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志愿填报:认真读懂录取规则
(2012-10-22 16: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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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地址:举例分析高校招生的录取规则
【写在转载前: 琢玉匠人老师关于高考录取的博文,以具体的实例,详细说明了准确理解录取规则的重要性,咱们考生和家长应该认真研读。所举的例子,引用的是2011年的高校招生章程,2013年及以后高考的考生及家长,还要认真阅读高校当年的《招生章程》。】
【琢玉匠人】前面几篇关于高招录取的博文已经让大家对招生录取规则有了初步的认识,今天我们再着重对相关概念进行分析,以有利于今后指导大家填报高考志愿时能够理解案例的解析。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各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应明确规定本校的录取规则,在招生录取中不得临时变更,违背已公布的录取规定。录取规则中的主要内容是《招生章程》中的核心所在,非同寻常。录取规则带有专业性质,非专业人员不容易理解,更难于把握,而除录取规则以外的内容则相对较容易掌握。
在《招生章程》关于录取的规则中,经常会有类似“志愿优先”、“分数优先”、“专业优先”等概念,这些概念所反映的就是录取规则,这些政策往往还通过“对于专业级差的规定、特殊类型招生、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规定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办法”等这些具体的规定内容,给了广大考生及家长以具体而明确的定义。所以高考填报志愿必须针对不同院校的录取规则,采取相应的对策。
高考填报志愿专业性很强,影响志愿填报结果的因素很多,比如高考政策变化、考生学习成绩、第一志愿选择、身体条件限制、高校历年录取成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等。根据以往经验,在众多因素里面考生及家长较关心录取分数,而往往忽视了对于各个高校招生政策(尤其是录取规则)的了解,从而导致事与愿违的情况出现。下面带大家举例分析一下常见的高校录取规则。
一、志愿优先
这里所说的志愿指的是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不要与后面的专业志愿混淆。大部分高校在录取时都采用志愿优先的规则,通常会在招生章程里表述为“尊重考生所填报的志愿”。
所谓志愿优先,也俗称“志愿清”,就是在录取中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只要第一志愿生源充足,录取计划完成,就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即使二志愿考生成绩再高,原则上也不予录取,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满,则顺序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提示,有部分高校会按一定比例预留二志愿计划,以录取部分高分考生,有些院校还会设置院校志愿级差以保障生源质量不下降,这一点请考生家长尤其是高分考生家长注意。
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充分了解各校是否预留二志愿计划以及是否设有“院校志愿级差”,同时,要结合当地的志愿填报政策并根据个人成绩合理填报志愿学校,平衡一志愿和二志愿关系。
注意:在一些实行完全平行志愿的地区,考生原来的“第一志愿”从一个变为了三个或五个甚至八个,原来的一次机会变成了多次机会。填报志愿的难度和风险大大降低,增加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选择范围,减少了因志愿填报不当带来的遗憾。
例:以2011年招生章程为例
北京林业大学
第四条 学校志愿
我校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已经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接受北京生源第二志愿高分考生,招生计划控制在我校在京招生计划的5%以内,分数级差为50分以上,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第十三条
在第一志愿优秀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中国人民大学
院校志愿级差:第十五条 我校在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录取时,只有在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一志愿投档考生的平均分,考生须服从所有专业的调剂。符合要求的考生数额不足时,我校将调整招生计划到生源质量充足的省(区、市)进行录取。
北京理工大学
第十六条
如果北京理工大学提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在保证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按照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中国农业大学
第十二条
在第一志愿已经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我校承诺招收第二志愿高分考生。第二志愿高分考生的投档成绩应高于我校在当地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投档平均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录取人数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的2%。学校负责向省级招办提出投档申请,并根据投档情况按照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安排专业时,在考生实考成绩减去院校级差30分后按第十一条进行安排,每个大类录取不超过2人,每个专业录取不超过1人。
二、分数优先
分数优先是指高校根据调档考生的分数高低进行专业安排,分为按投档总分或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考生的专业志愿,俗称“分数清”。考生和家长需要注意的是,当前很多院校设置了专业级差,这是一种分数优先政策,对于高分考生比较有帮助,能减少志愿填报的风险,可以在一定风险系数下选报自己想上的专业,但是不切合实际的志愿选择,也要付出相当的代价,其结果是被减去专业级差累积分,可能影响最终的录取结果,因此,弄明白专业级差下的分数优先录取规则,对于如何填报志愿很有现实意义。
例1:考生电子档案下载到录取系统后,录取人员根据预录取模板设置基本参数,如专业级差(如3、1、1、1)等,然后进行专业预录取,信息如下:
173 刘莉莉 591分专业志愿
第一志愿:北京**大学
1、
