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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高尔夫体育心得体会 |
分类: 心得体会 |
2013-8-11 星期日,晴,微风,热
今天一天在家休息,其实也没怎么休息,也在忙,只是些脑力劳动而已。老羊一周的生活基本上是这样度过的:周一至周五从事与高尔夫球相关的体力劳动;周末两天从事脑力劳动多一点,基本与高尔夫球有关的占四分之一左右吧。我觉得这样挺好的,真正做到了劳逸结合,天天练高尔夫也不行,身体他也受不了啊。
来,通过一个案例学习学习规则13,规则13其实是比较复杂的,常用的有13-2改善击球环境、13-4障碍区内的禁止行为。
- 案例:一名球员的球停在树下。他正当站位后挥杆击球,在其上杆时球杆碰断了他头顶上的一根树枝。这时,该球员愣了一下,随后中止了击球。那么,这种情况下该球员是否要受到处罚呢?
老羊的回答:规则13-2阐述了一个观点,那就是当球员在“为击球”的过程中破坏或者改善了击球环境,没事、不罚!但如果不是在击球,而是在试挥时改善了击球环境,那就不行了,比洞赛负,比杆赛罚两杆。
本案例很狡猾,几乎是想偷换“为击球”的概念。该球员确是在击球时的上杆过程中碰断头顶上的树枝,本应没事、不罚的,但他碰断树枝后中止了挥杆击球,这就产生问题了,这次上杆是为击球而上的杆吗?显然不是,击球没有发生,树枝碰断了,该球员要受到处罚,比洞赛负,比杆赛罚两杆。
虽然按规则应该这样判,但老羊心里觉得该球员心地善良,有点冤!假如他心肠狠点,不理会打断的树枝,继续击他的球,哪怕是击球质量差点,也总比罚两杆好吧。
水平有限,谨慎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