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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犯法:检察官为儿子“报仇”

(2014-05-19 09:17:20)
标签:

知法犯法

检察院书记

殴打小学生

杂谈

分类: 新闻时评

知法犯法:检察官为儿子“报仇”

 

文/沈团

 

  近日,有网友Prvxov在安徽宿松县的一家论坛发布帖子称,5月14日上午,该县松兹小学五年级姓唐的同学与小伟发生矛盾,感觉受了委屈,回家后告诉了父亲,唐姓同学身为检察院书记员的父亲唐某,下午竟带人冲进教室,二话不说将学生小伟殴打致伤。(见2014年5月17日中国网)

 

知法犯法:检察官为儿子“报仇”


  对于校学生之间发生矛盾以及向家长告状并不奇怪,奇怪的倒是身为检察官的父亲采取暴力手段替儿子“报仇”。按理说,小学生之间发生矛盾,家长应当教育自己的孩子,若确实是其他同学欺负了自己的孩子,也应向班主任老师反映,相信学校会处理好,这才是可取的态度和做法。

 

  在绝大多数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的今天,关心孩子,爱护孩子没有错,但关心爱护孩子应该讲究方式方法,这既是家庭教育的一门课程,也是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外在动力。任何事物都有一个度,如果超过这个度,就会物极必反。关心爱护孩子也一样,如果在错误的时间做错误的事情,效果只得适得其反。正如新闻中这名检察官,平时“唯我独尊”惯了,自以为可以通过“武力”替在学校受了委屈的儿子“报仇”,结果不仅害了自己,也或多或少的影响着孩子的健康成长。因孩子的一桩强奸案而被媒体推在聚光灯下“爆炒”的某著名歌唱家李XX,在教育孩子时曾经满足孩子的一切要求,即使孩子犯错误也舍不得打他,“还没有打,自己的眼泪先掉下来了。”事实证明,这样的教育方法不一定正确,他的儿子现在不都还在监狱关着吗?现在,对孩子过分溺爱的家长还有很多,只希望能够从这些家教反面案例中吸取一点教训。

 

  舔犊之心人皆有之,在独生子女家庭尤可理解,但须保持理性,把握住底线,作为公务人员更应该如此。唐某身为检察官,是见过世面的人,心胸不该如此狭隘,更不该带人冲进学校殴打儿子的同学。可能,这样做孩子满意了,也解了一时之气,但却扰乱了学校的教学秩序,也扰乱了社会秩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种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因此,宿松县检察院党组已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停止唐某职务,接受组织调查,并责成唐某向当事人及家属和学校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检察长金落实表示,待事实查清后,将依法对唐某作出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是知法、懂法、执法的,理应成为自觉守法的表率,但唐某却反其道而行之,自己酿成的苦果最后还得自己吞。看来,包括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内的家长们,很需要增强法制观念,且行且珍惜。

 

 

知法犯法:检察官为儿子“报仇”

 

本文由沈团发表(http://blog.sina.com.cn/elveswarlock)仅限新浪博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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