2、
3、
4、 建筑学专业
5、 自动化专业
例2:
近几年,为了最大程度地保证考生的利益,使高招工作更为科学公正,一些地区纷纷推出了平行志愿政策,专业志愿指导下的分数优先保护了高分考生的志愿选择。例如:北京市推出的二志愿“平行志愿”政策,俗称“小平行”。这一政策规定:普通高校文理科第一至三批二志愿均设置平行志愿,一至三批的平行志愿中均包含A、B、C三所高校,分数优先,增加了高分考生的录取机会,减少了志愿风险。
北京二志愿平行志愿填报实例
本科一批次:
第一志愿:清华大学
1、
2、
3、
4、
5、
(专业服从调剂)
第二志愿:A北京邮电大学(专业服从调剂) B 北京交通大学(专业服从调剂)C北京工商大学(专业服从调剂)
例3:院校没有专业级差要求,单纯按分数高低录取的情况,仅部分院校采纳。考生A同学和B同学报考同一所高校,成绩分别为590分和585分,按分数优先的规则录取,则优先对A同学所报的专业依次检索,如果符合第一专业录取条件则被第一专业录取;如果不符合,则依次检索第二、三、四、五专业直至被录取。完成对A同学的录取后,再开始对B同学录取,如果院校有专业级差要求则考虑专业级差录取,见附录专业级差。
附:专业级差
专业级差并不能称为独立的录取规则,它只是一项辅助条件。高校在安排考生录取专业时,会按照一个或几个分数值来确定有效排队分数,最终确定选报不同专业志愿考生的录取专业,这种分数值就是所谓的“专业级差”,是有条件的分数优先规则。即当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不能被录取时,将其高考成绩减去某个分数值后,再与自己报考的第二专业志愿的其他考生成绩进行排序比较,确定其是否可以被该专业录取,其他专业志愿的录取以此类推。这种模式下可以最大限度兼顾考生志愿和分数。比如,前面博文《举例分析专业级差与是否服从调剂对录取结果的影响》中列举的专业级差:3、1、1、1,即:一、二专业间级差为3分,二三,三四,四五之间专业级差均为1分,也有的学校是固定分值。
例,考生A报考某高校,高考成绩为610分,专业志愿依次为通信工程、计算机、物流工程、市场营销和法学。如果A不符合报考的第一专业通信工程录取分数及其他条件,则A不能被第一专业录取,而该校设置的专业级差为3分,那么学校会将A同学的成绩减去3分后,以607分同第一专业报考“计算机”的考生的高考分数排队以分数优先的规则录取专业,以此类推,详见案例。
招生章程中各院校关于专业级差的要求不尽相同:
例:以2011年招生章程为例
北京大学
第十二条
中国人民大学
第十三条 录取专业时,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设置1分、2分或3分的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各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相同,具体分值设置以能使我校所录考生总体专业志愿满足率达到最大时的级差设置为准。
北京科技大学
录取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级差”根据生源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为2至1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北京工商大学
第十一条专业录取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级差”原则上为3-5分,具体数值的设定以符合考生最大志愿满足率为标准,由网上录取系统自动分配专业。
注释:分数优先录取规则请结合
三、专业优先
专业优先俗称“专业清”,是指高校在进行专业录取时,执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其核心在于先按“专业顺序”、再按“分数高低”进行专业录取,也就是专业志愿优先,这是让高分考生比较难以接受的录取方式。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将考生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的队列,然后将每个队列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对于院校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满的专业,将依次从第二、三、四、五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以及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录取。
这种模式更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重视考生的专业倾向。考生如一味追求热门专业,比较吃亏且被退档的可能性较大。“专业清”规则对于高校来说可以避免学校各个院系之间生源的不平衡,如热门专业生源好,冷门专业生源差的问题。对于考生来说,可有效避免报考专业的盲目性和扎堆现象。某些情况下分数不高的考生也有可能被自己喜欢的专业录取。
网络案例:考生C和D分别以498分和495分的高考成绩同时报考了某二本院校,最后录取结果是C被退档,D被录取,大多数人看到这个结果会感觉不可理解。根据分析,这是“专业清”规则的结果,因为该规则在进行专业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C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为国际经济贸易、会计学、法学、工商管理;D填报的顺序依次为会计学、法学、国际经济贸易、旅游管理。录取时,学校通过检索发现将国际经济贸易作为第一专业的考生有30人,而招生计划为10人,第10人分数为510分,而C以498分在30人中排名为第28名,因此不能被第一专业录取;D报考的第一专业为会计学,报考会计学为第一专业的考生有20人,录取人数15人,D分数排名第12名,则D被录取。
接着,我们继续关注C第二专业会计学。如果按照“分数优先”规则,D能以495分的成绩进入会计学专业,那么C以498分也可以被录取到会计学;但是按照“专业清”规则,会计学在第一专业录取时已经完成招生计划,因此C无法被录取到会计专业。以此类推,C报考的第三和第四专业均已在第一专业或第二专业录取时完成了招生计划,于是C无法被他所报的4个专业录取。
最后,学校会对某些计划尚有空余的专业通过专业调剂的方式来完成招生任务。检索的结果显示,有两个专业空余计划10人,而类似C情况的考生有20人且都服从专业调剂,那么对于这10个空余计划的分配完全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因为C分数为498分,在20人中排名第15名,已经没有机会了,C最终因为专业志愿填报不合理被退档。
例:以2011年招生章程为例
福建中医药大学
九、录取规则:
1、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法招生。
2、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3、实行“平行志愿”招生的省区,实行“专业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参考综合素质结合考分录取,考分按照授予医学、理学、工学学位的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理综/文综”、“语文”、“外语”成绩高者;授予管理学、法学学位的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理综/文综”、“数学”、“外语”成绩高者。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福建师范大学
