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与“姥爷”
(2018-06-23 10: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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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外祖母的规范称谓是“姥姥”,那么外祖父的规范称谓自然是“姥爷”了。那就比较一下“外公”和“姥爷”哪个称谓更早和更广泛。
“外公”最早叫“外祖”,例见《仪礼·丧服》:“为外祖父母。”注:“母之父母也。”后作“外翁”,例见白居易《谈氏小外甥王童》:“外翁七十孙三岁,笑指琴书欲遣传。”《辞海》注“外祖”和“外翁”俗称“外公”。与外公相对应的是“外孙”,《尔雅·释亲》:“女子之子为外孙。”
古人将家族中女方的父母叫“外祖(父母)”,女方的儿子叫“外孙”,乃因为“外”特指女方的家属,中国人至今仍认为女方是外姓人,郭璞《尔雅》已挑明这层意思:“异姓,故言外。”古人将女方亲属称谓均加上“外”,例如“外家”、“外父”、“外母”等,就是这个缘故。
《词源》和《辞海》均没有录入“姥爷”。这个称谓是北方地区口语,明人的《宛署杂记》记云:“外甥称母之父曰老爷。”例见元无名氏《连环计》:“老爷休道是一桩事,就是十桩事,你孩儿也依的。”从典籍的用例看来,“姥爷”出现应较“外公”晚,也写作“老爷”。
可见“外婆”虽然可以改为“姥姥”,但“外公”改为“姥爷”的难度便大多了,而“外孙”则根本无法另用别的词替代。既然由“外”构成的词族中女方亲属均冠以“外”,所谓牵一发则动全身,余下“外公”、“外孙”等又该如何处置?
还有个更应重视和值得思考的问题是标准语和方言的关系,以及它们的区别由谁评判和界定?
标准语是每个国家或民族读音、词汇、语法符合规范的民族语言。目前大陆的标准语以北京话为正音,以当代的汉语词典例如《汉语大字典》辅以《词源》、《辞海》中收录的字词的注音、词性参考用例的文学语言。但标准语和方言的差异不是泾渭分明的,标准语中某些字词会在使用过程中被淘汰,方言中某些字词也会进入标准语,这是个约定俗成的过程,不是官方能够左右的。
博主恨赞同萧伯纳的主张,他认为哪有什么标准,伦敦上层阶级的话能算标准吗?既然有权有钱的上层阶级都不能决定标准,官方又何苦在这上头费煞心机呢?