,立即通知其负责人做好接待配合工作,使工作组提前完成了清产核资任务;四是按工作组要求拿出“自行化解风险、分期还本协议”的方案交给州市政府领导决策;五是为湘西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如9月中旬的一天上午,工作组组长唐虎打电话告诉我:“曾总,今天你公司楼下有很多人不知是搞什么的?为了你的安全,请你暂时莫到公司来,以防发生意外。”我听说后立即赶到公司,走进人群中把手一挥说:“同志们,我就是三馆公司的老总,你们有什么事要了解,请跟我上楼去,到会议室坐下来给你们解释。”于是所有人员跟我到公司五楼会议室。因人多拥挤只好分批开会,一连开了七、八次才开完。会上我首先将上报给政府的“方案”通报给大家,得到大家拍手叫好。在散会时我要求有困难的客户留下来,每人发一张纸和一支笔,请他们把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困难原因写清楚,明后天由财务人员与他们联系并把钱亲自送上门。这次会议化解了可能引起的客户纠纷,大家高高兴兴地回家去了。后来,我们请示工作组以后,将困难客户的钱及时送给他们,这些困难户非常感动,并打电话和上公司办公室来表示感谢。
三、值得解释的几个问题。
1、在成立“商会”时,我为什么不愿意在“公约”上签字?其原因是张昌政独揽大权,主观主义,自封商会会长,而公约规定12家企业入会,每家需交300万元保证金后立即降息,如有违反,违约一次罚款300万元。我说:“我认为这种想法是好的,但是制度应健全,班子要成立,才能执行到位,我不是不愿意签字,其实成立商会最初还是我建议的,我怎么会不签字呢?但是商会没有选举班子,也没有制订制度,条约规定只是一句空话,太草率了,担心商会起不了真正规范融资行为的作用,所以我暂时拒绝签字。”后来政府领导给我做工作,碍于领导面子,我把字签了,并交了300万元保证金。可是后来商会成立一年多,张昌政丝毫不提选举班子和制订制度方面的事,没有按规定办理,并暗示有的企业将月息6分分成二张单据开,每次3分,以此蒙骗领导检查。企业互相委派的30多名监督员都走过场互相掩饰,各企业老总对商会失去了信心,纷纷要求退出商会并退还保证金,但此款已被张昌政侵吞挪用了,没有钱退还,也没做任何
答复,完全印证了我当初不愿签字的担心不是多余的。
因此,吉首商会自成立以后在张昌政个人操控下,为达到他个人目的,不但不履行职责,反而使用各种手段欺上瞒下,导致各集资企业互相攀比,恶意竞争,逐渐涨息,直到商会企业福大公司资金链断裂而崩盘,引发了吉首打砸抢群体性事件的严重后果,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和商会声誉。故湘西的非法集资事件张昌政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罪责难逃。
2、吉首市政府在明珠度假村召开二天会议,会上要求参会企业签个“联合协议”,我当时为什么不愿签字?
其实签这份协议的内容主要是降息,而我内心很想尽早把融资利息降下来,这份协议我当时不愿签字,主要是有些话必须首先讲出来告诫大家。我说:“各位老总,签协议是个很严肃的事情,政府要求降息是件大好事,但是我们签了就要做到再不要像以前商会开会经常讲降息,结果会议一散,大家都不自觉,一次都没降成,这样将会影响政府形象,影响商会声誉。”我接着说:“在座各位老总,你们要清一下家底,据我了解在座的金总,伟业的亚光先生,以及吴总,陈老板,你们资金实力再雄厚也没有我们三馆公司实力雄厚,我们公司要在2—3天内组织2—3个亿的资金是完全可以的,但你们拿得出吗?所以签这个协议,做得到就签,做不到有难处请直接在会上向领导讲出来,以便领导心中有底,到这个时候千万不能再打肿脸充胖子,现在全市人民都在期盼着我们这次会议以后,是否动真格降息,因为降息后的那几天客户们是不会到各公司存款的,他们有一段观望时期,而这个时期他们只取不存,大家是否承受得住?如果承受不住,要么就是崩盘,要么就会又涨息,这种严重后果是可以想象的,同志们有没有想过崩盘以后的那种后果?一旦崩盘以后,社会就会出现动乱,不仅是政府不放过我们,而且那些老百姓的钱都来之不易,是他们祖祖辈辈的血汗钱存在各个公司,你们想想他们能放过我们吗?