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杀鸡取卵为哪般?!三馆公司的资产经其他有关部门评估和清产核算的价值达23.8元,超过融资本金16.7亿元
(2012-06-19 21:01:30)
湖南省高院判决我爸爸曾成杰集资诈骗的基础是三馆公司资不抵债,其要害是不经过资产评估就非法、低价处置三馆的资产,倒推出三馆公司资不抵债!我父亲的代理律师王少光的第一个辩护要点就是“缺少资产评估是本案的一个硬伤、致命伤”。当地政府违反国务院规定,将三馆公司价值23.8亿的资产以3.3亿秘密处置。
湖南省工作组将资产由自己的左边口袋——湖南省政府独资的民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转移到自己的右边口袋——湖南省政府独资的财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最后,湖南省高院以这个秘密、低价处理的结果推定三馆公司属于资不抵债、我父亲属于明知没有盈利、没有归还能力还不计后果地进行集资,因而属于集资诈骗!
很明显,不进行资产评估秘密低价处置三馆资产是手段,并从而得出资不抵债的结论,以达到以集资诈骗最判处我父亲死刑的目的!!如果当地政府没有低价变卖三馆公司,公司是能够还清集资群众的本金和利息的!
三馆公司集资本金为7.1亿元,需要支付的利息11亿多,共对外欠款18.6亿。被当地政府强制占有前,三馆公司的资产经其他有关部门评估和清产核算的价值达23.8元,超过融资本金16.7亿元,超过债务5.15亿元。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当地政府秘密、低价处置三馆公司的资产,完全有能力全部还清集资群众的本金和利息,不会给他们造成任何经济损失!
图片如果看不清楚可到我微博相册看
http://s6/middle/a7d04088tc2d2e01371a5&690
http://s8/middle/a7d04088tc2d2e0322967&690
喜欢
0
赠金笔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