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秋川:“求真”“求实”的浩然
(2014-09-15 09: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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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求实”的浩然
——由一篇文章的修改稿所想到的
浩然曾不止一次的说过:“作家靠作品活着;作品靠真实活着;真实的作品必须是真实的社会生活和真实的艺术感受这一对情侣所养育的孩子。”
浩然的文学作品,无论是小说,还是散文,都讲究一个“真”字——艺术的真实和历史的真实。这在他的朋友们和读者心中是得到充分肯定的。最近看到一份浩然为朋友修改的文稿,从一个侧面更加证实了这一点。
1985年,一个朋友写了一篇文章,其中许多地方涉及到浩然,打印出来寄给浩然审阅。正在病中的浩然认真看了这篇文章,除做了一些小的文字修改外,对文中一段与事实有出入的内容,则请作者改正。浩然在这段内容旁的空白处写道:“我不记得常、杨二同志参加过我们的创作组。在这样的问题上,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虚构。”其实这一段四行文字在整个文章中所占份额是十分小的,是否删除、改正,对文章的整体都不会产生太大影响;即使保留,对三十年前的那段往事,本已无多少人知晓,更不会有人认为那是“虚构”。浩然如此明确地提出改正,可见其对创作、对历史的认真态度,对他的文品与人品也可见一斑。
类似这样的事情并非仅此一件,凡是朋友所写的涉及到自己的文章,浩然总是认真对待,“严格”要求,容不得半点“虚假”。
1986年,一位朋友写了一篇《浩然访问记》,浩然看后给他复信说:“看过你的《访问记》,觉得有些空泛。你是我的朋友,不需慷慨激昂,更不要吹捧,而应有实实在在、有情有味的内容。最好不发这类文字。只给你填上三个数字,怎么办合适,你决定吧。”
这不禁使我想起某些人对浩然作品内容“虚假”的“批判”。那些“批判者”中,有的人是罔顾事实的胡言乱语,醉翁之意不在酒,故意的颠倒是非曲直,蛊惑一些不明真相的读者;有些则是既没有认真地阅读作品,也没有仔细地用头脑思考,只是为了某些不健康的目的人云亦云的“鹦鹉学舌”;还有些人是找错了衡量真假的标尺,用现在的社会状况去检验作品所反映年代的历史。我曾看到过一篇文章,文中在谈及《艳阳天》时,就说到乡武装部发给焦淑红两颗手榴弹就极为不真实。他的理由是:其一,以其在七十年代的经验,农村的民兵是只有枪,而没有子弹的,更不会配给手榴弹;其二,万一手榴弹爆炸,伤害了群众怎么办?我认为作者的依据是十分谬误的:《艳阳天》所反映的年代是五十年代的历史,并不是七十年代;在那个年代,即使不是军事人员或准军事人员,也会根据工作需要或相关规定配备枪弹的。用二十年后的情况去臆测二十年前的历史,无论怎样讲,都是欠妥当的。即便同是七十年代,各个地区也会有不同的情况,我在七十年代的经验就与那篇文章的作者不同:我的表姐住在北京周边的河北农村,七十年代时她是村里的基干民兵排长,我不仅亲眼看到她配的枪,而且还有子弹。
一部文学作品的真假虚实,不仅反映出作者的文品,也反映出作者的人品。衡量文学作品是否真实,一定要回到作品所反映的那段历史中,用当时的情况去考量它的艺术真实与历史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