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理由
(2014-10-08 08:23:51)不需要理由
文\静水
刊于《今晚报》9月29
美国密歇根州艾奥尼亚县地区法庭庭审,检察官就案件进行结案陈词时,突然响起手机铃声。
是法官雷蒙德·沃伊特的,不熟悉新手机触屏操作的他,以为已经调了震动。当地法规是,如果庭审过程中某人携带的电子设备造成干扰,将会因藐视法庭罪名受罚。闭庭之后,沃伊特法官主动致歉并依法自罚25美元。
有人说,法官不熟悉新手机触屏操作可以原谅。可法官本人的意思是,法庭是个特别的地方,更需要尊重。法官也是人,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违反法律必须受到惩罚。
不需要理由,自然不会寻找理由为自己开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