要是他们知道真的还不起他们钱了,他们不将大家零刀碎割才怪呢?还有家里的老婆和小孩及公司里的财产将会被砸被抢等。因此,我奉劝大家静下来,再认真思考一下,这次签了这个协议以后,就一定要执行,如果这次开会还降不成利息,以后再开会降息,那就更难了。”我发言后要求大家继续发言讨论一下,于是在座各位又开始发言了。此时张昌政走到我身边来,邀我去洗手间,他对我讲:“老曾,你太认真了,政界上的事你没有我懂,签这份协议仅仅是市长的意思,只要有这份协议,今后上面来检查了,拿出来证明政府已开会整顿了,市里领导才有政绩,所以上去以后还是请你把字签了。”后来进了会议室以后,张昌政便说时间不早了,还有很多领导要发言,快把字签了了事。于是我迫不得已只好签了字,但我边签字边说:“协议大家签了字,就定要执行,只要你们都执行了,我三馆公司保证绝不例外。”可是,结果没有一家公司按照协议约定时间降息,因此,张昌政的这种自欺欺人的做法,手段实在太卑鄙了。吉首的融资市场混乱,全是张昌政的一种故意,因为他集资时间长达13年了,仅只有一个项目开发,而中间从未间断过,13年的集资利息决不是一个小数目,所以他能够动真格吗?如果一旦动真格,没有人去他个协存钱了,他又拿什么去退本付息?岂不是断自己的财路?
3、我为什么与市长发生争吵?
2008年9月下旬的一天晚上,我突然接到吉首市政府通知赶到政府常务会议室开会,当我走进会场只见五个人(市长宋清宏、常务副市长李卫国、处非办彭主任、工作组组长唐虎、公安局局长)在等候着我,我一进会议室刚坐下来,宋市长就一顿大怒:“曾成杰,你今天干了些什么事老实交待。”我说:“今天一天我都跟唐部长、郭主席他们在一起,是叶书记派他们来找我商量与客户签协议的事,而且已经商量好了,怎么又把我叫来搞什么?”我话音未落,宋市长便吼道:“什么商量好了,跟我商量了没有?我同意没有?拿老百姓的钱给我们造成这么大的麻烦,我就拿你曾成杰开刀,不信你就试试看!”他越吼越凶,于是我中途打断了他的话题说:“宋市长,我们这些企业家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可实在不容易呀。”我话音未落,宋市长把桌子一拍说:“什么鬼企业家,拿老百姓的血汗钱,放肆挥霍浪费,你不听招呼,我非整死你不可!”此时我已无法按捺住心中的怒火,因为眼见今晚开会仅只通知我一个人参加,而且仅只有几个领导并把公安局局长也请来了,心想这很不正常,于是一下脾气来了,我说:“什么狗市长,不听我解释,只许官家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后来双方就此发生了争吵。在场的几位领导轮流劝道我,这时我才听明白市长是因为我公司前两天对外签订了一些“分期还本协议”和动员客户用房屋门面抵偿融资款的事情。我说:“这些是白天市委书记专门安排人找我商量好了的事,怎么市长又要偏偏把我喊来大骂一顿。”最后宋市长见我没生气了,便指向其他几位领导对我说:“从明天起一律停止签协议,如不听招呼,我们工作组就撤掉,看他没有政府的支持,还能搞得好吗?”于是我迫于无奈,只好答应照办。其实我公司签协议完全是根据市政府(2008)4号《通告》精神办理的,但市长无理阻止,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呢?若不是市长阻止的话,那我们三馆公司的所有融资客户都将在08年9月份全部重新签订完“自行化解风险,分期还清本金的协议”,分三年期还清。客户们都愿意支持理解配合,并且大都愿意接受我公司用三馆项目的房产抵偿债务欠款。这样我们认为三馆公司将会确保在(08年8月份在州民族影剧院召开的客户大会上宣布的三条董事会决议)09年年底全部还清所欠融资款,完全是能够做得到的。因此,与市长发生争吵并非我曾成杰无理取闹,而是市长霸道,偏听了张昌政等人的一面之词而产生的误解。
综上所述,都是在会议上所发生的事情,如果您们不相信我所反映的这些事实,请您们调查当时出席会议的那些同志们,让他们慢慢回忆应该都会记得起来的,我可保证,我所说的这一切绝无虚假。
4、对张昌政来到我们三馆公司财务部发过一次脾气的解释。
