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责任督学”教育是否有救(图)
文/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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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今年年底前,挂牌督导制度将覆盖所有中小学校。责任督学主要从在职和退休的校长、教师、教研人员和行政人员中遴选,专兼结合。1人负责5所左右学校,按统一规格制作标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校门显著位置公布。责任督学职责包括受理、核实相关举报投诉,督导学生学习和课业负担等。(《沈阳晚报》9月23日)
据了解,日前从北京市教委获悉,50名新聘任的北京市政府督学将深入117所中小学,专职监测督导学校落实义务教育减负工作情况,并研究建立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督导监测的常态机制。
教育部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何秀超近日接受了记者的独家专访。他透露,今年年底前,刚上任的171名教育督学将带着4份督导报告向人民群众展示教育的全貌。“这4份报告分别是《关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关注学前教育》《关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关注地方政府教育投入》,都是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督学是对教育过程进行监督,怎样突破矛盾和阻碍?何秀超说:“督学要做事公道、公正、有事业心、不计得失。关于校园安全、择校问题,乃至高校教授上讲台,我们都发有专门文件,但是文件多,轻执行。为什么?就是监督不够。做好监督,老百姓欢迎。”
责任督学有五项基本职责:
一、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
二、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三、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
四、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
五、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同时规定,责任督学有权对学校管理、招生收费、课程开设、教育教学、教师师德、学生学习和课业负担及学校安全卫生、校风、教风、学风等情况进行督导。责任督学对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得少于1次,进行经常性督导可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
督导结束后,要填写督导记录,将督导结果当场向学校反馈,并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提交报告。责任督学要实行回避制度和定期交流制度。
前不久教育部出台的减负十条规定,表明了教育部贯彻素质教育思想的态度和决心,顺应了多数民众的呼声和期待,受到了舆论的普遍欢迎。这次,北京为落实减负新规,聘任了50名督学深入全市中小学,专职监测督导,并研究建立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督导监测的常态机制。
这次的责任督学从文中提到的各项规定来看绝对是真心诚意的,求真务实的,下了决心,动了真格,出了硬招。当然也希望这不是教育体制中的作秀,只有坚持去做,持之以恒,学生的减负、教育的督学才能做好。眼下的孩子们也能从繁重的课后作业,假期的书山题海中解放出来,教育是为孩子打好基础,可现今的教育不仅让孩子们夜不能眠,更让家长跟着受累赔罪。也希望教育部门和学校关注下家长们为孩子掌灯指导作业时的那份艰辛,本着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家长们无怨无悔,可这种形势下的教育是有害的。
中小学教育“责任督学”,既是专职,就有许多工作要做,就不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就一定要真功实做,做出成绩,做出成效,做出成果。博主希望不仅要提出此类责任督学,减负督学的政策规定,还要真正的落到实处,摸清当前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实际情况,并发掘学校在减负增效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正确引导素质教育实施方向。希望能够让我国的义务教育越来越好,只有真正落到实处,我们的教育才有救,我们的孩子才有救,祖国的花朵才有救,祖国的未来才有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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