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然早期通讯之《密云县供销合作社超额完成花生收购任务》
(2016-07-07 08: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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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然早期通讯之
《密云县供销合作社超额完成花生收购任务》
密云县供销合作社,到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中旬,已收购了一千六百二十八万斤花生,超过了收购花生任务的百分之零点五。
密云县有半数的农民以种花生为主。每年花生一收,农民就出卖以换回生产和生活资料。该县供销合作社收购花生时在全县设立了四十二个收购点,抽出二百一十名干部分赴各地,一面教育农民把收下的花生晾晒,一面采取分质分级论价的办法收购。为让农民卖花生少跑路,对原来的经济区划也进行了调整。
(发表于1955年1月4日《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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