2008年下半年,有一位客户据说在伟业公司存有10万元钱已到期要求取走。其财务部给那位客户许诺只要不取走,办理转存延期手续,第一利息不变,第二可以给6%的返回奖励。后来这位客户听了以后,仍坚持要取走。于是伟业公司把这笔款全额退给了这位客户以后,并派人跟踪看其将这10万元钱存放何处去?结果在银行填写单子时,这位客户填上三馆公司曾正的名字,所以伟业公司立即向张昌政举报此事,于是张昌政立马赶到三馆公司,跳进财务部大发雷霆,要把帐本和钱拿走。此时,财务部人员打电话告诉我这一情况后,我就马上赶回公司听张昌政说了以后,我说:“这件事我们双方再认真调查一下,明后天再作处理,如果事情象你张会长所讲的属实的话(因为张说那位客户提着10万块钱是准备把它存到伟业公司去的,而且利息只三分,却被三馆公司的人把客户抢走了,存款利息按六分),我们保证接受处罚,并且愿意把交给商会300万元的保证金作罚款处理。”后来张昌政听我如此表硬态以后便说:“那好吧,我再去找伟业
公司了解一下详细情况,如果真如此,你讲的话要做数哟。”我说:“保证作数,只要你们了解那个客户如果存到伟业公司利息确实只有三分,比我们公司低,我一定接受处罚!”张昌政听后,满怀信心离开了三馆公司。他边走边说:“今天我非要赢得你三馆公司300万元钱再说。”说来也真巧,那天晚上在我们公司开发的三馆项目工地上,有许多的投资客户正伏在三馆步行街的拦板上观看三馆工程队正在加班加点赶工程进度。站在我旁边的一位客户正在议论:“这个三馆项目工程进度确实快,这个老板是个干实事的人,大手笔,这里原来是一座好大的山,现在不见了,一期工程的房子早就建好了,二期的房屋拆迁都完成了,这个三馆老板真厉害,要是以后有机会我去认识认识他。”此时恰巧我站在他的身边,我对他说:“我就是三馆曾总,三馆项目若不是二期拆迁受到影响,早就全部完工搞得漂漂亮亮了。”那个客户说:“真想不到你就是三馆老总,怎么这么朴实?”他问我家住在哪里?我说:“我家就住在这楼上,走,上去到我家里去坐一下喝
杯茶吧。”他说:“好,去参观一下老总的家,今后有什么事好来找老总。”于是我们两人到了我家里坐下来后,那位客户一边喝茶一边便慢慢介绍自己,并说起白天到三馆存钱的这件事,此时我才知道他叫周和平,是在洞河做水果生意的,他说他既是我们三馆的客户,又是伟业公司的客户,但在伟业公司存的钱要多一些,今天有笔10万元钱到期,想存到三馆来,因为听很多朋友说,钱存到三馆公司放心一些,利息虽然一样,相反伟业公司还多一些奖励,但我们并不在乎那点奖励,最主要还是考虑资金的安全性,所以才把钱存到三馆来。可是伟业公司的人心眼小,在我取钱以后,他们跟踪我,发现我把所取的10万元钱存到三馆来了,就向商会告状,但我不怕,你们商会成立以后,经常说要降息,但后来哪一家又真正地降了息?还抽那么多人设什么监督员,搞这些自欺欺人的事,只有张昌政才想得出来。其实我们投资的人心里是最明白的,哪家稳当可靠,我们就给哪里投资?我们有我的选择余地。可是听说张昌政还跑到你们财务室大吵大闹,他真霸道!后来因太晚了,我要周老板把双方电话留下来,今后便于联系。从那以后,一直不见张昌政来找我,于是我只好问他那件事调查清楚了没有?他说:“了解清楚了,利息都是一样高的,不会罚你的款,因我作为商会的会长,他们公司向我告状,我不去你公司一下,我怎么向他们解释?”张昌政并要我们理解他,莫再生他的气,他表示今后不再为难我们了。
综上所述,我们三馆公司确实是一个好公司,自公司成立五年来,一直在州市政府成立的指挥部的正确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特别是在开发三馆项目过程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一是为吉首的旧城改造作出了重大贡献,为城市增加了新的亮点;二是加速了湘西的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在政府财政困难无款投入的情况下能以小地换大地,以小房换大房,以旧房换新房的开发模式,把新三馆建成现代化的湘西民族文化城功不可没;三是三馆项目建成以后,可安置解决上万名的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问题;四是缓解了城市交通压力,改善了广大群众的居住环境,倍受老百姓欢迎和拥护;五是为国家为政府开辟了新的税源,在建设当中己交纳了3000多万元的税费,今后入驻经营户全部进驻营业了,一年至少可收取千万元以上的税款,而且每年可以陆续递增;六是成功地帮助了三个改制企业顺利改制,防止了困难企业上访闹事,为维护湘西的社会稳定工作做出了重大贡献。