第十三条
四、加分政策
通常高校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录取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高考实际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的考生,其次为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对于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专业录取,除了调档时按投档成绩考虑意外,多数高校进行专业录取时以高考实际分数为依据,并不考虑加分政策,因此含有加分成分的低分数段考生在选报专业时更应规避热门专业带来的风险,设置保底专业。
例:以2011年招生章程为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第十四条
北京邮电大学
第十一条
北京科技大学
第十三条
例如:2011年北京林业大学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均按加分后的分数计分。
北京林业大学
第六条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处理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提档和录取进专业时均按加分后的分数计分。
五、特殊要求
某些专业对健康状况、身高、外貌的要求,也不能忽视,否则即便被高校录取,也可能在入学复检中被淘汰出局。这不是危言耸听,确有实例发生,有些学校某些专业对性别有要求,有些专业不招女生,而有些专业只招女生。另有些学校规定,在考分及其他条件相当情况下,优先录取男生。
例:以2011年招生章程为例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三、录取规则
1、我院为提前录取批次院校,要求进行政审、面试。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高考成绩一般要求达到在当地第一批(重点)本科分数线以上,依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由省委办公厅有关部门通知参加政审、面试。
4、根据高考成绩、政审、面试等综合条件择优录取。
北京科技大学
①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需参加当地的英语口试,要求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日语、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德语为零起点),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制。
②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第十三条
1、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及培养要求,传播学、软件工程、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以及全部高职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只设英语,西班牙语、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西班牙语、英语、软件工程、传播学专业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三分之二以上。如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统一组织外语口语加试,报考西班牙语、英语、传播学专业的考生应参加英语口语加试并成绩合格。
2、建筑学专业学制五年,要求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如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组织徒手画加试,考生需有徒手画加试成绩。新生入学后进行美术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转至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所属专业。
3、理科试验班类专业只招有志愿考生,且考生投档成绩排名应达到本省区投档考生数的前百分之五十。
北京林业大学
第七条外语语种
1、日语专业只允许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2、草坪管理(中美合作办学)专业部分课程为英语授课,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3、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法学、物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方向)、网络工程、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英语、商务英语、生物科学类、艺术设计等专业建议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4、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1、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实考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及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体育比赛获奖的考生。
2、报考园林、风景园林、城市规划、工业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的考生需要有一定的美术基础。但高考时不加试美术,主要依据高考分数、专业志愿、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录取。
实际上与录取相关的规则还有很多,一些精深问题不便在此详细列举,家长可以通过私信或邮件咨询。上述规则是高校录取中很常见的,希望广大考生家长能够领会其中的真谛,在填报志愿时多研究高校的招生政策,同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填报志愿。
道理:选择一所好的大学比你片面选择一个专业更重要,大学重要的是学术氛围、人文环境,而且目前很多大学都提供了入学后转专业的机会,把握机会,把握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