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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语言教育 |

第十五讲
生活是美的,美需要表现;生活中有许多不美的,不美的东西需要修饰,所以生活中离不开修辞。
比如说,生活中有美女,她美得怎么样,需要你表达出来,让不知道她的人,没见过她的人能感觉到她的美。表现的方式很多,你可以说她:
花容月貌
闭月羞花
沉鱼落雁
倾国倾城
国色天香
貌若天仙
……
这是成语式表现法,优点在于通俗易懂,缺点在于太笼统,太大众化,太人云亦云,显示不出那位美女的特色。
高明的人物不会这么表现,比如:
宋玉《登徒子好色赋》:
“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国;楚国之丽者,莫若臣里;臣里之美者,莫若臣东家之子。
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一束白色生绢。这是形容腰细。)齿如含贝(牙齿整齐有如一连串小贝)。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使阳城、下蔡两地的男子着迷。阳城、下蔡是当时楚国贵族的封地。)”
经过宋玉的描写,我们能感觉到这位“东家之子”(邻居家的女子)真是一位绝色美女,简直是白璧无瑕。而且是一位纯生态的美女,无须乎任何装饰,所有装饰品对她都是多余的。但我们的宋玉,为了表现她,用了多少修辞手法呢?
还有《汉乐府集》——《陌上桑》中的那位美女——秦罗敷
行者见罗敷,下担捋(l)髭(z)须。——路上行人看到了罗敷,就放下担子抚摩髭(z)须。
少年见罗敷,脱帽著帩qiào头。——少年看到了罗敷,就脱下帽子整理发巾。
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
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归来相互抱怨耽误了劳作,只是因为把光阴都花去欣赏美貌的罗敷了。
使君(汉代对太守、刺史的通称)从南来,五马(汉朝太守出行用五匹马拉车)立踟蹰(chí chú)。——太守从南方骑着马走了过来,五匹马拉的车徘徊不前。
这里又用了哪些修辞手法呢?
大家设想一下,如果不许你用任何修辞手法,你能表现一位美女吗?
肯定不行。就是丑女都不行,你要想表现她,也还是要借助于修辞手法。什么“东施效颦pin2”之类的。
人,一般都是需要修饰的,因为,人都有缺陷,即使像人们公认的美女也不例外。据说,西施大脚,昭君斜肩,貂蝉小耳,玉环狐臭,所以,她们肯定也是要修饰的,何况一般人呢?首先是衣着——人要衣装;其次梳洗,然后是涂脂抹粉,然后是金银首饰,等等。这些,用语言表达出来,就成了修辞。
比如:你说“某人穿了衣服”,那基本不成话。他不穿衣服难道赤条条吗!你必须说“某人穿了什么样的衣服”——华美的、新潮的、名牌的、进口的……这也就是修辞,最基本的修辞。
1、敬语与谦辞。
我们中国是礼仪之邦,说话做事都必须讲礼,所谓“礼多人不怪”。
讲礼貌,首先要求平等,尊重对方,自己又自尊自重;而中国自古以来形成的“礼文化”又进一步,许多时候还要尽量做到贬低自己抬高对方,于是,我们的语言当中就出现了大量的敬语和谦辞。
敬语的要素是:大、上、贵、尊、令……
大:大人、大爷、大姐、大哥、大作……
上:上座、上人、上边、祖上、皇上……
贵:贵姓、贵干、贵体……
尊:尊姓、尊顔、尊府……
令:令尊、令堂、令郎、令爱……
谦辞更多,大概因为尊贵者少,低贱者多吧。
谦辞的要素无非是:卑、贱、小、微、鄙、寒、愚等。
如:卑职、贱内、小人、小的、小可、小民、微臣、鄙人、寒舍、愚兄……
比如问姓,就必须这样:
甲:请问贵姓?
乙:免贵姓桂。(桂姓有意思吧?)