三馆公司在实施开发三馆项目当中,第一,我们成功地完成了湘西有始以来城市最大的一项房屋拆迁任务,在整个项目拆迁过程中,没有发生一起纠纷诉请法院的;没有出现一户或一人上访闹事现象,替政府排了忧解了难,帮拆迁户老百姓做了件大好事,以旧房换成新房,以小房换成大房,户户满意。第二,三馆公司的三馆项目各项报建手续全部依法依规办理齐全。第三,三馆一期工程以及乾州新区新三馆建设都是在朱建华等人所造谣之中进行的,当时龙书记(领导小组组长)要求我们埋头苦干,低调为人。于是我们在短期内顺利完工,为政府争了光,为领导争了面子,为指挥部排忧解了难,以事实证明一切,后来谣言不攻自破。第四,三馆项目建筑面积是湘西有始以来城市之中最大的一个开发项目,工程进展,日夜奋战,建设速度超越了任何一个开发商,吉首市民十分钦佩。第五,政府指挥部和政府工作组对我和三馆公司评价极高,因为我们公司里的大事小事,在事前都一一先请示汇报,征得同意或默许后才开展工作,所以赢得了政府领导的认可和好评。
三馆公司不存在“集资诈骗”行为,在融资五年过程中(自2003年至08年8月份以前)无一人或一笔资金是使用诈骗方法收取的,退本付息从没有拖延一个人或一笔钱的现象,所收取的钱除了还本付息外,其余全部用于三馆重点项目上,我个人和三馆公司都没有任何非法占有之目的。也从没有非法占有的事实。除此之外,我和三馆公司没有资产转移或隐匿行为;也没有行贿受贿的事实,建议调查“州三馆领导小组”的几位组长们,如果我们在三馆公司成立的这五年当中,我或三馆公司请吃过一餐饭或送过一包烟、一瓶酒、送过一分钱等等,我都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我和三馆公司为什么对自己要求这么严格?其一,三馆项目开工时,恰逢朱某发短信,寄信件四处造谣诬告我和三馆公司,所以我们不得不争气把三馆项目搞好。其二,当时州领导小组组长龙须江把我与指挥部郭主席请去告诫我们,在三馆公司开发项目当中,不允许给任何领导请客送礼,并叮嘱郭主席把我管严点,严格监督监管好三馆公司的所作所为。同时严格要求政府指挥部人员清正廉洁,不准拿我的一包烟。其三,因为我在此之前三次受到冤牢委屈,政府都为我讨回了公道,我很感激,我要报恩。所以总认为政府如果能给我发展机会和发展平台,使我有施展才华的地方,将充分体现我的人生价值观。因此三馆项目开工庆典会上(2004年5月20日)我庄严宣誓:
1、衷心感谢州市两级政府领导对我和三馆公司的信任,将这个庞大工程交给我们公司,我们一定竭尽全力率领三馆员工艰苦奋斗,日夜奋战,争取早日把三馆项目建成受益。
2、过去我在心中曾暗暗发誓过,下过决心,心想一个人在哪里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一心想在吉首选择一个大项目,全力以赴干番大事业,回报社会。可是事与愿违,我满腔的热血化成了冰水,宏伟的理想变成了泡沫,现在终于等来了机会,我一定不遗余力地把三馆项目规划好,建设好,让百姓受益,让政府满意。
3、一个小时以后,州体育馆的那一大片房子将一炮炸平;一个月以后将站在这里的州图书馆、群艺馆又一炮炸平;半年以后,我们将站在这里的这个山坡推平;二年以后的今天,我们将三馆项目的一期工程全面建成正式营业(详见04年5月20日的发言稿)。
开工典礼会议结束后,我们为了实现自己的诺言,于是率领三馆公司全体员工日夜坚守在工地上,立即组织了几十台车辆运渣土;组织了上百名建筑工人炸岩劈山,那种热闹非凡的施工场面感动了全吉首人。后来以实际行动在规定的时期内提前完成了三馆第一期工程的交付使用。因此,我们三馆公司一直把诚信视为生命,信守说到就一定要做到,绝不放空炮的诺言。可是后来,天有不测风云,一场集资风波席卷湘西,我和三馆公司部分人员,于2008年10月2日身陷囹圄至今,时达20个月之久,一直尚未得到公正判处结果。我万分焦急,因为我还尚欠老百姓的钱没有还清;三馆项目还没有全部建成;我的远大理想还没有实现;我的奋斗目标尚未达到等等,难道我不急吗?现在我唯一的希望是期盼一审人民法院的办案法官,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向专案组、向中院领导、向省高院、向李江书记等高层领导做一次真实情况的汇报,以让领导正确决策,以利本案公正判决。
