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是中国书法审美本质所要求达到的艺术境界

中国书法对于“精神”与“气”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从创作冲动、章法布局直到落墨的整个过程。沈宗骞在《芥舟学画编》有这样的描述:“兴之所至,毫端必达,其万千气象,都出于初时意料之外”。“气”和精神,是统一的。所以古人说“气去精神绝”(《论衡·订鬼》),气和精神的统一,正是书法家自身生命力、创作力的表现。“气韵生动”的“气”是指“精神本质”,和“神”是同一个意思。“韵在这里是“风韵”、“韵度”的意思,“气”和“韵”都是内在的。“气韵生动”一词的本意,如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就是:生动的表现诗文或文字的“精神风韵”。“生动”是作为“气韵”的状词。 “韵”既是审美境界,又是艺术方法。“韵”是中国书法审美本质所要求达到的艺术境界。它在中国书法里,和神、意一样,也是一个重要的美学范畴。中国书法家常常把“韵”作为书法作品最高的审美标准。书法中的“韵”其特征如与“诗”和“乐”比较,很有些共同之处。如果说诗中之“韵”是“不着一字,尽得风流”;乐中之“韵”是“无声之弦”,“声在音外”;那么书法中之“韵”则是“黑白旋律”,飘逸纵横,妙在笔墨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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