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多元文化(八)
垂直马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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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居民主要分为四个民族集团,即:土著人、英裔加拿大人、法裔加拿大人和其他民族。在其他民族里,除了前面说到的华人移民之外,还有日耳曼人、意大利人、乌克兰人、荷兰人、波兰人、匈牙利人、犹太人、瑞典人、挪威人、葡萄牙人、南斯拉夫人、印度人、孟加拉人、巴基斯坦人、斯里兰卡人、菲律宾人、印度尼西亚人、以色列人、土耳其人、日本人、韩国人、柬埔寨人、老挝人、泰国人、越南人、阿拉伯人,此外还有少量来自非洲、东印度群岛、美国等地的非洲裔加拿大人等100多种族裔。
加拿大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联邦政府在制定民族政策上经历上一个由“一元同化”、“二元熔炉”到“多元文化主义”的演进过程:
(一)最初的“盎格鲁•撒克逊化”政策,这是一种典型的民族同化政策,是加拿大从1867年建国到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所实行的民族政策。这一政策的特点是:政府采取法律、行政的强制手段和其他非强制途径,迫使被统治民族丧失其原有民族的文化特征,从而在文化上成为统治民族和主体民族的附属族体。但当时法裔族群占人口总数31.1%,且语言、文化、宗教有牢固的传统,“盎格鲁•撒克逊化”政策受到他们的抵制和强烈反对。
为了缓和与法裔族群的对立情绪,1867年颁布的《英属北美法案》和1774年颁布的《魁北克法案》,规定在法裔聚居的魁北克省实行法国民法,法语与英语同为官方语言,以及保留庄园制,天主教可以自由传教等。
(二)随后的二元文化为主导的民族熔炉政策,是在同化政策失败后,从1940年到1961年,加拿大政府仿效美国“熔炉”政策,开始了所谓的加拿大化运动。1946年通过的《加拿大公民权利法》,使得非英、法裔移民第一次获得了公民权,表明了加拿大政府对待种族关系的态度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为了满足二战后加拿大重建和开发西部的需要,1962年,加拿大政府在北美移民潮和美国“民族热”的推动和影响下,取消了优等民族的制度。此后欧洲以外的新移民大量涌入,文化素质和专业结构也较前移民普遍提高,加拿大政府终于在1967年取消了残存的民族岐视条款。
熔炉式的加拿大化运动并非一帆风顺。它首先遭到了魁北克省法裔民族极端主义者公开分离国家的挑战,也遭到土著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强烈不满和愤慨。以上种种民族矛盾和民主化进程的加速,使得政府在民族政策上不得不进行深刻反思,寻求新的对策。
(三)终于选择了多元文化主义政策,顺应更多的非英、法裔移民进入导致的加拿大民族结构的重大变化。据1971年统计,加拿大非主要民族人口已接近四分之一。少数民族的文化素质、民族意识都有了普遍增强。一些受过良好教育的少数族裔的代表人物开始在某些政府部门担任领导职务,有的还当选为参议员、众议员。在广大少数族裔争取他们应有文化权利的呼声中,加拿大民间艺术理事会于1968年在多伦多召开了“文化权利理论家会议”。参加这次会议的各民族代表集中表达了加拿大少数族裔对英、法裔二元文化作为官方文化的不满,要求政府采纳多元文化主义政策。
出于国家的统一和建立公正社会的需要,在时任加拿大总理特鲁多的积极推动下,加拿大联邦政府于1971年制定了多元文化主义政策。随着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和贯彻实施,原有政策内容已经不能满足多元文化社会的需要。1988年,加拿大众议院一致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多元文化法》,把消除种族偏见和种族歧视,确保所有加拿大人平等地参与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以及不同种族保留、发展本民族文化的权利与自由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了下来。
为了保证多元文化政策的全面贯彻实施,加拿大政府在机构设置、经费支持和多元文化教育方面进行了创造性的工作。
社会历史学家约翰·波特John
Porter把加拿大描述成“垂直马赛克”。马赛克通常是指用各种颜色的小块材料拼集成各种图案的装饰工艺。这里指加拿大的多民族性,各族裔人民以相对集中的形式分布在全国各地,在适应加拿大生活的同时,又牢固保留着本民族的许多传统。不同种族和文化的人们生活在同一个国度,但保有各自的行为特征,生活方式和传统。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们,就象一朵朵鲜花,即保持着原有品种的馨香,又共同开放在加拿大花园里。
加拿大的多元化特色,是加拿大与其他移民国家最显著的区别性标志。这种被加拿大政府和人民引以为荣的特殊文化环境,也成为吸引新移民的重要因素。在当前全球范围内的经济一体化与文化多元化并驾齐驱的潮流下,跨国界、跨民族、跨文化的经济交流和民族交融日益显著,加拿大的多元文化为世界各国树立了一个多样化与和谐相统一的范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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