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书应提倡唯美之路。

书法作为一门视觉艺术,唯美一定是其永恒的主题。当然美有很多种形式,比如壮美、秀美、曲美、凄美,古拙的美、险峻的美、苍劲的美、稚嫩的美等等,但核心都离不开美。隶书古朴妩媚,魏碑森严遒劲,楷书疏朗端庄,行书闲适飘逸,草书恣肆昂扬。各种书体,无不彰显出汉字艺术独特之美。在几千年的书法长河中,书法人物和作品浩如烟海,不可穷尽,但能流芳千古的大家和作品,其实比例非常少,而且无一例外,都很美。
随着中国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中国书法也得到空前的繁荣和发展,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大好格局。但我们也看到,伴随着繁荣的同时,种种书法乱象也纷至沓来。有些人打着“书法创新”、“国际接轨”的幌子,不在书法基本功上下苦功,总想一夜成名,走歪门邪道,甚至肆无忌惮地恶搞书法、糟蹋书法,变换名目忽悠、误导国人,导致丑书恶札横行,肆意践踏中华文明。
其实历朝历代都有一些结体怪异的书体,都存在丑书恶扎现象。尽管当时可能会被人们视作为一种时尚,一种创新,但最终都难以避免被历史淘汰的命运,因为它违背了人们普遍爱美的天性。有些人甚至提出,书法“丑到极致就是美到极致”,对此,笔者实在不敢苟同。举一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如果有人真的认为“丑到极致就是美到极致”,请他娶一个“丑到极致”的媳妇回家,看能“美到极致”不?可见这种观点根本经不起推敲。
中国人一向认为,字写得好,代表着这个人的学问好,品行端,因为“字如其人”,“心正则笔端”,心不正笔就不正。扬雄(公元前53年—公元18年。西汉官吏、学者)在《法言·问神卷第五》中说:“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声画形,君子小人见矣。”这就是所谓书为心画,书法作品是作者的德行、品性的反映。韩美林先生说过:“在我的眼中,世界是美好的。我的一万件作品,没有一件是悲观的,没有一件是叫苦的。”我们写书法,在修身养性的同时,也要提倡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与人、与己以美的陶冶、美的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