在礼貌文化的长期熏陶下,我们还形成了一些固定的礼貌词语,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文明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西方人也讲礼貌,也要求言语交际遵循礼貌原则。
首先是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赖斯提出:为了保证会话的顺利进行,谈话双方都必须遵守一些基本原则,其中最重要的是合作原则。
合作原则包含四条准则:
量的准则:指话语所提供的信息充分而又不多余,恰如其分。即如《墨子·修身》中所言:“言无务为多而务为智。”
质的准则:指交际双方都必须提供真实的信息。
关系准则:指谈话双方都必须紧扣话题交谈,不能跑野马,不能王顾左右而言他。
方式准则:指谈话要清楚明白,有条有理,避免晦涩,避免歧义,避免啰嗦。
在合作原则的基础上,英国语言学家利奇等人又提出了“礼貌原则”,作为对合作原则的补充。礼貌原则包含六条准则:
得体准则:减少表达有损于他人的观点。尽量让别人少吃亏,尽量使别人多得益。
慷慨准则:减少表达利己的观点。尽量让自己少得益,尽量让自己多吃亏。
赞誉准则:减少表达对他人的贬损。尽量少贬低别人,尽量多赞誉别人。
谦逊准则:减少对自己的表扬。尽量少赞誉自己,尽量多贬低自己。
一致准则:减少自己与别人观点上的不一致。尽量减少双方的分歧,尽量增加双方的一致。
同情准则:减少自己与他人在感情上的对立。尽量减少双方的反感,尽量增加双方的同情。
2、委婉语与避讳。
任何国家、民族,任何时代、地域,任何阶级、阶层,都会有一些敏感的话题,如生、老、病、死、性、排泄、人体器官等,都不能像其他的话题一样,信口道来,都必须采取一些委婉的说法,于是,我们的语言中就出现了大量的委婉语。尤其是中国人,东方人,因为崇尚含蓄美,委婉语就使用得更多更广泛。
再比如,同样是问姓:
甲:您贵姓?
乙:免贵,姓孙。请问您贵姓?
甲:不敢,不敢。
乙:我问您的姓,您何必这样谦虚呢?
甲:不敢,不敢。
(大家想一想,这是什么回事呢?原来——)
甲:实在抱歉,敝姓祖。
池莉小说《冷也好热也好活着就好》:
燕华说了今天车上售票员小乜(mie)和乘客相骂的事,说是两个北方男人坐过了站,小乜要罚款,北方人不肯掏钱,还诉了委屈。小乜就说:“赖儿叭叽的,亏了裆里还长了一垛肉。”北方人看着小乜是个年轻姑娘,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大声问:嘛?小乜也大声告诉他们:JB,不懂吗?北方人面红耳赤,赶快掏出了钱。四个姑娘笑得一塌糊涂。燕华顶快活,说:“个BZ养的,家里一个老头子,一个男朋友,想讲给人听又讲不出口,憋死我了。”
小乜的话语使得听到的人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就是因为,在我们的文化中,那种话,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像小乜这样的年轻姑娘,在大众场合,是绝对不能说的。
也正是因为小乜所说的那些话,太不同寻常,太出人意外,所以,燕华才产生了想讲给人听的强烈欲望,以及讲出来之后产生那么强烈的快感。
但是,燕华也是一个女人,而且也是一个大姑娘,她要讲给别人听也得注意对象和场合。——家里不行,一个是自己的父亲,不能说,说不出口,因为有违伦理;一个是自己的男朋友,也不能说,也很难说出口,否则男朋友会做何感想,会怎么看自己呢?弄不好,还可能会把自己看成一个轻浮甚至粗野、放荡的女子,都很难说。
许多话,同样的,男人与男人在一起说,不要紧;女人与女人在一起说,也不要紧。但是,不能交叉进行,男人对女人说,或女人对男人说,就成为不恰当了。
在中国,有时候即使是两个女人之间交谈,也会注意委婉含蓄。比如,性的话题。张石山小说《神主神楼》中有这么一段:
七婶绕着弯儿问:“哎,你‘来身上’是哪一日?”
大嫂翻翻嘴唇,倾下头答:“初三初四,月牙儿挑刺。”
“这个月又来过了?”
“来过了。”
七婶拿着指头戳戳大嫂两腿中央,“你和宝山‘不’吗?”
大嫂红了脸,夹紧大腿:“不‘不’。”
七婶指头往上移,指指小肚子:“你们不‘不’,那咋还不哩?”
大嫂扭扭身子,缩缩肚子:“谁知道,不‘不’,它就不嘛!”
