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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父日记 2012.6.16

(2012-06-17 02: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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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父亲节又到了,我已经过了四年没有父亲的父亲节了,只希望大家都珍惜和父母在一起的时光!我总是想,以前太小,不爱听父母话,现在他们若是出来,叫我做什么我都愿意!怎么伺候都行!
   我父亲#曾成杰#是一位农民企业家,当了一辈子包工头,承包了吉首市大大小小50多个工程,白手起家,勤勤恳恳!但是中途实在是太坎坷了!经历了4场官司!坐了好几次冤狱!也因此他开始自学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始终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三联生活周刊对此也有报道“工程领域的竞争,显然比他预想的还要复杂。虽然摆脱了牢狱之灾,关于工程款的纠纷,又接踵而来,其中三起成了官司。
      第一场官司是1993年的“香港街改造工程”。曾成杰与吉首市东吉房地产开发公司陈振锦签订的合同约定,全额垫资,验收后一次性付清。可是3个月内准时完工之后,陈振锦却以决算造价过高为由,拒付工程款。拖了大半年之后,他只能诉诸法律,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东吉公司支付工程款318万元和迟延利息50万元。法院受理之后,委托造价事务所对工程造价重新鉴定,判决东吉公司应支付工程款308万元,支付利息38万元,限10日内付清。这场官司前后打了好几年,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才算了结。
      第二场官司是“机电大厦”工程。这个项目最早由吉首第三建安公司承接,因为垫资需要超过300万元,三建公司就把项目转包给了曾成杰,他们收取5%的管理费,工程盈亏曾成杰自负。结果五层宿舍楼修好,钱却没有拿到,又只有到法院起诉。和第一场官司一样,这官司也从一审二审,一直打到再审。法院判决机电公司要支付的300万元工程,拖了5年,经由曾成杰申请省高院异地执行,才由常德市中院执行庭到吉首拍卖了机电公司的一条小街门面作为抵偿。
       第三场官司是文化宫培训楼工程。这项目是朱建华发包给曾成杰的。朱建华是文化宫主任的弟弟,他与文化宫签订了一份“联合开发合同”,大意就是文化宫出地,他出资,30多间房的地盘子,给文化宫建两层工人培训楼,其余的19间地基作为交换条件。曾成杰跟朱建华签订的合同,自然也是预先垫付工程款,完工后一次性结算。结果随着工程接近完工,朱建华不仅不支付款项,还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向法院起诉,并通过个人关系将这栋楼查封保全,切断施工水电,要求曾成杰反过来赔偿损失。一审、二审朱建华都败诉,法院判决他必须支付300多万元的工程款项。可朱建华拿不出一分钱。最后由法院强制执行,将这栋房子抵押给曾成杰作为工程款。
        这三场垫资官司,差不多也是湘西早期房地产开发的缩影。在这个刚刚萌芽的领域,已经遍布着权力寻租和变现的机会,也是冒险家的乐园。从这个角度来观察,作为外乡人的曾成杰,能在吉首立足并且站稳脚跟,要解决的远不止工程项目质量本身的问题。那些防不胜防的人际关联,千丝万缕的恩怨和纠葛,才是他无法剥离的生意土壤。”
http://www.lifeweek.com.cn/2012/0525/373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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