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书的绘画的特征和舞蹈

草书也具有绘画的特征。虽然它不表现具体的图像,也不具有绘画中的缤纷色彩,但书法中的一个个抽象的图形本来就是“具万象于一象”的,它那线条和线条的各种组合关系,构成了各具形态,但又不代表任何实体的图形。它纯净的黑白色彩又因墨色的浓淡、用笔的轻重缓急而变化无穷。在这种变化组合后构成的视觉效果和绘画是异曲同工的。而在书法个体中能表现书法这种艺术效果的也是以草书最为明显,草书的那种无拘无束的笔墨变化,结构图形的高度抽象,字势姿态的巧妙搭配,最具有诗情画意。
和草书相近的还有舞蹈。杜甫在《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并序》中记载的:“昔者吴人张旭善草书帖,数尝于邺县见云公孙大娘舞西河剑器,自此草书长进”,书法家临帖从舞蹈中得到了益处,也足以说明两者的关系了。舞蹈是在一定的时间顺序中,不断变化各种舞姿的造型来表现美,并是从力度、造型、衔接等方面来评判其高下的,这一点和书法的要求是何等地相像。而各书体中这方面的要求也同样是草书表现最强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