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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是一位名叫罗尔的深圳媒体人所写,其女儿罗某笑在今年9月被诊断出白血病。罗尔的文章让很多人潸然泪下,也让不少人转发和捐款。
然而,随后有网友的爆料却直指这次爱心捐助是一次恶意营销,其背后有公司在运营。也有网友指出罗尔完全有经济能力为罗某笑治病,没有向社会求助的必要。这使得原本的慈善公益行为开始受到质疑。
张凌霄告诉记者,首先要对这件事进行明确的界定,即它是属于个人求助行为还是个人募捐行为。如果是个人求助,法律是不禁止的。但是《慈善法》出台以后,明确禁止个人向社会公开募捐。“求助和募捐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求助是利己,募捐是利他。罗某笑自己或者她的某位亲属,因为疾病或困难需要社会帮助的时候,可以向社会进行求助,这是为了解决罗某笑自身的困难。而个人募捐是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来募集资金,并将资金用于自己之外的用途。”张凌霄告诉记者,从现有资料分析,罗尔在自己公众号上发布文章的行为从法律上来讲,属于个人求助,通过小铜人的公众号进行推送,就变成了面向社会的公开求助。在这种情况下,它的性质有待于法律的一进步界定。
有网友爆料出,为罗某笑捐款的爱心事件是由小铜人(深圳市小铜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策划运作的。记者在罗尔公众号上的文章中发现,罗尔和小铜人的创始人是老友。那么身为好友,帮助罗尔筹钱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张凌霄提出,关键在于对小铜人公司在这起事件中的作用以及钱款的流向进行界定,“如果仅仅是进行推送文章来帮助罗尔进行筹钱,并且钱运用到罗某笑的治疗当中,这也是一个善举。”个人求助的钱款应该是进入罗某笑和罗尔的账号,而不是进入公司的账号。“如果这个钱是进的这家公司的账号,就存在问题了,就有向社会公开募捐的违法嫌疑。”张凌霄说道。张凌霄表示,如果背后有其他组织对这起爱心事件进行操纵策划,就会变成打着以个人求助的形式达到向社会募捐的目的,这是《慈善法》所禁止的。
记者:开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