四、值得深思的几个问题
1、如果我与三馆公司有集资诈骗的想法或者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为何提前给工程队支付一个多亿工程款加快工程进度?
2、如果我与三馆公司有集资诈骗的想法或者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为何拿出一个多亿用于成杰大道和三馆大桥的公益建设和房屋拆迁?
3、如果我与三馆公司有集资诈骗的想法或者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为何从州外调集上亿元资金到吉首来用于三馆项目?
4、如果我与三馆公司有集资诈骗的想法或者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为何还投入上亿元资金开发火车站城市之光、红梅宾馆等项目?
5、如果我与三馆公司有集资诈骗的想法或者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为何还把集资客户和三馆员工通知到邵阳的大酒店参加三馆公司五周年庆典活动,让大家都知道邵阳是我的家乡,酒店是我公司的资产?要是行诈骗的人会这样做吗?
6、如果我与三馆公司有集资诈骗的想法或者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为何三馆公司留那么多上亿的房子不卖,而要以对外出租为主呢?
7、如果我与三馆公司有集资诈骗的想法或者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为何冒着生命危险(先后两次出车20辆,去员工50名)去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为何还捐资几百万搞新农村建设和修建太平乡希望学校科技楼呢?
8、如果我与三馆公司有集资诈骗的想法或者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为何不转移隐匿上亿资金,携款逃往国外安家?
五、我的几点请求
1、请求对前述所汇报的问题调查核实,公平、公正的评价我们三馆公司,尽早还我公司一个公道。
2、请求对我公司不要实行破产处置,因为我们有资产有能力还清老百姓的债务,而且老百姓也愿意分期偿付他们的债务,并签订了部分协议,符合专案组和政府4号“通告”精神。
如果我公司的资产已经被处置,请求尽早收回,因为23.8个亿的资产若是以几个亿就处置了,明显损失惨重,应避免造成国家赔偿不应造成的损失。
3、政府应兑现整治湘西非法集资行为的各项政策。一是州公检法司联合发文(2008)02号文件“关于敦促犯罪嫌疑人限期坦白交待,检举揭发,争取从轻处理的通告”;二是吉首市政府(2008)4号通告,要求我们只要我们企业做到配合政府工作组做好清理清算工作后,对号入座,目前有困难的企业,在与债权人商量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分期偿还本金;三是市政府2008年7月在明珠度假村和08年9月3日在市政府会议上,市长代表政府明确表态承诺:“只要企业老总听招呼,配合政府工作组的清理工作,集资款专款专用,不汇出吉首,企业法人代表不得任意离开吉首,政府将对大家网开一面,不追究大家非法集资的法律责任。”所有这些,我们三馆公司已全部做到了,请领导、专案组和法庭按文件、会议、承诺予以兑现,给我们这些中小企业一次发展机会,让我们企业自行化解风险,健康发展。我们决心争取早日完成本公司的原有项目和严格按照上报政府的“方案”尽早兑清客户的融资债务,为国家和社会多做贡献,让政府放心,让老百姓满意。
汇报人:曾成杰
201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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