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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夹棍

(2019-02-23 08:25:31)
标签:

文化

【X004】比喻背腹受敌或两头受气;用例:佢夹喺中间食夹棍(他在中间两头受气)。
这个俚语中“夹棍”指从前后两个方向打过来的棍子,不能与作专有名词的刑具“夹棍”混淆,故比喻两头受气。
“食”犹吃,口语将承受或接受叫“吃”,例见《红楼梦》第一百零六回:“只怕大老爷和珍大爷吃不住。”又如成语“吃软不吃硬”。
【附识】
一、夹棍是中国古代刑具。最早始于宋朝,以杨木制成,全长三尺多,行刑时夹犯人腿部。明、清两代均有夹棍之刑。《明史·刑法志三》:“全刑者曰械,曰镣,曰棍,曰拶,曰夹棍。”《清史稿·刑法志》:“强盗人命,酌用夹棍,妇人拶指。”据清王棠《知新录》:"夹棍之说,唐世未闻,其制起于宋理宗之世。以木索并施,夹两股(即大腿),名曰'夹帮'。又竖坚木,交辫两股,令狱卒跳跃于上,谓之'超棍'。合二者思之,当即今之夹棍也。"
二、有识者认为“食夹棍”比喻中间人两头得好处,或指黑吃黑。不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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