这段对话,尽管是在两个女人之间进行的,但还是使用了许多委婉和暗示的手法,让人感觉中国语言的无限妙趣。
我读小说,特别关注这些地方,有生活气息,有生人况味的细节,让你感觉,小说中的人物,尽管是虚构的,但他们在人间。我怕看一些大神们“神仙”之作,也写了张三李四,也写得百折千回,但总没有生活的底色,没有“生人”的况味,让人感觉,里面的人物似乎在“非人间”。
所谓避讳,有时候是指对于忌讳的东西采用回避或美化的方式表达出来,与委婉语相同;有时候却是指中国古代文化中的一个特殊概念,同中国封建宗法社会制度紧密相联,这种意义上的避讳,就等同于禁忌。
因为上面讲了委婉语,所以这里讲避讳主要从禁忌的意义上讲。
语言的禁忌是世界上许多语言中普遍存在的现象,西方人称为“塔布”(英语Taboo),主要是指原始民族由于宗教原因而引起的语言方面的禁忌。但在中国,语言禁忌的情况要复杂得多,因而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禁忌文化。
中国的禁忌文化主要是由于封建特权、礼教规范及宗教、迷信等原因形成的。例如:
由于礼教规范的制约,人们不可直呼尊长者的名字,甚至连与其同音的字都必须回避,叫名讳。名讳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公讳,对于皇帝或圣贤孔子之名,众所共讳,封建时代,君父观念神圣不可侵犯,为人臣者在言及君主姓名时,必须避忌,以示尊重;一类是私讳,文人士大夫对其长上之名所作的避讳。
过去,皇帝的名字更是强制性要避讳的。如:秦始皇名“正”,于是正月也就改成了端月、初月;汉高祖叫刘邦,那时的文人就把邦改为国,他的皇后吕后名“雉zhi”,自然界的雉就得叫“野鸡”;汉文帝名恒,于是恒山就被改为常山,姮娥就被改为嫦娥;东汉光武帝名秀,于是当时的秀才得叫茂才;汉明帝名刘庄,讳“庄”字,东汉人凡遇到“庄”字就改为“严”字;唐太宗叫李世民,柳宗元《捕蛇者说》中有一句:“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其中的“人风”就是“民风”所改;康熙皇帝名玄烨,清人写文章时遇“玄”字必用其谐音字“元”字或别的什么字代替,于是京城的玄武门也就改成了“神武门”。
苏洵父亲名“序”,苏轼弟兄在写序言时就改为“叙”(或“引”)。
看过《红楼梦》的人大概记得这样的情节吧。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贾雨村谈到林黛玉每每写到“海”字时,总是少写一点,读书读到“敏”字时,总要读成“密”字。贾雨村很是纳闷,后来听到冷子兴说到贾家的情况,才明白。原来,林黛玉的父亲名叫林如海,母亲名叫贾敏。林黛玉是在避自己父母的名讳故意这样写这样读的。
避讳给人们的交往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例如晋代重视私讳,别人言谈中若涉及自己父亲、祖父的名字就得赶快哭泣,以表示对父亲、祖父的孝心。《世说新语》就记载,东晋桓温之子桓玄一日设宴待客,有位客人嫌酒太凉,要侍者温一温,桓玄一听“温”字,马上痛苦流涕,一直哭到不能出声。
因此,在古代,为避免在言谈中触犯别人的私讳,很多人都很重视谱学研究。南朝宋人王弘,精通谱学,能“日对千客,不犯一人之讳”,一时传为美谈。唐宋时避讳风很盛,甚而至于导致一些人丢官,影响仕途。著名诗人李贺的父亲名晋肃,在他参加进士考试的时候,有人诋毁他犯父讳(“晋”与“进”同音),因而他终身不得参加进士考试。
古代因避讳也产生了不少趣事,足以令人失笑。五代时有个宰相冯道,一次命人为其讲《道德经》,客人想这是要犯讳的,就连称:“不敢说,可不敢说。”冯道听了不觉笑倒。原来《道德经》起首第一句就是:“道可道,非常道。”连犯冯道的讳。
宋时有个州官名叫田登,讳言“登”及与“登”同音的字,谁要是触犯必被重责,所以一州人都只得称“灯”为“火”。元宵节照例张灯,于是张贴通告也只得写道“本州依例,放火三日”。见者无不掩口而笑。流传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一语即源出于此。
南宋有个怪人叫钱良臣,讳言自己的名。他有个儿子很聪明,读书每每见到有“良臣”两个字时,就改读为“爹爹”。有一天,读《孟子》“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一句,也照例改口道“今之所谓爹爹,古之所谓民贼也”,一时传为笑谈。
必须避讳的东西也并不一定都是尊贵的,也有些是令人讨厌的。例如,安史之乱平定之后,大唐王朝的皇帝和大臣都特别讨厌安禄山这个字眼,以至于地名中带有“安”字的都改了名:
安定郡——保定
安化郡——顺化
安静县——保静
同安县——桐城(今安徽桐城市)
安乐郡——常乐
孔子曰:言之无文,行而不远。(语出《孔子家语》卷九,正论解第四十一)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文明时代,或者说已经进入了一个自觉追求文明的时代,只要我们稍稍留心一下,就会发现,我们的周围,语言文明的春风已拂面而来。比如:
过去,随处可见的那些生冷、生硬,强制性的社会公德语已悄然不见了,让我们眼睛一亮、感觉温暖、温馨的是各种友情提示、温馨提示:
﹡不准随地吐痰
禁止摘花,违者罚款
保持肃静
禁止大声喧哗
……
前进一小步,文明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